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深圳市交警局計畫於2016年9月1日起啟動“沖綠燈”查處工作,正式對深圳首批21個路口開展執法嚴查“沖綠燈”違法專項整治行動。其中暫定第一周為宣傳過渡期,對車輛“沖綠燈”違法進行宣傳教育。9月第2個星期,對車輛“沖綠燈”違法行為採取現場口頭警告的方式,不處罰。而9月第3個星期,交警在全市道路全面啟動“沖綠燈”查處工作。根據《深圳特區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強行進入的,處300元罰款。一年內有3次的,從第3次起每次處500元罰款。
啟動查處後,交警將加大警力投入,組織路面執勤民警、高峰值守警力、鐵騎巡查警力等全部警力,“千警上路”。“深圳市交警將在路口增設專用電子警察,對沖綠燈違法進行自動抓拍;同時人工對沖綠燈違法進行取證查處。”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長馮新毅表示,深圳市交警局還計畫將“沖綠燈”違法納入有獎舉報範圍。
認定標準
認定為“沖綠燈”的情形
1.直行方向交通阻塞的,直行車道內車輛不得進入路口,違規進入的,認定為“沖綠燈”。其他方向車道內車輛可以正常通行。
2.左轉、直行、右轉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車道內車輛均不得進入路口,違規進入的,認定為“沖綠燈”。
3.左轉彎方向交通阻塞的,左轉彎車道內車輛不得進入路口,違規進入的,認定為“沖綠燈”。其他方向車道內車輛可以正常通行。
不認定為“沖綠燈”的情形
1.服從交通警察或者警務輔助人員的指揮,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
2.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而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
證據如何採集
視頻抓拍
採集一段視頻資料,完整記錄機動車在行駛方向信號燈為綠燈或黃燈狀態越過停止線進入路口,並在其他方向信號燈為綠燈狀態時仍未離開路口,影響其他方向機動車通行的。高清電子警察
採集三張執法圖片,第一張行駛方向信號燈為綠燈或黃燈狀態,機動車在停止線內;第二張行駛方向信號燈轉為紅燈狀態,機動車已越過停止線且仍在路口內;第三張為其他方向信號燈轉為綠燈狀態時,機動車仍在滯留在路口內,影響其他方向機動車通行的。
人工校核
通過視頻監控或高清電子警察自動採集的非現場執法的視頻或圖片證據,必須經人工對證據中的執法要素進行校核。
根據上述認定標準,對多輛車同時強行進入路口的,均認定為“沖綠燈”。因服從交通警察(或交通督導員協助)指揮,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不認定為“沖綠燈”。
有何法律依據
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相關民警介紹,查處“沖綠燈”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
而《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12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強行進入的,處300元罰款;第12條第二款規定:一年內有前款行為3次以上的,從第3次起每次處以500元罰款。記者查閱發現,早在2013年,濟南也推出“闖綠燈”違法行為查處行動,依照山東省的相關地方性法規,對於該違法行為,交警當時將對駕駛人罰款100元扣2分。
調查
贊成開罰者略多於反對者
2016年8月18日,深圳交警在新浪微博徵求網友意見和建議,同時通過微博、微信發布問卷調查。截至目前,微博閱讀量超過30萬,參與微博、微信投票的人數總計超過7000人次。
1.是否遇到過“沖綠燈”造成擁堵現象?80%以上網友表示有;
2.“沖綠燈”對交通影響,近70%認為大,還有25%認為不大;
3.對於“沖綠燈”的原因,三成以上選擇跟隨其它車輛;不了解路口交通、趕時間各占20%。
4.對於是否支持交警處罰,支持比不支持僅多2.2%;
5.對於如何改善,認為進一步最佳化信號燈的占近一半,希望加大宣傳力度的占29%,加大執法力度的占21%。
各方建議明晰“沖綠燈”細則
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科技創新中心主任丘建棟認為,擁堵有常發性擁堵和偶發性擁堵,“沖綠燈”屬於偶發性擁堵,會導致路面“打結”,嚴重擾亂整個片區紅綠燈最佳化系統。
深圳市人大代表王為理認為,這是深圳交通精細化管理的又一亮點措施,有利於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建議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但王為理認為,深圳版“沖綠燈”規定有待進一步細化,讓司機明白“沖綠燈”的具體限制。
而深圳大學法學院曾月英教授也有疑問:有些車被遮擋導致無意“沖綠燈”,要不要罰?
律師鄭黎晟也認為,“沖綠燈”法律法規依據充分,但執法會遇到麻煩,因為缺乏對交通堵塞的具體定義,需要進一步明確交通堵塞標準,提高汽車駕駛人的知曉率,還應該科學完善交通信號燈的時間設定。
深圳市鵬飛出租公司的哥周全勝則建議,“沖綠燈”高發區域,建議設定顯示屏提醒。另外,交警執法如何做到證據充分、如何做到執法時避免現場擁堵。
深圳市政協委員蔣雷則建議,“沖綠燈”整治要形成長效機制,產生長期高壓態勢,並且全方位進行執法,與此同時,有必要對“沖綠燈”路口進行紅綠燈時間設定的最佳化。而且,執法過程中要有容錯機制,無意跟隨進入的車輛最好免於處罰。
首日開罰情況
在2016年9月18日首日執法當天,深圳交警在全市設定了95個整治點,從7時30分至19時30分在全市開展“沖綠燈02”違法專項整治行動。8時20分,粵B5SSX9白色鈴木小車在深圳南坪快速留仙大道路口信號燈變綠後,沒有觀察前方路口已經出現擁堵情況,起步進入路口。這是深圳交警開出的首張“沖綠燈”違法處罰單。據統計,全天共查處105宗“沖綠燈”違法,每張罰單罰款300元,一年內第三次起將罰款500元。深圳交警表示,在“沖綠燈”執法的同時會進一步加強對後方車輛亂鳴喇叭的管理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