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Tesco東莞常平店、家樂福東莞世紀廣場店、東莞百佳聚福豪苑店買回了三組產品,都是同一類貨物卻採用了生產日期不同的印刷方法。例如一組龜苓膏產品,製造商均為廣西梧州市港聖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其中一罐罐底生產日期打著“儲存條件:常溫P2011/02/16 E2013/02/15”;而另一罐的生產日期則只有“合格:2011/02/13”,而且這罐龜苓膏的罐身已經出現了斑斑銹跡。如果超市管理細緻,貨品在上架過程中就能發現端倪。過期的食品上各大超市的貨架並不困難。許多大型超市,只要給足上架費,基本就可以上架銷售。例如2010年集味佳與Tesco簽訂的契約就明確產品的契約扣點加上各種費用是29%。也就是每賣出一件產品,超市可從中分得29%的利潤。 大品牌給超市的返點會很少。大部分都在10%以內,甚至5%。
另一方面只要進了超市,下貨架的可能性就很少。一些超市基本上不管產品的銷量,甚至會一兩年才清理一次不好賣的產品。這就形成了一個怪圈:貨物不好賣——退貨——修改生產日期——再上架。這些貨品究竟修改了多少次生產日期,估計連負責修改日期的員工都不清楚。
碰到超市需要廠家提供驗收證明的,如果某些廠家不能提供質檢,會把往年的質檢報告掃入電腦,然後用Photoshop修改日期後再提供給商家。而商場收貨一般只檢查數量以及生產日期是不是新的,一般一個產品只看一瓶,也不會對比著看。
原因
表面上看,是許多大型超市,只要給足上架費,基本就可以上架銷售。一些超市基本上不管產品的銷量,甚至一兩年才會清理一次不好賣的產品。這就形成了以上所述的怪圈。而更深層的原因則是:食品退出機制混亂,監控體系不健全,才導致了更多行業陋規蠶食著我們的食品安全。
我國《食品安全法》雖然也有關於過期食品的法律條文,但除了籠統地說禁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並且要及時清理之外,並沒有說明到底怎么進行清理,怎樣來監督。不清晰的銷毀與監督界限, 使食品保質期實際上成了廠家的一個口頭承諾。在這種背景下,“永不過期”的食品便有機可乘。
過期食品違法成本很低,區區幾萬塊的罰款讓一些無良經營者敢冒風險。
國外情況
在美國,食品包裝上一般有四個日期:銷售截止期、最佳口味期、食用期和封箱包裝期。超過了食用期的食物就不能再吃,要銷毀。
在美國,有家健康食品店CVS銷售了過期食品、藥品,光是在紐約州就主動認罰了85萬美金。而對銷售商而言,假如他們被認為銷售了過期商品,那么信譽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得不償失。因為商家也怕顧客真吃出了問題,麻煩就大了。
相關危害
過期食品在發生變質後,會產生大量的真菌或細菌,這其中也包含很多致病菌,所以食用過期變質的食品,會對人體的健康造成危害。
過期食品中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沙門氏菌:沙門氏菌常與肉類、蛋類、乳類有關,中毒的症狀主要由急性腸胃炎為主,前期症狀有噁心、頭疼,全身乏力和發冷等,主要症狀有嘔吐、腹瀉、腹疼,糞便以黃綠色水樣便,有時帶膿血和黏液,一般發熱的溫度在三十八攝氏度至四十攝氏度,重病人出現打寒戰、驚厥、抽搐和昏迷的症狀。病程為三天至七天,一般預後良好,但是老人、兒童和體弱者如不及時進行急救處理也可導致死亡。
大腸桿菌:大腸桿菌常出現在動物來源的食物,如牛肉、雞肉、牛奶、奶製品等,可引起腹膜炎、膽囊炎、闌尾炎等。嬰兒、年老體弱、慢性消耗性疾病、大面積燒傷患者,大腸桿菌可侵入血流,引起敗血症,某些血清型大腸桿菌也能引起人類腹瀉。
黃麴黴毒素:黃麴黴毒素主要存在於各種堅果,特別是花生和核桃中。物中黃麴黴毒素與肝細胞癌變呈正相關性.長時間食用含低濃度黃麴黴毒素的食物被認為是導致肝癌胃癌,腸癌等疾病的主要原因。黃麴黴毒素Bl屬特劇毒的毒物範圍它引起人的中毒主要是損害肝臟,發生肝炎肝硬化,肝壞死等.臨床表現有胃部不適食慾減退,噁心嘔吐,腹脹及肝區觸痛等;嚴重者出現水腫昏迷,以至抽搐而死。
亞硝胺:亞硝酸鹽每天都會隨著糧食、蔬菜、魚肉、蛋奶進入人體。亞硝酸鹽很容易與胺化合,生成為亞硝胺。亞硝胺是強致癌物,並能通過胎盤和乳汁引發後代腫瘤。同時,亞硝胺還有致畸和致突變作用。人群中流行病學調查表明,人類某些癌症,如胃癌、食道癌、肝癌、結腸癌和膀胱癌等可能與亞硝胺有關。
如何禁止
禁止“永不過期”的食品其實並不難。
一是要從經濟處罰和法律追究上加大違法犯罪成本,“重典治亂”,讓“永不過期”的食品不敢露頭。
二是明確部門權責,加大監管力度,變多龍“治水”為專龍“治水”。
三是要完善食品退出與銷毀機制,即過期食品退出與銷毀不再是食品生產、銷售的任何一方,而是由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來完成。日本就有專業的過期食品處理企業,它們將過期食品製成飼料、肥料,或者發酵產生甲烷,作為工業能源。我們不妨加以借鑑,讓“永不過期”食品永遠消亡。
鑑別方法
監管部門常提醒消費者,可以通過查看生產日期是否“模糊不清”,印刷日期周圍是否“留有墨跡且色澤發烏髮暗”等方法來維權。可一些業內人士坦言,這些辨識技巧,如今已隨著塗改手段“升級換代”而基本失靈。而湖南瀏陽逗趣樂食品廠塗改食品生產日期被查,將用“藥水”隨意塗改食品保質期問題呈現在公眾面前,也非食品執法部門的功勞“逗趣樂”安排兩名女工用“藥水”將已印好的生產日期塗掉,改印成新日期。不料,兩名女工不知要戴手套,塗改幾天手上遭“藥水”腐蝕,出現大片水泡,隨後因治療等問題與廠方發生糾紛,最終事情敗露。如果女工戴了手套作業,恐怕這“潛規則”還要潛伏許久,而消費者還依舊被蒙在鼓裡呢。
神奇藥水一塗,食品“長生不老”。原來,食品保質期,對於那些黑心的生產經營企業而言,早就沒了這樣的概念,想改就改,改得簡單。《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製度,查驗出廠食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食品出廠檢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對食品經營企業,法律同樣也有這樣的規定。
可見,在食品安全的監督執法上,這樣的細節考量,可能對監管部門而言有時被忽略了。否則,怎么一直未能察覺,還在提醒我們用查看生產日期是否“模糊不清”,印刷日期周圍是否“留有墨跡且色澤發烏髮暗”等方法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