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

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於2003年12月國家科技部批准成立,並於2006年10月順利通過國家科技部組織的專家驗收。目前,實驗室主任和學術委員會主任分別由談廣鳴教授和鄭守仁院士擔任。

簡介

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

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於2003年12月批准依託武漢大學建設,2006年10月通過國家科技部建設驗收。

實驗室是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領域的科技創新平台,遵循“開放、流動、競爭、聯合”運行機制及室主任負責制,實驗室流動人員面向國內國際聘任,儀器設備面向國內國際開放。實驗室在5個研究方向均設有開放基金課題,歡迎國內國外研究人員申請。

基本概況

機構名稱 中文 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

機構其他名稱

英文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Sciences
成立時間2003 依託(隸屬)機構武漢大學批准機構國家科技部
機構簡介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於2003年12月批准立項建設,依託單位是教育部武漢大學。實驗室主要進行基礎理論和套用基礎理論研究,設有五個研究方向:水資源時空變化規律方向、水資源高效利用與最佳化配置、洪水災害形成機理與減災方法、水電工程結構與施工過程仿真、水電站過渡過程與控制。實驗室建有兩個實驗中心和5個實驗大廳(場):水文水資源數字仿真中心、地下水土壤水資源實驗大廳、灌溉排水綜合實驗場、泥沙與防洪實驗大廳、水工結構實驗中心、水工模型實驗大廳和水電站過渡過程與控制實驗大廳,以支持多個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領域 水利水電工程 學科代碼 570
服務國民經濟領域 工程和技術研究與試驗發展 行業代碼 M757527520
重點學科名稱 國家級 水利水電工程、水文學及水資源 博士點名稱 水文學及水資源、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工結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系統工程、岩土工程、流體力學
省級 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 、水工結構工程、流體力學 碩士點名稱 水文學及水資源、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工結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系統工程、流體機械與工程、流體力學、防災減震與防護工程、環境工程、岩土工程
博士後流動站 水利工程 批准單位 國家人事部
專業方向 學科帶頭人姓名 職稱/職務
水資源時空變化規律方向 郭生練 教授
水資源高效利用與最佳化配置 楊金忠 教授
洪水災害形成機理與減災方法 李義天 教授
水工結構與施工過程仿真 陳勝宏 教授
水電站過渡過程與控制 楊建東 教授
現有主要科技基礎條件紊流流速採集處理系統、粒子圖像測速儀、大型CT系統、33m 活動玻璃水槽、80m波浪實驗水槽、PIV雷射光源粒子測速儀、水泵性能實驗台、灌溉排水綜合試驗與測量系統、水電站計算機監控系統、清水循環系統、水工模型實驗測量與控制系統、渾水循環系統、AD超聲流速測量系統、遠程控制閉路監控及風波系統、YLZK-I型氣壓自動載入系統等
主機板刊物名稱 國際刊號
掛靠的學會及相關學術組織名稱
創辦的技術服務公司名稱
機構聯繫方式 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 東湖南路8號 郵政編碼 430072
電話 027-68772275 傳真 027-68772275
負責人 談廣鳴 聯繫人 王老師
單位網址 http://www.waterlab.cn E_mail

發展勢力

實驗室建有一個實驗中心和六個實驗大廳(場):水文水資源數字仿真中心、土壤水環境實驗大廳、灌溉排水綜合實驗場、泥沙與防洪實驗大廳、水工結構實驗大廳、水工模型實驗大廳和水電站過渡過程與控制實驗大廳。

實驗室現有固定研究人員35人,流動人員36人,以及400餘名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固定研究人員中,教授27人;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1人;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1人;國家級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人;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3人;教育部跨(新)世紀人才5人;有25人在國際學術機構中任職,其中1人為國際水資源協會、國際水文科學協會副主席。研究隊伍年富力強、結構合理。

貢獻突出

在科研項目方面,目前承擔國家重大基礎研究計畫項目(973)、國家“863”計畫項目、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合作等科研項目250餘項,年到款科研經費達3000萬元以上。其中,在研國家“973”項目8項(首席項目1項,課題2項);國家“863” “十一五”等國家科技攻關項目11項(主持課題4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60餘項。

在研究成果方面,2004年以來實驗室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3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與自然科學獎23項,其中一等獎7項;出版學術著作21部;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上作特邀報告33次。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480多篇,其中三大檢索論文218篇。

在開放合作與交流方面,實驗室每年舉辦/承辦1-2次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每年派20餘批研究人員到國外講學、進修、參加學術會議、項目合作等,國外專家、學者來實驗室講學、訪問40餘批,150餘人次,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荷蘭等3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長期的交流與合作關係。

實驗室建有水文水資源數字仿真中心、地下水土壤水資源實驗大廳、灌溉排水綜合實驗場、泥沙與防洪實驗大廳、水工結構實驗大廳、水工模型實驗大廳和水電站過渡過程與控制實驗大廳。實驗室總建築面積達11,000平方米,儀器設備資產近6,000萬元,可以開展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領域各種複雜、綜合性的研究實驗,實驗室的規模化、先進性及綜合性均位居國內外前列。

實驗室以“水利水電工程”和“水文學及水資源”兩個國家重點學科為依託,擁有水利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水利工程博士後流動站。先後承擔了大量國家及省部級重要基礎研究、重大工程研究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在非線性水文系統、水資源可持續管理、節水灌溉、地下水土壤水運動,除澇排水、跨流域調水、河流泥沙、水電能源開發利用、水電站結構設計最佳化、壩基與邊坡理論、水電工程施工過程最佳化、水電站過渡過程等方面取得了一些高水平成果,為水資源與水利水電科學的發展和重大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做出了貢獻。

資助方向

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

從水資源與水利水電工程科學領域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出發,以水利科學為基礎,瞄準學科前沿和原始創新以及高新技術套用,注重套用基礎研究與新興邊緣學科交叉融合。
主要資助方向為:降水—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相互轉化關係;數字流域方法;水文水資源及水環境的不確定性分析;高效節水灌溉理論;劣質水與再生水資源利用及環境影響;面向生態的水資源最佳化配置理論;流域水資源量與質統一管理理論;跨流域調水的資源與生態環境效應;洪水災害形成原因與致災機理;洪水預警預報與防洪調度最佳化理論;洪災風險分析與洪水資源化利用;高壩結構最佳化設計計算理論;複雜壩基與岩石高邊坡設計理論;水電站洞室/壓力管道結構最佳化設計理論;水電工程施工導截流實驗模擬與風險分析;水電站水機電聯合過渡過程最佳化控制理論;複雜調壓室群水位波動穩定性理論;3S技術在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中的套用;新興邊緣學科在水利科學中的套用基礎研究等。

資助對象

具備博士學位的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國內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以上規定的範圍內提出資助申請。
3.資助金額2—4萬元。

基金項目的申請

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

1.實驗室接受具備下列條件研究項目的申請:
(1) 符合《指南》資助範圍的研究;
(2) 學術思想新穎,立論根據充分,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進展的研究;
(3) 申請者與項目組成員應具備實施該項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時間保證,並具有基本的研究條件,有一定時間到本實驗室從事研究工作;
(4) 經費預算實事求是;
2.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一般具有博士學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不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申請者,必須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研究成員中有一名為本實驗室的固定研究人員,便於與實驗室間的交流。
3.基金項目的研究年限一般為二年,不超過三年。研究工作開始時間為次年的1月1日。
4.基金的申請,實行全年受理,下一年度的申請項目本年截止6月30日(郵寄申請書以投遞日郵戳為憑)。申請者必須認真填寫實驗室《開放研究基金項目申請書》,非標準格式的申請不予受理。申請書(一式三份)寄送到實驗室。逾期申請書可順延至第二年受理。
5.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的申請項目數,連同在研的基金項目數不得超過兩項。已獲得資助者再次申請,申請書須附已資助項目的研究進展報告或結題報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審批與立項

1.實驗室各研究方向的研究室負責人或學術帶頭人負責基金項目的初審,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建議不予資助:
(1) 申請手續不完備,申請書填寫不符合規定;
(2) 不符合基金資助範圍;
(3) 申請者或項目組主要成員的項目數,連同在研資助項目數超過兩項;
(4) 與同類研究低水平重複:
(5) 明顯缺乏立論根據,或研究方法、技術路線明顯不清,無法進行評審:
(6) 不具備實施該項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條件,或申請者不可能到本實驗室工作;
(7) 申請經費過多,基金無力支持;
(8) 已從其它部門獲得充足的經費;
(9) 申請者對已獲資助項目,不執行開放基金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且未按要求補正的,或不認真開展研究工作,未發表一篇論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2.研究室主任負責同行評議工作。對通過初審的每項申請,選擇至少兩名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學術造詣較深、學術思想活躍、熟悉被評項目學科領域的國內外情況,學風嚴謹、辦事公正的同行專家進行書面評審。
3.實驗室負責人在初審、同行評議的基礎上,對申請項目進行複審,提出客觀的項目評審意見及資助強度,提交實驗室學術委員會進行終審。
4.學術委員會聽取初審和複審報告,對所有申請項目進行審查,確定年度資助項目及資助金額。實驗室將學術委員會的評審結果報送主管部門。
5.實驗室主任於11月底簽發評議結果,通知申請者及所在單位。
6.課題負責人應於12月底前,在申請書的基礎上,根據批准通知,請填寫《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開放研究基會資助項目研究計畫》,並簽署研究契約。經所在單位審核後,報送實驗室,作為撥款和檢查的依據。逾期不報,又不在規定期限內說明理由的項目,作為自動放棄處理。
為了促進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領域的基礎理論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及學術交流,水資源與水電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設立開放研究基金,資助國內、外學者和科技工作者來實驗室開展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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