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部關於共同重點支持井岡山大學建設的意見

(三)支持井岡山大學的人才培養基地、重點實驗室和學科建設,並納入整體規劃統籌考慮。 (五)大力支持井岡山大學的師資培養,特別是骨幹教師和學術帶頭人的培養。 (一)進一步推進井岡山大學的改革發展步伐,加大對井岡山大學的經費投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促進井岡山老區高等教育發展,推動區域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江西省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江西省)和教育部決定共同重點支持井岡山大學的建設,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意見:
一、井岡山大學是1958年在革命老區創辦的一所綜合性大學,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1977年恢復辦學以來,已經取得明顯進步,學校的發展勢頭良好,辦學特色鮮明。江西省、教育部共同重點支持井岡山大學的建設,旨在加快學校改革和發展的步伐,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科研水平和服務地方發展的能力,使之成為立足吉安、服務地方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以及成果轉化的重要基地。
二、江西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全面支持井岡山大學,確保學校在今後事業發展中的正常投入和重點建設經費。教育部將視條件和可能積極爭取給予井岡山大學一定的經費投入支持。
三、教育部在井岡山大學改革、發展、建設等方面給予更多的關注與支持。
(一)指導和幫助井岡山大學制定戰略發展規劃、學科建設規劃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
(二)加強對井岡山大學的專業、課程、實踐實驗教學、師資隊伍等方面建設的指導與幫助,支持同濟大學深入開展對口支援井岡山大學的工作。
(三)支持井岡山大學的人才培養基地、重點實驗室和學科建設,並納入整體規劃統籌考慮。支持井岡山大學強化“以井岡山精神辦學育人”這一辦學特色。
(四)支持井岡山大學開展研究生教育。繼續加強指導,幫助井岡山大學進一步提升內涵發展水平,在此基礎上,支持井岡山大學儘快進入碩士學位授予單位行列。
(五)大力支持井岡山大學的師資培養,特別是骨幹教師和學術帶頭人的培養。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青年骨幹教師培養計畫”等項目中優先給予支持。
(六)吸收井岡山大學參加教育部召開的直屬高校的重要會議,進一步推動井岡山大學與教育部直屬高校的相互學習和交流。
四、江西省進一步加強對井岡山大學的領導,重點建設好井岡山大學,加大對井岡山大學的支持力度,把井岡山大學的建設納入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為加快井岡山大學的改革與發展創建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一)進一步推進井岡山大學的改革發展步伐,加大對井岡山大學的經費投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在人才培養、學科建設、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等方面為井岡山大學提供更好的條件。
(二)進一步推進井岡山大學的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促使學校在江西省高校布局結構調整、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提升江西省高等教育整體水平和辦學效益等方面發揮示範作用。
(三)認真實施《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井岡山大學改建及新建”的建設計畫,加快建設,力爭儘快完成“十一五”期間井岡山大學改擴建工作任務。
(四)進一步加強井岡山大學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工作。將井岡山大學納入江西省高等學校“井岡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畫”,支持其面向國內外招聘“井岡學者”。
(五)督促南昌大學等省內七所高校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和師資培養方面進一步加強對口支援井岡山大學的工作。
(六)督促吉安市政府進一步加大對井岡山大學周邊環境整治力度,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辦學環境。
五、江西省和教育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為井岡山大學建立並完善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積極創造條件,最終實現學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
六、在共同重點支持建設過程中實施細則及具體事宜,由江西省、教育部組織井岡山大學具體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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