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歆竹苑文學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各民族知名作家、網路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自願結合的大型網路文學團體,是繁榮文學事業、輸送文學工作者走向更高的橋樑和紐帶,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二條歆竹苑文學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實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學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全國各民族知名作家,網路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為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歆竹苑文學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歆竹苑文學協會貫徹全心全意為知名作家、網路作家和文學愛好者服務的宗旨,履行聯絡、協調以及服務的職責。
第五條歆竹苑文學協會在工作和活動中堅持民主、團結、服務、倡導的原則。
第二章任務
第六條組織知名作家、網路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第七條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傳統和革命文學傳統,學習和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糧貢獻給人民。
第八條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評論,樹立和發揚與人為善、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第九條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鼓勵和幫助知名作家、網路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從現實生活中汲取營養,豐富自己,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民眾建設新生活的偉大實踐,為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作出貢獻。
第十條發現和培養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的新生力量,關心青年文學人才的成長,發展和壯大社會主義文學團體。
第十一條大力培養少數民族作家。尊重少數民族文學的傳統和特色;尊重少數民族作家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創作。加強各民族之間的文學交流,促進各少數民族文學的繁榮與發展。
第十二條努力辦好本會所屬的報紙、雜誌、出版社和網站。堅持正確導向,不斷提高質量,努力實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十三條高舉愛國主義的旗幟,鞏固和擴大全國各民族知名作家、網路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的大團結。
第十四條推進學術交流,參加大型文學活動,增進知名作家、網路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之間的友誼,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社會進步。
第十五條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加強協會管理,倡導會員自律,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的文學活動的自由。
第十六條組織全國性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聯合舉辦大型網路文學活動,積極幫助會員解決學習、創作以及提高等方面的困難。
第十八條廣泛聯盟志在繁榮文學社團、文學工作室、雜誌書刊以及文化傳媒公司,做好業務由本會主管的全國性網路文學團體的管理工作。
網路布局
歆竹苑文學協會發展至今,旗下成員已達數千人不計,遍及全國各地,為形成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管理模式,全國各省均成立一個分會,目前已有分會如下:
華北地區:
北京分會、天津分會、河北分會、山西分會、內蒙分會
東北地區:
遼寧分會、吉林分會、黑龍江分會
華東地區:
上海分會、江蘇分會、浙江分會、安徽分會、福建分會、江西分會、山東分會
華中地區:
河南分會、湖北分會、湖南分會
華南地區:
廣東分會、海南分會、廣西分會
西南地區:
重慶分會、四川分會、貴州分會、雲南分會、西藏分會
西北地區:
陝西分會、甘肅分會、青海分會、寧夏分會、新疆分會
境外地區:
香港分會、澳門分會、台灣分會
協會願景
1、讓文學遍及創意,讓生活遍及文學。
2、幫助更多的知名作家、網路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實現文學夢想。
3、匯聚創意的思想,感受創意帶來的樂趣,讓世界因我們的存在而更不同。
4、凝聚原創的力量,點燃靈感的火花,碰撞出精美的文學,讓博大精深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學得以傳承發展,讓文壇出現另一方全新的淨土。
入會協定
第一條凡贊成本會章程的知名作家、網路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或從事文學的編輯、教學、組織工作者,由本人申請,皆可成為會員。
第二條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託的工作和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享用本會的設施等權利。
第三條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要求退會時,無須經過領導的許可即可退會。
第四條會員的創作成果、著作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予以保護,本會有責任提供法律諮詢、協調糾紛等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本會會員如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本會確認無誤後,將取消其會員資格,待履行好相關刑事責任後再行恢復會員資格。
第六條本會會員若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本會確認無誤後,將取消其會員資格,永不再錄用,並實行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