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領導下進行工作。城市以機關,工廠,企業,學校,居民委員會為單位建立,農村以村為單位建立。
其主要任務是
(1)向民眾進行保障公民合法權益,遵守社會主義法制和提高警惕性的教育,
(2)宣傳和組織民眾做好以防特,防盜,防火,防治安災害事故為中心的安全防範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3)檢舉揭發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
(4)協助政府監督被依法管制的犯罪分子,教育,挽救,改造輕微違法犯罪人員。
(5)發動民眾制訂,遵守治安公約和安全制度。治安保衛委員會委員由選舉產生。
遍及城鄉的治安保衛委員會,在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對敵鬥爭,發動和組織民眾維護社會治安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這是黨和政府實行民眾路線,依靠民眾維護和穩定社會治安,鞏固和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措施之一,是開展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