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殭屍議員,指議會中不履行議員職責,具有多年不提任何動議,在投票時投棄權票或者在投票時不在場等行為的議員。這一詞語源自香港一家對香港立法會行使監察權的民間監察組織,根據該組織對香港立法會2012-2013立法年度工作的監察報告顯示,有3位議員沒有提出任何動議或動議修正案,他們被網友稱為殭屍議員。
表現
不提議案
劉皇發是1991年香港立法會監察組有紀錄以來,唯一一位從沒有提出過任何動議的議員。他缺席次數多(缺席率多於20%),發言少(全年只得3次),不投票率高(52%,無缺席會議但投票時不在場),並且全年沒有提出任何動議或修正案。
投棄權票
有部分議員投棄權票的情況相當嚴重,這些議員投棄權票的比例高達30%以上,在分組點票機制下(需過半數地方直選議員和過半數功能組別議員支持才能通過),投棄權票的實質效果約等同於投反對票。而不表態比率(投票時不在場或投棄權票)達5成或以上的議員有1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