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憲法

比較憲法

《比較憲法》,作者:費鞏著,由法律出版社於2007年出版,本書從憲法理論、公民基本權利、憲政制度、憲政運行等方面對當今世界代表性國家的憲法理論與實踐進行了比較,既注重於對主要國家憲法中共同內容的介紹,更著力於對有關國家憲法的不同規定及其實踐上存在的差異進行對比剖析,突出了不同國家憲法內容的差別及其憲政實踐的特色,體系完整、學理性強、“比較”的色彩鮮明,有助於讀者認識和感悟當今世界各國憲法在形式與內容上的多樣性,加深對憲法學課程中所學一般知識與理論的理解。

基本信息

內容提要

比較憲法比較憲法

吾國固有法學。而今日意義之法學,大率於二十世紀開初始之。其始也,有四標誌為證:一者為西學中法律與法學之引進,二者為法律制度之建立與法律實踐之展開,三者為法學作為一門學科之獨立化,四者為法學家作為一種職業之獨立化。

其後數十年,此四者皆得其進。法學家則層出迭現,如眾魚躍潭。英德日美“海歸”之士,東吳朝陽本土之生,議場爭,法庭辯,學府研,著作出,其情狀,吾人思之不能不喜。

編輯推薦

本書從憲法理論、公民基本權利、憲政制度、憲政運行等方面對當今世界代表性國家的憲法理論與實踐進行了比較,既注重於對主要國家憲法中共同內容的介紹,更著力於對有關國家憲法的不同規定及其實踐上存在的差異進行對比剖析,突出了不同國家憲法內容的差別及其憲政實踐的特色,體系完整、學理性強、“比較”的色彩鮮明,有助於讀者認識和感悟當今世界各國憲法在形式與內容上的多樣性,加深對憲法學課程中所學一般知識與理論的理解。書後附作者代表性論文《論英國之政黨政治》、《論政權治權之分配》、《論制憲依據之原則》等。

作者簡介

費鞏(1905—1945年),著名學者、愛國民主人士,原名福熊,字寒鐵、香曾,出生於江蘇省吳縣(現蘇州市),原籍江蘇吳江縣。1923年考入復旦大學國文部,1927年獲文學士學位。1929年考入牛津大學政治和經濟學專業,1931年取得學位。回國後任教於復旦大學,講授英國政治制度,1933年任教於浙江大學,講授政治、經濟學及西洋史。

其主要著述包括:《比較憲法》、《英國文官考試制度》、《英國政治組織》、《民主政

治與吾國固有政制》、《實施憲政應有之政治準備》、《人民自南與國民大會一一論制憲應

據之原則》、《王之反對黨一一論英國之政黨政治》等。

本書撰於1933年,1934年3月由世界法政學社出版,世界書局印行,為“世界法學叢書”

之一,被列為當時的大學用書。

目錄

第一編緒論

第一章憲法之意義

第一節憲法特性

第二節憲法內容

第二章憲法之來源

第一節民造

第二節欽賜

第三節協定

第四節革命

第五節漸進

第三章憲政演進史

第一節十七世紀以來之英國

第二節十八世紀之美國、法國

第三節十九世紀之歐陸諸國

第四節二十世紀之新興國家

第四章憲法之種類

第一節成文與不成文憲法

第二節剛性與柔性憲法

第三節柔性憲法之利弊

第四節剛性憲法之利弊

第五節柔性憲法之例證

第六節剛性憲法之例證

第五章憲法之修改

第一節憲法中應含之剛柔性

第二節憲法剛柔之趨勢

第三節制憲權與立法權

第四節全部與局部修改

第五節修改憲法之各種方法

第六節各國修憲程式之比較

第二編公民與國家

第一章人權保障

第一節人權利之性質

第二節公民義務之性質

第三節保障人權之方式

第二章選舉制度

第三章直接立法

附錄:論文

比較憲法——王世傑、錢瑞升著

圖書信息

中文名: 比較憲法

作者: 王世傑、錢瑞升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ISBN: 9787562016342

發行時間: 2004年4月1日

地區: 大陸

語言: 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

《比較憲法》距產增訂已經五年。在平常狀態之下,此次改版,必不限於局部的增訂。但舉世各國近來已全部入於戰爭狀態,其政治制度,變動甚速,大都不易論其利弊得失。而因參考書籍及其他資料,蒐集維艱,即敘述亦以正確。《比較憲法》卷帙頗巨,在此印刷極端困難之際,能獲續印,已屬幸事;全部改排,殆不可能。因之,此次改版,僅就原書第六編第三節以下予以增修;俾讀者對於五年以來,我國戰時政制時的變遷及其現狀獲一明白的概念。增訂範圍,雖然有限,凡所增益,或為一般治憲法學的人所需求的資料。其他各編及附錄,均暫仍前版之舊,未予更易。

目錄

第一篇 緒論

第一章 憲法的概念

第一節 憲法的特性

(一) 形式上的特性

(二) 實質上的特性

第二節 憲法的種類

(一) 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

(二) 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

第三節 憲法觀念的沿革

(一) 希臘羅馬時代

(二) 歐洲中世紀時代

(三) 自歐洲宗教革命至美法革命時代

(四) 十八世紀美法革命時代

(五) 十九世紀以來的變遷與最近事例

第二章 國家的概念

第一節 國家的名稱

第二節 國家的要素

第三節 主權問題

第一目 主權的限制問題

(一) 事實上的限制

(二) 道義上的限制

(三) 法律上的無限性

第二目 主權的分割問題

第三目 主權之所在

(一) 法律的主權與政治的主權

(二) 國民主權說

(三) 國家主權說

第四節 國家的起源及根據

(一) 神意說

(二) 契約說

(三) 強力說

(四) 結論

第二篇 個人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第一章 人民的基本權利

第一節 消極的基本權利——個人自由

第一目 個人自由說的由來及論據

(一) 個人自由說的由來

(二) 個人自由說的論據

第二目 個人自由的範圍及種類

(一) 個人自由的範圍

(二) 個人自由的種類

第三目 人民平等的原則

(一) 人民平等的意義

(二) 人民平等的論據及其批評

第四目 人身自由

(一) 人身自由的意義

(二) 人身自由的保障

第五目 居住及遷徙自由

(一)居住自由

(二) 遷徙自由

第六目 工作自由

(一) 工作自由的意義

(二) 工作自由的範圍

第七目 意見自由

(一) 意見自由的意義

(二) 意見自由的種類

(三) 刊行自由

(四) 教學自由

(五) 演劇自由

(六) 廣播自由

第八目 通訊秘密自由

第九目 信教自由

(一) 信教自由的意義

(二) 信教自由的範圍

第十目 集會自由

(一) 集會自由的意義

(二) 集會自由的範圍

第十一目 結社自由

(一) 結社自由的意義

(二) 結社自由的範圍

第二節 自由與戒嚴

(一) 戒嚴與法國法律

(二) 戒嚴與德奧各國的法律

(三) 戒嚴與英國法律

(四) 戒嚴與美國憲法

(五) 戒嚴與中國法律

第三節 財產權

(一) 財產權的意義

(二) 財產權的範圍

第四節 積極的基本權利

第二章 人民的基本義務

第三篇 公民團體

第一章 公民選舉權

第一節 選舉權的性質

(一) 選舉權為國民的固有權利說

(二) 選舉權為社會職務說

(三) 選舉權兼具權利與職務兩性說

第二節 選舉團體的組成

第一目 限制選權與普及選權

(一) 限制選權與普及選權的區別

(二) 限制選權與普及選權的理論

(三) 女子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問題

(四) 中華民國曆次選舉法中的選舉權資格

第二目 地域代表與職業代表

(一) 地域代表制與職業代表制的區別

(二) 職業代表制的理論及批評

(三) 職業代表制的各種形式

第三節 選舉區

(一) 大選舉區制與單選舉區制

(二) 大選舉區制與單選舉區制的理論

第四節 選民權利的範圍

第一目 複數選權與平等選權

(一) 複數選權與平等選權的區別

(二) 複數選權制的批評

第二目 間接選舉與直接選舉

(一) 間接選舉與直接選舉的區別

(二) 間接選舉與直接選舉的理論

第三目 多數選舉與比例選舉

(一) 多數選舉與比例選舉的區別

(二) 比例選舉制的各種形式

(三) 比例選舉制的理論

第四目 強制投票

(一) 強制投票制的意義及形式

(二) 強制投票制的理論

第五節 選舉程式

第一目 選民冊

第二目 秘密投票

第三目 選舉舞弊與選舉訴訟

(一) 選舉舞弊

(二) 選舉訴訟

第二章 公民直接立法權

第一節 複決權

(一) 複決的意義及形式

(二) 複決制的理論

第二節 創製權

(一) 創製的意義及形式

(二) 創製制的理論

第三章 公民罷免權

(一) 罷免的意義及形式

(二) 罷免制的理論

第四章 公民總投票

第四篇 國家機關及其職權

第一章 議會

第一節 議會的性質及起源

第一目 議會的性質

(一) 委託說

(二) 代表說

(三) 國家機關說

(四) 各說的批評

第二目 議會制度的起源

第二節 議會的組成

第一目 兩院制與一院制的理論

(一) 主張兩院制者的理論

(二) 主張一院制者的理論

第二目 兩院的組成問題

(一) 下議院的組成

第五篇 憲法的修改

第六篇 中國制憲史略及現行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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