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加速度

死亡加速度

死亡加速度(Death acceleration),西方交通管理部門為了交通安全,特制定了死亡加速度500g(g為重力加速度)這一數值,以警醒世人.意思是如果行車加速度超過此值,將會有生命危險,那么大的加速度,一般情況下車輛是達不到的,但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時,將可能達到這一數值,因為加速度的公式為a=Δv/Δt,一般車輛碰撞的時間極短,大多為毫秒級,這樣就會導致加速度達到極大。

具體標準

兩輛機車時速每小時20km(5.6m/s),相向而行發生碰撞,碰撞時間毫秒級,那么在這樣短的時間內,產生的加速度為a=V/t=5.6/0.001=560g,可見在碰撞中能產生這么大的加速度。

確定500g作為死亡加速度,主要考慮了在碰撞時人體的受力情況,據測試人體受力最脆弱的部分是人的頭部,它的最大承受力為22.8kN,假如人的頭部質量為5kg,如發生上述碰撞,則人頭部受力,f=ma=5·5600=28kN,如果以5000m/s 的加速度計算,則人體頭部受力為25kN,超過22.8kN,故交通部門規定5000m/s 作為死亡加速度的值。

管理規定

為了避免交通傷亡,交通管理部門特規定,汽車駕駛員必須系安全帶,騎機車必須戴機車頭盔。頭盔、安全帶有緩衝作用,根據動量定理我們知道,增加緩衝時間能極大的減少衝力,例如碰撞時間增加為0.02s,則發生上述碰撞時,人體頭部受力僅為1.4kN,不會造成生命危險,認識了這個問題,人們在交通中就能自覺遵守這些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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