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間路

元至元二年(1266年),置河間路總管府,治河間(河北河間市)屬中書省。 直領縣五:河間、肅寧、齊東、寧津、臨邑;州六:滄(領清池、樂陵、南皮、無棣、鹽山五縣)、景(領蓨、故城、阜城、東光、吳橋五縣)、清(領會川、靖海、興濟三縣)、獻(領樂壽、交河二縣)、莫(頓莫亭、任丘二縣)。 明洪武元年(1368)改河間路為河間府。

元至元二年(1266年),置河間路總管府,治河間(河北河間市)屬中書省。直領縣五:河間、肅寧、齊東、寧津、臨邑;州六:滄(領清池、樂陵、南皮、無棣、鹽山五縣)、景(領蓨、故城、阜城、東光、吳橋五縣)、清(領會川、靖海、興濟三縣)、獻(領樂壽、交河二縣)、莫(頓莫亭、任丘二縣)。明洪武元年(1368)改河間路為河間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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