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2003年4月,根據衛生部《關於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意見》的要求,經縣政府同意,在原縣衛生防疫站和縣公共衛生監督所的基礎上成立永興縣衛生監督所。永興縣衛生監督所是永興縣衛生局下屬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事業單位,是永興縣衛生局依法在全縣範圍內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開展面向社會的食品、公共場所、飲用水、學校、化妝品、醫療衛生機構、職業危害行業及其它公共衛生的監督執法工作。承擔衛生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和出證,從業人員衛生法律知識培訓、法制宣傳,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案件的調查處理。
全所核定編制15人,現有在職職工20人,臨時工1人,所內分衛生監督一股、衛生監督二股、醫療職業衛生監督股、辦公室等四個職能股室。配有衛生監督用車2輛,辦公用電腦11台和各種食品、公共場所現場快速檢測儀器。
主要職責
1、具體實施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衛生監督規劃和計畫,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罰意見,送達處罰文書,執行處罰決定。2、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衛生許可的申請受理、初審、上報和批准後證書發放的具體工作。
3、組織開展健康相關產品抽查和衛生監督執法檢查,定期上報抽檢結果。
4、受理轄區內衛生案件的投訴、舉報,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指示,進行衛生監督工作稽查。
5、對衛生污染、中毒事故、重大疫情等突發事件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採取必要的衛生行政控制措施,提出行政處罰意見,並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組織市場產品抽檢,會同衛生檢測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採樣。、
7、負責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
8、開展衛生法制教育和對衛生監督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
9、負責建設工程項目新(擴、改)建選址、設計和施工的衛生學評價的申請受理,依據衛生檢測檢驗機構提供的有關衛生學評價報告進行衛生審查和項目竣工驗收。
10、指導鄉鎮衛生院的衛生監督工作。
11、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