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民樂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能:(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甘肅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民樂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協助有關部門擬定有關的社會經濟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機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根據省、市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和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經濟發展目標,擬定全縣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組織計畫生育抽樣調查;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考核和評估;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做好人口和育齡婦女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在推進人口事業發展方面的作用,促進人口問題的綜合治理;負責城鄉符合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再生育對象生育指標的審核上報、審批;負責推進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機制。
(五)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與黨校、教育部門共同做好人口理論研究與教育工作。
(六)綜合管理、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指導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出生缺陷干預、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婦女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實施;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愛滋病的防治、宣傳諮詢、安全套的發放、篩查等工作;對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和藥具發放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進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協助藥監部門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和性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工作。
(七)編報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協同財政部門撥付中央和省、市、縣級下達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技術服務經費,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八)負責人口計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做好職稱評定組織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管理、組織和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援助、合作項目。
(十)負責辦理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提案、議案及建議和意見;處理來信來訪。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民樂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4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研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各種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電子政務、督辦以及後勤、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提案、議案及建議和意見。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國家公務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計畫;負責計生系統技術人員專業職稱評定組織工作;負責委員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的人事、工資、及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
負責縣委、縣政府已出台優惠政策落實的檢查指導工作;負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或聯絡員會議;負責制定和督促落實相關部門的職能、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組織出台和落實有利於計畫生育的政策、措施;協調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建設工作。
編制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的年度和中長期計畫;編報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的預決算;負責縣級對鄉(鎮)撥付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以及社會撫養費、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管理、避孕藥具管理使用情況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機關及事業單位的財務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二)政策法規宣傳教育股
研究起草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法律解釋、部門規範性檔案草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系統行政許可方面的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有利於計畫生育的相關經濟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諮詢和信訪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以及扶貧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負責《生育保健服務證》的發放工作。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人口理論課開設工作;協助媒體辦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欄目;負責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的組織協調,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報導工作。
(三)規劃統計股
負責全縣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課題以及相關綜合治理問題的研究;參與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指導和協調本系統有關調查研究方面的工作;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等;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及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方案;負責統計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數據;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指導、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負責全縣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畫生育困難家庭救助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獎勵扶助對象的調查摸底、審查審核、匯總上報以及獎勵資金髮放中的協調、服務工作。
(四)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負責城市社區和農村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與相關縣(市、區)逐步建立信息公告、數據共享、協作協管制度;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制度的規範建設;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的檢查考核工作;負責流動人口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發放工作;組織對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
領導班子
李得儉:負責委員會全面工作,監督人、財、事的運行。分管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王聯民:負責委員會單位人事和黨建、精神文明、廉政建設、工會等工作。
張維俊:負責單位財務、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繫與協調、項目建設以及城鎮和病殘兒再生育指標的審核、上報、審批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姚 凱:負責單位機關後勤事務性工作和基層管理、政策法規、宣傳教育、普法教育、信訪、打擊“兩非”、綜治以及農村再生育指標的審核、審批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宣傳教育股、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劉國勛:負責協會和人口規劃、統計、督查考核及評估、信息化建設、業務培訓等工作。分管發展規劃信息股。
任玉華:負責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業務工作、藥具管理、基層計畫生育服務所相關工作、技術服務人員培訓、隊伍職業化建設和婦女工作。分管技術服務站辦公室。
康永香:協助任玉華同志做好計畫生育服務站日常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轉移支付、獎勵扶助、特別扶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和當年二女戶結紮獎勵等優惠政策的審核、發放、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