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右學社

江右學社

學社名稱:學社的法定全稱稱為“江右學社”。漢語國語拼音為:Jiang You Xue She。標準贛語拼音為:Kong lu Ho kSa。英文全稱為:KongIu Society,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在東北林業大學社團聯合會註冊成立。江右學社是東北林業大學特色文化協會中獨樹一幟的學術研究類學生團體,其文化研究主體是以現今江西省域為空間範圍、江西文化興盛時期(唐、宋、明為代表)為時間跨度的中華傳統文化的一個國學類文化社團。

江右學社會標

江右學社 江右學社

江右學社會標整體由一個帶花邊的青花瓷的背景構成,瓷器是江西景德鎮名產,象徵江西豐厚的文化底蘊。中央圖畫為江西白鹿洞書院的李勃和他的鹿,象徵學社為國學類文化社團,更是一種精神寄託。右上為“江右學社”四字,分別用兩種字型表現,更富有藝術氣息,使會標看起來更加和諧與自然。下方是學社的英文名與成立的年份。整體看來,會標和諧自然,富有古風,正體現了研究國學、學習古人優良之風的主題思想。

立社理念

立社理念乃江右著名國學大師、史學泰斗陳寅恪先生之名言“獨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

學社宗旨

學社宗旨為:“除陳革弊,重振江右!”通過“弘揚江右之文化、思慕江右之先賢、共賞江右之美景”,借之以達復興中華傳統文化之目的。同時,加以諸多活動,構建一扇文化之窗通向江右這塊神奇寶地。

組織框架

目前位置按照江右學社章程規定,主要由三大機構組成,分別為理事會(社長管理)、章程委員會、監理會(監督辦公室)。

理事會下轄五大部門:學研部、踐行部、財務部、外交部、網宣部。

統領理事會,向理事會各部門發布命令的權利。

章程委員會負責制定各項學社的管理制度。

監督辦公室監督社長極其理事會各個部門的一切活動。

三大部門各司其職,相互制約。

創社歷史

東北林大江右學社由社長周俊昀梟及其團隊於2010年在東北林業大學社團聯合會正式創立,2010.06晚在林大二教召開創設大會,出席大會的成員約有70人。會長及主要創始人一次做了演說,闡明對江西未來發展的展望以及對江西興衰歷程的反思。

大會持續大約3個小時,社長用長達45分鐘的時間詳細敘述了江西過去的輝煌,江右商幫,江西書院,江右學術等方面的內容,同時提出了江右學社的活動思路:

1.通過文化科普,讓江西人重新自我認知,找回失落已久的自信心。

2.在自我認知的基礎上,以一個自信,不卑不亢的心態立世做人。

3.前兩步的目的達到以後開始自我反思,形成責任感,意識到自身的歷史使命,最終通過自身的努力,將來回報自己的家鄉。

主要活動

創社宣傳:

在創社之初,學社一共打了六個橫幅宣傳,成為林大歷史上成立之時被祝賀最多,造勢最強烈的社團。

祝賀學社成立的林大社團有:粵語協會、圈點社、書畫協會、太極協會、綠色使者志願者協會等。

2010年夏江西洪災,江右學社掛橫幅表示慰問 2010年夏江西洪災,江右學社掛橫幅表示慰問
粵語協會慶賀學社成立 粵語協會慶賀學社成立
2010年7月3日學社舉行的第一次草地座談會 2010年7月3日學社舉行的第一次草地座談會

獨具特色的草地會議:

學社立社理念乃江右著名國學大師、史學泰斗陳寅恪先生之名言“獨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為彰顯這一理念,學社營造自由之氣息,標新立異,一改以往社團開會之陳腐風格,於東北林業大學主樓草坪前,召開鮮活、散漫的第一次草坪會議。

與黑龍江省贛商會第一次交流: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林大江右學社第一次和黑龍江省贛商會建立外交聯繫。

社長在贛商會留影 社長在贛商會留影

為與黑龍江贛商會建立長久聯繫。於庚寅年七月九日,本社社長與外交部長先行一步,自林大始發乘56路至建國街轉乘113路到安隆街紫園路。紫園路12號二樓即為黑龍江省贛商會之所在地。

經李發洪主任的接待,我社從談話中了解到,商會截止2011年7月份規模大概有194名正式成員,皆為本身贛籍商人,其中會長一名,副會長19名。在職人員主要負責商會日常事務。商會系由商人自發組織之非營利性合法團體,旨在維權與傳遞商業信息。同時通過無償性之服務凝聚在外江西老鄉,共推江右商業之美好未來,傾盡心力,四方奔走,其維權之功,無可替代!

帽兒山團隊訓練營:

帽兒山登頂後的喜悅 帽兒山登頂後的喜悅

2010年10月1日正式以一個社團的名義帶領社員50多人去東北林業大學的帽兒山實驗基地考察體驗,在野外農家長達三天的宿營。

2010年10月2日,在分組帶領之下,五個小組先後登上了帽兒山的頂峰,在艱難的登山過程中,大家相互協助,極大地體現了團隊合作的精神。

在帽兒山度過了兩夜,大家一起做飯,一起遊戲,一起談心,將學社的一體意識和出遊樂趣發揮到了極致,本次活動在2010年10月3日返回林大校園後圓滿結束。

經過多年發展,帽兒山團隊訓練營已成為江右學社優秀的傳統活動之一。2014年10月國慶期間,在學社會長和學社骨幹的帶領下,大家團結協作、互相交流,戰勝了新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活動再一次取得了圓滿成功!參加活動的除了有本校的江右學社成員外,還有哈爾濱師範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幾位江西同鄉。

江右學社讀書會

江右學社讀書會 江右學社讀書會

與東北林業大學圖書館合作共同舉辦的讀者沙龍之江右讀書會,舉辦有:《挪威的森林》 、《解讀韓寒》 、《交流贛語 走進江右》 、《簡愛》 、《旅行的意義》 、《尋找洛麗塔》 、《飄》 、《平凡的世界》、《傾城之戀》 、《霧都孤兒》 和《克里米亞背後的地緣政治》 等系列讀書會。啟迪思維,引導我們進行思考與閱讀,在一次次思想的碰撞之中,感受到知識的力量,一群志同道合的莘莘學子,為理想,為未來,指點江山,意氣風發,不可不謂壯懷激烈!

現任(18屆)各部門負責人:

社長:張亦成

副社長:李沃陽,鄧潔妮

監理會主任:周阿芬

辦公室:張宇慧,羅禕

學研部:劉海貝,晏澤恆

財務部:張若嫣

踐行部:鄧懿,周楚歆

外交部:李淋浴,郭源

網宣部:余國源,蔡琪琪

歷屆社長

2010屆:周俊昀梟

2011屆:過俊波

2012屆:晏暉

2013屆:張霖

2014屆:丁令智

2015屆:劉旭

2016屆:廖勇臻

2017屆:曾雨涵

往屆各部門負責人:

理事會:

社長:周俊昀梟、易倩茹

外交部:熊鵬

學研部:過俊波

人財部:曾小艷

踐行部:余偉群

監督辦公室:晏暉

主任:陳麗

章程委員會: 劉堯、熊偉

江右學社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社名稱:學社的法定全稱為“江右學社”。漢語國語拼音為:Jiang You Xue She,標準贛語拼音為:Kong Iu Ho kSa。英文全稱為:KongIu Society。

第二條  學社性質:江右學社是一個自願結成的,以研究江右區域內的中華傳統文化、追慕江右先賢、共賞江右美景、弘揚“江右文明”為目的的,有組織有紀律的非營利性的校級學術科研性學生團體。

第三條  學社宗旨:“思慕江右之先賢、共賞江右之美景、弘揚江右之文化”。

第四條  江右學社是東北林業大學學生社團的成員,本協會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五條  本學社在遵守東北林業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國家、地方相關法律及學校相關管理制度規定的範圍內開展以下活動:

(一) 組織學社成員在學校開展學習、研究江右文化的讀書活動,撰寫論文;

(二) 組織學社成員發表學術演講,介紹江右地區的歷史文化、風土人情以及相關的學術內容。

(三) 創辦學社內部期刊,展示江右美景,宣傳江右文明、弘揚江右精神、喚起保護江右文化的意識;

(四) 邀請研究江右文化的著名專家、學者來東北林業大學講座;

(五) 組織成員一些實踐活動,定期帶領社員在學校附近出遊,同其他組織就行交流和合作。

(六) 通過社員的參與,讓社員學習一個團隊的管理模式,和制度性知識,加強社員的團結合作,提高江右人凝聚力。

第三章 社員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學社的社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東北林業大學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專科生及研究生;

(二)承認並且嚴格遵守本學社章程;

(三)有正確的思想動機,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 志願加入,對本學社有濃厚的興趣,積極參加學社活動,維護學社榮譽。

(五)承認本學社章程,熱愛祖國,對江右文化有濃厚興趣。

第七條  社員入社的程式是:

(一)提出入社申請;

(二)進行審核登記並交納社員費;

(三)由本學社認定,承認社員資格,記錄社籍檔案。

第八條 社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社社員擁有本學社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二)學社社員擁有參加本學社活動並提出活動建議的權利;

(三)學社社員擁有獲得本學社服務的優先權;

(四)學社社員擁有對本學社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學社社員有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權利;

(六)享有知曉學社詳細財務狀況的權利。

(七)對處分提出異議向裁判委員提出申訴的權利

第九條  社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學社的決議;

(二)維護學社的名譽及合法權益,遇到侵犯時據理力爭;

(三) 參與學社相關活動,為學社的發展出工出力;

(四) 按規定交納社費;

第十條  社員退社應書面通知本學社,辦理相關手續,學社不退返剩餘社員費。社員如果1年不交納社費或不參加本社活動的,視為自動退社。

第十一條  如果社員有嚴重違紀行為,經理事會決定可以予以警告、記過、或者開除處分。收到處分通知七天內,社員如有異議可向監督辦公室提出申訴,要求駁回理事會之決定。

第四章 組織機構、制度和負責人產生、罷免及其職能

第十二條  學社設定社長(會長)及其領導的理事會,章程委員會,監督辦公室。

第十三條 社長(會長)的產生和職權範圍

社長的產生規則

(一) 由全體社員在社員大會上直接選舉產生。

(二) 正副社長參選人必須是創始人或者具有三個月以上會齡之社員,必須正副社長組成搭檔參選。

(三) 參加投票的社員必須達到社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選舉結果方可生效。

(四) 超過兩名候選人,而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得票超過50%,則得票率居前兩位的候選人進入下一輪選舉,直到有候選人得票率超過50%為止。

(五) 章程委員會兩名以上委員提議可以啟動罷免程式,超過60%社員贊成則社長被罷免,重新進行社長選舉。

(六) 社長任期一年,每年度社員大會進行社長選舉,臨時情況可召開緊急會議選舉社長。

(七) 社長不能履行職責,則由副社長接任,副社長接任後任命新的副社長。

(八) 社長必須具備學生幹部的基本素質,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及協調能力,深深熱愛江右文化,對江右心存濃厚感情,對復興江右有強烈的責任感;

社長(即會長)的職權

(一) 統領理事會,向理事會各部門發布命令的權利。

(二) 提議學社各個階段工作任務和目標,領導各部門籌備和組織學社的重大活動。

(三) 加強內部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促進學社發展。

(四) 經過章程委員會同意後,任命或罷免各部部長的權利。

(五) 做出處分,警告,開除社員的決定的權利。

(六) 對外代表學社發言,代表本學社簽署有關重要檔案的權利。

(七) 籌備召開社員大會。

第十四條 理事會

理事會的組成以及各部門職權

(一) 理事會包含人財部,學研部,踐行部,外交部,網宣部。

(二) 各部門部長由社長提名,經章程委員會同意後方可任命。

(三) 各部部長可向社長或章程委員會提交辭呈,任何一方接受方可正式離職。

(四) 社長有權罷免各部門部長,經章程委員會同意後方可生效。

第十五條 社長同理事會的關係

(一) 理事會各部門必須接受社長的領導,服從社長的決定和命令

(二) 理事會各部門遇到重大問題必須向社長以及章程委員會委員匯報

第十六條 章程委員會

章程委員會選舉規則和組織規則

(一) 章程委員會委員由全體正式社員選舉產生。

(三) 選舉取得票數占優的相應數量候選人當選。

(四) 委員會委員任期半年,學期度社員大會進行選舉。

(五) 章程委員會主任由副社長兼任,負責主持章程委員會議,但不享有投票權,僅僅在正反方票數相等的時候有一票決定權。

章程委員會的職權

(一) 制定學社其他規章制度。

(二) 修改學社章程,兩名以上立法委員提議,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生效。

(三) 審議學社組織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對社長進行罷免。

第十七條 監督辦公室

監督辦主任的產生

(一) 辦公室主任由社長向章程委員會提名,共同推舉產生。

(二) 章程委員會以及社長均無權罷免監督辦公室主任。

(三) 辦公室主任若辭職,必須立即推舉一位新辦公室主任,新主任產生以前由章程委員會主任代行職權

監督辦公室的職權和義務

(一) 對理事會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批評。監督各項工作的落實,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核。

(二) 接受會員的控告和申訴,依據本社規章做出公正裁決。

(三) 經過控告和審理程式後做出撤銷理事會以及社長的決定和命令。

(四) 徵集學社成員意見並做好反饋。

(五) 定期對學社工作進行整理、總結、上交、及存檔。

(六) 對每次講座,錄像,對其內容進行文字整理,提交給學研部研究。

(七) 進行優秀社員評比,執行社員賞罰,加職務分。

第十八條 理事會具體部門

人財部設部長1名,科長三名,分別為財務科、贛籍管理科、國籍管理科。任期一年,部員若干。

財務科主管財政,贛籍科,國籍科分管贛籍社員與非贛籍社員之人事資料。

人財部主要行使如下職權:

(一) 負責學社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絡社員,通知相關活動事宜;

(二) 負責學社的財務管理,日常活動經費的報銷;

(三) 負責學社招新,吸納人才,人事管理,建立、管理學社社員的檔案,建立和管理,健全人才庫,為學社發展提供人才基礎;

第十九條

踐行部設部長、副部長各1名,任期一年,部員若干。踐行部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執行社內活動之決議,接受活動提案。

(二) 負責學社活動具體組織、實施與開展,如搬展板,借教室,布置活動場地等。

(三) 必須極力配合其他部門的活動安排。

(四)出遊、公益活動等皆由踐行部來帶領。

第二十條 學研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名,任期一年,部員若干。學研部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 研究學社發展現狀,確定學社發展路線,制定學社發展規劃,制定學社具體活動方案,撰寫相關活動書。

(二) 負擔起學社的學術研究,研討學術課題,產生研究成果,用於開展活動。

(三) 期刊、講座、論文等學術內容

(四) 負責學社活動的相關文字、圖片、標語等的設計,製作和發布工作,蒐集各種文字,圖片,影片類型的材料,為學術研究提供基礎;

(五) 負責確定對內進行文化教育,對外進行文化宣傳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外交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名,任期一年,部員若干。外交部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 在學社開展活動時負責為學社尋找贊助;

(二) 開展與其他本校社團和外校社團的交流。

(三) 負責學社與活動各協作部門的聯繫,各項工作的申請等;

(四)負責與各上級指導部門的聯繫,定期參加例會;

(五) 為學社活動聯繫嘉賓。

(六) 需找並聯繫本地有興趣與本學社聯絡交流的組織團體。

第二十二條 網宣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名,任期一年,部員若干。網宣部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學社微信平台的運營;

(二) 負責江右學社百度百科的更新。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三條 學社經費來源。

(一) 社員交納的會費,由人財部負責會費的收取工作。;

(二) 上級部門、指導單位的經費支持;

(三) 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 所得的正當贊助,以及友好捐贈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條 會費標準由章程委員會決定。

第二十五條

學社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活動範圍,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員中分配。

第二十六條

學社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學社日常辦公用費的報銷須由財務人員負責報銷,報銷票據背後須有經手人和證明人兩人以上的簽名。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學社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全體成員有權知曉財政狀況,人財部定期公布透明財報。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2010年6月社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社章程委員會。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東北林業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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