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85年1月1日,原屬基建工程兵的水電(成立於1966年8月)、交通(成立於1966年8月)、黃金(成立於1979年3月)部佇列入武警部隊序列,在武警總部設立水電、交通、黃金指揮部。1988年2月4日,黑龍江、吉林、內蒙古的武裝森林警察(始建於1948年,時稱武裝護林隊。1954年改編為護林警察大隊。1956年除黑龍江省保留森警處建制,其他省、區護林警察大隊撤銷,改為營林員。1962年黑龍江省森警處改為森警支隊,吉林省恢復組建森警大隊。1963年內蒙古自治區恢復森警支隊,吉林省森警大隊改為支隊。森警部隊戰士於1978年起衽義務兵役制,連、排職幹部從1980年12月起按軍隊現役幹部管理。1988年1月13日起森警部隊全部實行現役制。)也列入武警部隊序列,在林業部設立森林警察辦公室。
1999年初,為了進一步加強武警部隊建設,中央軍委決定將原列入在武警部隊序列,隸屬於國家有關部委領導的水電、黃金、交通、森林部隊,明確交由武警總部領導。1999年7月組建武警總部森林指揮部。
職能任務及構成
警種部隊受國務院有關業務部門和武警總部雙重領導。它們既擔負經濟建設任務,同時又負有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任務。武警警種部隊包括武警黃金部隊、武警水電部隊、武警交通部隊、武警森林部隊等4隻專業建設部隊。
黃金部隊主要擔負黃金地質勘察、黃金生產任務,武警總部設黃金指揮部,下轄有黃金第一總隊等部隊。
水電部隊主要承擔國家能源重點建設項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以及其他建設任務,武警總部設水電指揮部,下轄有水電第一、第二、第三總隊等部隊。
武警黃金部隊交通部隊主要擔負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務,武警總部設交通指揮部,下轄有交通第一、第二總隊等部隊。
森林部隊主要擔負東北、內蒙古、雲南森林的防火滅火任務以及維護林區治安、保護森林資源的任務,武警總部設森林指揮部,下轄有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雲南森林總隊等部隊 。
《2008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對建設專業部隊貢獻作了充分肯定:黃金部隊在十多個省區完成38個地質勘查項目,為國家探明一批具有重要價值的黃金礦產資源。森林部隊兩年來撲滅森林、草原火災552起,為保護國家自然資源作出了貢獻。水電部隊參與承建青藏鐵路、西氣東輸、南水北調、大型水電站等21個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武警交通部隊負責新藏公路、川藏公路管護,承建的國家高等級公路、特長隧道和橋樑建設等項目,合格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