法美學D9

一、法美學是人學 三、法美學是和諧之學 二、法美學的性質及學科特徵

作者李庚香
ISBN:10位[7534748445]13位[9787534748448]
出版社:河南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9-1
定價:¥68.00元

內容提要

在法學史上,如同對“真”和“善”的追問一樣,對“美”的追問一直困擾著無數思想者。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人們總是致力於“天人合一”、“情景合一”、“知行合一”的闡述。在西方社會,從古希臘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爾,從海德格爾到伽達默爾,從德希達到福柯,從盧卡契到羅蒂,從馬克思到恩格斯無不對“美”表現出極大的關注。柏拉圖提出,“美”是對“美的理念”的“分有”,康德提出“美”是“善”的象徵,黑格爾提出“美”是“具體化的理念”,叔本華認5為“美”是“意志”的客體化,弗洛伊德提出“美”是性慾的升華,克羅齊提出美是“直覺”的“表現”……然而,在法學領域,我們卻只有現代主義法學和後現代主義法學的對峙,只有中華法系和大陸法系、英美法系的“和而不同”,只有法律科學和法律倫理學的探索維度,法律的生命性、情感性、內在性和精神性則被棄置一旁。那么,我們能夠在法律中建構一種審美維度嗎?法美學能夠同法律科學和法律倫理學在法哲學中“三足鼎立”實現相對獨立嗎?我們能夠在人性和生產方式的兩極上完成對法美學本體論的證成嗎?以人文理性為理論基石的“法之美”能夠展示正義的形象嗎?真正意義上的“法之美”存在嗎?中國構建和諧社會存在法美學依據嗎?對這些問題的解答顯然還需要從中西美學的歷史回顧開始。

編輯推薦

法美學,到底是“從美學的角度看法學”,還是“從法學的角度看美學”?法之美是法美學的研究對象。同法哲學一樣,法美學也是一門交叉或邊緣的學科。法美學的理想或重大使命就是嘗試運用新的法律手段來改變社會,為人類尋找意義,傳播意義,營造幸福生活……本書關於法美學探索,關於“法之關”的研究就是從這裡“上路”的。

作者簡介

李庚香,男,1966年出生,中共黨員,文學碩士,吉林大學博士。2003年參加河南省公選,任河南省文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7年調任河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曾先後在吉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文化廳,河南省委宣傳部工作。著述有《中原文化精神》、《文化河南與中原崛起》《文化產業學》、《燦爛的美學》、《當代的精神處境》等。

目錄

緒論 關於法美學的初步思考
一、中西美學的歷史回顧
二、“生存本體論轉向”與“生命美學”的崛起
三、中西法學界對“法美學”的初步探討
第一章 法美學生成的時代背景及理論基礎
一、傳統理論範式的局限性
二、存在的焦慮與現代法規的“總體性危機”
三、法美學與法律的可能生活
第二章 法美學的本體論構成
一、法美學是人學
二、法美是正義之學
三、法美學是和諧之學
第三章 法美學的學科建構及法學呈現
一、“法之美”抑或“法之醜”,法美學的學科對象
二、法美學的性質及學科特徵
三、“法之美”美在何處
結語
後記 人與法的一次美學對話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