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法律效果是指法律通過實施而實現自己的社會目的、價值或社會功能及其程度。2、法律效益,指法律在現實生活作用結果中合乎目的的有效部分。
研究法律效益的意義主要有兩點:首先,通過對法律效益的分析,發現影響法律效益的各個因素,包括常量和變數,甚至其中數量化的對應關係,以便人們通過控制和調整這些因素和變數,達到對法律實施結果與立法目的的相互校正。其次,通過對有關法律效益的成分收益分析,實現法律效益的最大化,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
3、法律實施的評價標準。
①人們按照法律規定的行為模式行為的程度,是否能夠按照授權性規範行使權利,按照義務性規範履行義務;是否能夠根據法律設定的法律後果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
②刑事案件的發案率、案件種類、破案率及對犯罪分子的制裁情況。
③各類契約的履約率與違約率,各種民事或經濟糾紛的發案率及結案率。
④普通公民和國家公職人員對法律的了解程度,他們的法律意識及法治觀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
⑤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實施情況進行可比性研究。
⑥社會大眾對社會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價值的切身感受。
⑦法律的社會功能和社會目的是否有效實現及其實現程度。
⑧有關法律活動的成本與收益的比率。
4、影響法律實施的因素影響法律實施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個人、體制、環境、法律本身等四個方面。
①個人方面的因素,即行為受法律調整和負有執法、司法職責的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水平及其理想、道德、文化、紀律等綜合素質水平。
②體制方面的因素,是指有關法律執行、適用、監督機關的組織、結構是否健全、合理、有效。
③環境方面的因素,包括有關法律實施的經濟環境、政治環境、文化環境和自然環境。
④法律本身的餓因素,包括法律內容方面的因素和法律形式方面的因素。法律內容方面的因素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法律是否在本質上反映社會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符合社會文明的發展趨勢。另一方面,是指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是否合理,法律內容是否符合社會實際發展水平。法律形式方面的因素主要指立法質量,它在法律實施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明確、完整、和諧應當是立法質量的三個基本要求。
明確,指法律規範的語言清楚,概念明確,法律規則指示清楚、公開,而且沒有歧義。
完整,包括法律規範的邏輯結構完整和法律程式完整。
和諧,要求法律部門之間、法律淵源之間、法律制度之間以及實體法與程式法之間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統一、有序、和諧的整體。和諧包括兩個具體要求:第一,法律、法規之間應當協調、配合。第二,法律、法規之間沒有互相矛盾、互相牴觸,當兩個以上法律條款指向同一事項時,不會出現如果執行甲條款,就會構成對乙條款或餅條款“違法”的兩難局面。
總之,影響法律實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這些因素從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程度上影響著法律的實施,認真研究這些因素,並在實踐中有的放矢地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就會改善法律實效,提高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