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品位,2012年2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2012〕18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明確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統籌推進城市園林綠化各項工作、主要保障措施3部分。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意見

冀政〔2012〕18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設生態宜居城市為目標,以創建園林城市為抓手,堅持生態優先、以人為本,統一規劃、因地制宜,政府主導、民眾參與,專業綠化和社會綠化相結合的原則,突出特色,統籌推進,積極構建總量適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樣、景觀優美、環境良好的生態系統,為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到2015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1%,綠地率達到3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省級以上園林縣城比例達到60%。

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4%,綠地率達到39%,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8平方米,省級以上園林縣城總數達到70%,基本形成冀東園林城市群、環首都園林城市群、環省會園林城市群、冀南園林城市群和沿海園林城市帶。

二、統籌推進城市園林綠化各項工作

(一)提高園林綠化規劃設計水平。要進一步提升園林綠地系統規劃的編制水平,聘請高水平規劃編制單位參與編制,體現地域自然和文化特色,增強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可操作性;加快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進度,按規定標準劃定綠化用地面積,合理布局各類綠地。尚未編制綠地系統規劃的市、縣,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編制,實現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全覆蓋。已經編制的,但尚不符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園林城市創建要求的,要進行重新審視和修編。批准後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要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嚴格實施。要定期利用衛星遙感普查方式對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調查,摸清綠地分布現狀和基礎數據。

(二)高標準搞好新城區綠化建設。城市新區建設要按照綠色低碳、生態宜居的總體要求,以區域園林化為發展方向,充分利用自然人文條件,高水平搞好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大規模建設城市公園綠地、山坡林地、河湖水系、生態濕地、綠道綠廊,構建以生態綠色為基調,內外銜接、城郊一體的園林綠化體系和風景遊覽體系。

(三)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建設。要按照公園服務半徑的要求,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公園、遊園和街頭綠地,保證居民出行500米有公園綠地。要利用近郊風景林地和自然資源,建設郊野公園、森林公園、鄉村公園。要結合城市防災避險需要,在公園綠地內科學規劃設定緊急避險綠地和綠色疏散通道。到2015年,要做到大、中、小公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精細、環境優美,有效緩解城市“熱島效應”。

(四)加強社區和單位庭院綠化建設。要按照新建小區和單位的附屬綠地面積不低於30%,老居住區附屬綠地面積不低於25%的要求,大力加強城市居住區和單位綠化建設。完善建設項目附屬綠地的審查和驗收制度,做到工程建設與綠地建設同步設計、施工和驗收,對未達標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徵收綠化補償費,實行易地建綠。要加大林蔭停車場建設力度,到2015年,林蔭停車場推廣率達到50%以上。

(五)加強城市道路綠化建設。要按照生態化、林蔭化、景觀化的要求,高標準做好城市出入口、車站、廣場、重要節點,城市主要道路、迎賓線、出入口、鐵路沿線等重點區域和重要地段綠化,增加層次感和厚重感。新建、改建道路綠化要達到規定標準,非機動車道和人行便道要做到林蔭化。到2015年,城市道路綠化達標率要達到70%。

(六)加大立體綠化建設力度。要分類制定和實施建築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強制性政策,積極推進城市空間立體綠化建設,豐富屋頂綠化的休閒和服務功能。各地建築層數少於12層的公共建築,在符合建築規範、滿足建築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要大力推行屋頂綠化;對城市建築立面、陽台、護欄,立交橋、高架橋等構築物,要因地制宜地開展垂直綠化等立體綠化,努力增加綠量,提高城市景觀效果。

(七)加快城鎮綠道綠廊建設。要按照統一規劃,統籌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結合城市水系、道路、公園等規劃建設城鎮綠道綠廊體系,合理設定以驛站為核心的服務設施,設定綠道綠廊統一標誌,形成串聯成網的線形綠色開敞空間和運動休閒慢行系統。到2015年,各地河湖水系、風景名勝區、公園綠地、自然保護區、歷史古蹟等區域基本實現綠道綠廊全面貫通。

(八)加強城市水環境整治和水景觀建設。堅持塑造城市特色與濱水遊憩功能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城市濱水文化、休閒產業、園林綠地、水體保護等專項規劃。對水系周邊及兩岸進行高標準的綠化美化,對線性單調、生硬的硬質駁岸,進行藝術化和生態化改造。到2015年,各地要建成一批高標準的集防洪、景觀、生態、人文於一體的濱水生態景觀走廊;水體岸線自然化率、河道綠化普及率均達到60%以上。加強城區水系管理,栽植適合本地生長的水生植物,增強水系自我修復能力,定期對河道進行疏浚、清淤、清理,保持水域和水質清潔。

(九)著力城市生態綠色屏障建設。要充分利用城市外圍的山體、丘陵、荒地、灘涂、受損棄置地等場地,建設大範圍的城郊綠地、風景林地;在城市外環路、防洪堤、城鄉結合部等部位,建設寬100米以上的環城生態林帶,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生態格局,保障城市生態安全。加強生產綠地建設,加快苗木、花卉產業基地建設,大力扶持民營苗圃基地建設,到2015年,生產綠地面積達到建成區面積的2%以上,苗木自給率達到85%以上。

(十)加大城鎮古樹名木保護力度。要對全省城鎮古樹名木進行普查、鑑定、信息建檔、掛牌保護,建立保護管理責任制,落實保護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確保每株古樹名木納入管理範疇。到2015年,形成健全的古樹名木保護制度和管理技術規範,實現古樹名木的分級保護和常態化監管。

(十一)加強園林文化建設。充分利用本地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規劃建設具有地域特色的歷史文化、遺址、雕塑、民俗等各類主題公園,實現園林綠化建設與文化建設有機融合。把園林建築、雕塑小品建設作為園林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公園、廣場、街頭綠地內規劃建設展示地域人文歷史的雕塑、小品,打造展現城市文化特色的亮點。要廣泛開展“十佳公園”、“星級公園”創建活動,不斷豐富公園內容,提升公園管理水平。

(十二)推進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加強鄉土樹種和適生地被植物套用工作,提倡優先使用地域特色鮮明的鄉土樹種,提高套用比例。加強節水型園林綠化技術套用工作,公園綠地、廣場、新建小區都要建設雨水和中水利用系統,城市景觀用水、園林綠化用水,要推廣使用雨水、中水,降低單位綠地耗水量。

(十三)深化園林行業改革。按照“政企分開、事企分開、管養分開”的原則,進一步加快城市園林行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健全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構,推行園林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實行綠地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制定養護管理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範,建立監督考評、獎勵懲罰機制。綠地養護、樹木整形修剪、病蟲害防治、清潔衛生等經營性項目,要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養護管理單位,實現養護管理工作的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

(十四)提高園林綠化管理水平。要嚴格實施“綠線”和“綠色圖章”審批制度,劃定各類綠地範圍控制線,綠線範圍內的園林綠化建設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嚴禁進行開發建設。2012年底前所有縣級以上城市都要完成“綠線”劃定工作,並向社會公布,接受民眾監督。加強對現有綠化的保護,嚴肅查處違法占綠、毀綠行為。臨時占用城市綠地,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樹木等,必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移植或砍伐城市樹木超過100株以上的,須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批准。要加快數字園林建設,提升園林綠化管理水平。

(十五)加強小城鎮園林綠化建設。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切實加強城鎮綠化建設。深化城鎮總體規劃中園林綠化規劃內容,明確城鎮綠化用地、布局和近期建設重點,指導城鎮園林綠化工作。因地制宜開展城鎮綠化,加強公園、遊園建設,以鄉土樹種為主,做到適地適樹和適度規模,體現當地文化特色。積極開展園林城鎮創建活動,以點帶面,全面提升城鎮園林綠化水平。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級政府要把城市園林綠化工作作為重要職責,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深入推進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各級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先進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大力提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水平。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財政、林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動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健康發展。

(二)保障資金投入。各地要以政府投入為主,把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資金納入城市公共財政支出範圍,穩定經費渠道,逐年增加投入,保證工作需要。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建立穩定、多元化的籌資機制,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園林綠化建設管理領域。

(三)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通過邀請知名專家講座、與專業院校合作等方式,加強對業務骨幹的培訓和輪訓,大力提升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科研機構建設,加大專業人才引進力度,著力充實全省園林綠化專業人員隊伍,推動科技創新,滿足園林綠化行業發展需求。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園林綠化的重要意義,增強生態意識、環境意識和綠化意識,形成全社會關注綠化、建設綠化、愛護綠化的良好氛圍。在各級綠化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組織城鎮居民參加義務植樹活動,開展認建、認養綠地活動。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保障苗木供給,提高植樹成活率。

(五)強化監督考核。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各地園林綠化建設的監督考核,定期對各地綠地系統規劃的執行情況、園林綠化建設和古樹名木保護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利用遙感技術等先進手段,不定期開展普查、監測和評估,客觀評價各地園林綠化工作,確保城市園林綠化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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