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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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擬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編制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起草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行政規章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的管理規則;代表省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規範並監督執行。
(三)擬定全省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規劃、指導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則、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則;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按分工制定省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和境外公民入豫就業的管理政策;制定有關機構經辦向外國企業駐豫代表機構選派中方雇員業務的管理辦法;制定外國在豫機構從事勞動力招聘中介、諮詢和培訓業務的資格管理辦法。
(四)根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擬定具體實施辦法,實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本省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在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的指導下,制定全省技工學校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制定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及政策;制定全省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則、政策和措施;制定全省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制定技工學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評估認定製度。
(五)制定本省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建立和完善勞動關係調整體系;制定全省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審核並發布全省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負責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依照國家制定的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定相關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評定國家、省級企業勞動模範;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擬定"農轉非"政策。
(六)擬定全省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及工資確定辦法;擬定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政策;擬定全省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定本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審核省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工資標準。
(七)制定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和勞動仲裁的規範、規則;負責協調、指導全省勞動爭議處理和仲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與勞動爭議有關的集體上訪、罷工和突發事件。
(八)擬定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九)制定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和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和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準;制定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十)制定全省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負責省直單位醫療保險管理、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工作。
(十一)承擔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二)組織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產業發展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
(十三)負責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省際、國際業務技術合作與人才交流。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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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廳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文秘、保密、機要、檔案、會務、財務、信息、宣傳、安全、接待工作;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管理及其網路建設的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和產業發展工作;匯總編制本廳管理的各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實施;管理廳屬國有資產。
電話:65955458 傳真:65955458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及外事管理工作;擬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掛靠本廳的社團組織工作;負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電話:65941195 傳真:65941195 E-mail:[email protected]
(三)法制處
擬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立法規劃,組織起草、修訂、清理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和行政規章;監督檢查全省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指導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制工作;擬定依法行政規則並實施執法監督;研究並組織擬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綜合性政策、制度、承辦廳機關行政法律事務,組織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的管理規則;負責普法工作及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宣傳工作。
電話:65908219 傳真:65908219 E-mail:[email protected]
(四)勞動保障監察處
擬定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規範,指導和監督全省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行使勞動保障監督檢查權,對市地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負責中央直屬、省直屬和在省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註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指導、參與全省勞動保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和跨地區違法案件的協調處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業務工作,負責全省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培訓和監督。
電話:65907638 傳真:65907638 E-mail:[email protected]
(五)勞動就業處
擬定全省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的措施;規劃、指導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企業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則和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擬定全省就業經費的管理規則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以及再就業經費的使用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就業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勞動就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擬定再就業服務中心和職業介紹機構、就業訓練中心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擬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按分工擬定境外人員入豫就業和省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擬定有關機構經辦向外國企業駐豫代表機構選派中方雇員業務的管理辦法和外國在豫機構從事勞動招聘中介、諮詢、培訓業務的資格管理辦法;擬定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的規劃及政策。
電話:65908527 傳真:65908527 E-mail:[email protected]
(六)勞務輸出服務處
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勞務輸出方面的方針政策;擬定我省促進勞務輸出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省農村力的轉移輸出工作;指導協調農村勞動力轉移前的培訓工作;負責省際勞務協作工作;負責勞務輸出基地建設有關內容;綜合協調我省駐外勞務管理服務機構工作;負責境外就業(國際勞務)工作;負責全省勞務輸出信息統計工作。
電話:65508380 傳真:65508380 E-mail:[email protected]
(七)職業技能開發處
擬定全省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的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在職職工技能培訓;根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擬定全省職業技能鑑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全省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管理全省職資格證書;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負責全省職業技能競賽和省級技術能手的評選、表彰;負責管理全省技工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組織對職業培訓機構的評估、認定。
電話:65907612 傳真:65907612 E-mail:[email protected]
(八)勞動工資處
擬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擬定全省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擬定企業招用人員政策,指導全省各類企業的勞動管理;審核並發布全省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擬定"農轉非"政策;參與評定國家、省級企業勞動模範;依據國家規定的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綜合協調在豫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並監督實施;擬定職工福利政策;擬定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整政策、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擬定、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政策;擬定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政策;審核省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負責全省範圍內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和統計工作,草擬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公報及發展預測報告。
電話:65907844 傳真:65907844 E-mail:[email protected]
(九)勞動爭議仲裁處(掛河南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管理全省勞動保障爭議仲裁工作;擬定勞動保障爭議處理制度和勞動仲裁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與企業調解委員會和人民法院之間的關係;建立仲裁員培訓制度,負責全省勞動仲裁員的業務培訓、資格認定;負責勞動契約鑑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省直、中央駐鄭省級機構、跨省區的勞動保障爭議案件和全省重大、疑難勞動保障爭議案件;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信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與勞動保障爭議有關的集體上訪、罷工和突發事件。
電話:65952360 傳真:65952360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養老保險處
擬定全省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務院原批准實行養老保險系統統籌的11個部門和單位(鐵路、郵電、交通、煤炭、金融、民航、石油、有色、水利、電力、中建)所屬在豫企事業養老保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擬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和基金征繳政策,審核市地、行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擬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擬定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和企業職工退休政策;擬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定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政策、個人帳戶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擬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政策、規則;擬定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並組織實施;擬定補充養老保險規則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擬定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
電話:65953449 傳真:65953449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一)醫療保險處(掛河南省勞動鑑定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統籌政策、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政策;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管理政策、規則;擬定工傷保險行業差別費率;組織擬定基本醫療保險、工傷醫療、生育醫療的藥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標準;組織擬定定點醫院、藥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擬定補充醫療保險的規則和政策;擬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認定辦法及勞動鑑定機構管理規則;擬定城鎮企業職工疾病、工傷、停工治療和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準;負責省直單位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和勞動鑑定的有關事宜。
電話:65959702 傳真:65959702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二)工傷保險處
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工傷保險和勞動能力鑑定方面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省工傷保險和勞動能力鑑定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監督全省工傷保險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擬定、調整相關待遇、各行業費率等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工傷保險定點醫療單位、定點藥店、定點康復機構和定點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統籌規劃和選擇全省工傷保險醫療轉診機構、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制定符合我省情況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住院服務標準和康復性治療目錄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級工傷保險統籌合作醫療機構的資格認定和年審工作;負責省級統籌單位工傷職工職業康復工作;負責工傷保險儲備金的籌集與使用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審核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負責工傷認定工作;指導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電話:65907854 傳真:65907854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三)失業保險處
擬定全省失業保險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失業保險基金費率確定辦法、失業保險費征繳政策、失業保險待遇的項目和給付標準;擬定失業保險金稽核規則和申領發放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省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政策、規則,負責失業保險省級調劑金的籌集、發放、核算等管理工作;擬定失業保險基金實行市地統籌、省級調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失業人員的登記、發證、調查、統計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失業保險與養老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銜接工作。
電話:65954226 傳真:65954226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四)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掛規劃財務處牌子)
擬定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實施社會保險內部審計規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違紀案件;認定投資機構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的資格;擬定補充保險承辦機
下轄勞動局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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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a.lss.gov.cn/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http://www.hazz.lss.gov.cn/ 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0731-67187017 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互助路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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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aly.lss.gov.cn/洛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63921364
http://www.hakf.lss.gov.cn/開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開封市晉安路(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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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apy.lss.gov.cn/濮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http://www.haxc.lss.gov.cn/許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http://www.hasq.lss.gov.cn/商丘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http://www.hazk.lss.gov.cn/周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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