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


1999年2月10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武警森林部隊實行新的領導管理體制,批准撤消國家林業局武警森林警察辦公室,組建武警森林指揮部。
基本任務
武警森林指揮部基本任務是:承擔森林防火滅火任務、根據部隊所在省(自治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保衛森林資源。此外,還承擔依法執行國家賦予的維護社會穩定和處置突發事件的任務。
領導體制
武警森林部隊實行武警總部和國家林業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體制,由武警總部對其軍事、政治、後勤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國家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其業務工作。部隊執行跨省(自治區)森林防火滅火任務時,由國家林業局統一指揮;部隊執行所在省(自治區)森林防火滅火任務時,由當地人民政府統一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