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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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
法律依據 法律責任 注意事項 -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國《民法總則》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
區別 成立條件 法律責任 法律劃分 特別情況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根據《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8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
法律規定 制定法理 -
無效民事行為
無效民事行為指已經成立的民事行為,嚴重欠缺民事行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絕對、確定、當然、永久地不按照行為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意思表示發生預...
法規解析 類型 特徵 效果 部分無效 -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
效力未定民事行為是指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處於不確定狀態的民事行為。對於效力未定之行為,民法通則沒有作出體系化規定,但在具體制度中卻規定了效力未定行為。
一、效力未定民事行為的概念 二、效力未定民事行為的類型 三、效力未定民事行為的效果 -
無效的民事行為
無效民事行為指欠缺法律行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確定和當然不發生行為人意思之預期效力的民事行為。《民法通則》第58條第2款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
具體含義 常識介紹 法律效果 -
效力待定民事行為
效力待定民事行為,又稱效力未定民事行為,是指行為成立時,其是有效還是無效尚不能確定,還待其後一定事實的發生來確定其效力的民事行為。
特徵 類型 -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效力待定民事行為是指行為成立時,其是有效還是無效尚不能確定,還待其後一定事實的發生來確定其效力的民事行為。
特徵 類型 -
法律職業
基本含義它有兩個基本涵義:第一,法律職業與其他需要以專業知識為基礎的工作一樣,是一種專門的行業,是專業化的工作;第二,從事法律職...
基本含義 從業人員 社會作用 道德特徵 基本準則 -
民事行為能力
)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此處的“視為”是指法律擬制,也就是本來沒有...行為能力與民事責任能力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也是...
含義 概念 特徵 條件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