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韻柳通叟寄王文通

次韻柳通叟寄王文通

《次韻柳通叟寄王文通》是北宋詩人黃庭堅於元祐二年(1087年)所作的一首七言律詩。詩的首聯高贊好友的才華,感慨其官職卑微,不得其用;頷聯讚揚好友高尚品格的讚揚,對其貧寒處境表示理解與同情;頸聯則刻畫出好友放曠不羈的性格與時光流逝的傷感;尾聯透露出才士沉淪的悲憤。全詩造句生新峭拔,章法開闔動盪,步步曲折,前後頓挫,語言明淨而生動貼切。

基本信息

作品原文

次韻柳通叟寄王文通

故人昔有凌雲賦 ,何意陸沉 黃綬 間。

頭白眼花行作吏 ,兒婚女嫁望還山。

心猶未死杯中物 ,春不能朱鏡里顏。

寄語諸公肯湔祓 ,割雞 今得近鄉關。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柳通叟、王文通:二人事跡不詳。

故人昔有凌雲賦:謂王文通文才出眾,卻任職低微。凌雲賦:據《漢書》卷五十七記載,司馬相如作《大人賦》獻漢武帝,武帝讀之,“飄飄有凌雲之氣”。

陸沉:出於《莊子·則陽》:“方且與世違,而心不屑與之俱,是陸沉者也。”詩中比喻生活在人世間而實際過著避世的生活。

黃綬(shòu):漢代的縣丞,官職卑微,佩黃色的綬帶。

行作吏:擔任吏職。

杯中物:指酒。

湔(jiān)祓(fú):洗手去穢。

割雞:指任縣官之職。

1.

柳通叟、王文通:二人事跡不詳。

2.

故人昔有凌雲賦:謂王文通文才出眾,卻任職低微。凌雲賦:據《漢書》卷五十七記載,司馬相如作《大人賦》獻漢武帝,武帝讀之,“飄飄有凌雲之氣”。

3.

陸沉:出於《莊子·則陽》:“方且與世違,而心不屑與之俱,是陸沉者也。”詩中比喻生活在人世間而實際過著避世的生活。

4.

黃綬(shòu):漢代的縣丞,官職卑微,佩黃色的綬帶。

5.

行作吏:擔任吏職。

6.

杯中物:指酒。

7.

湔(jiān)祓(fú):洗手去穢。

8.

割雞:指任縣官之職。

白話譯文

老朋友以前就寫過壯氣凌雲的辭賦,哪裡想到他會沉埋在卑官中間?

如今已頭白眼花,還要仕途奔走,待到兒婚女嫁之後,才可望回到家山。

只有對杯中美酒心還未死,縱使春天也不能恢復鏡里的朱顏。

我想寄語當權的諸公:如果你們肯薦拔的話,那就請讓他在離家鄉近的縣份當官吧。

創作背景

《次韻柳通叟寄王文通》作於元祐二年(1087年)。正值舊黨執政,詩人入京調任史官,但他並未感到春風得意,而是對激烈的黨爭十分反感。時不僅新舊兩黨鬥爭劇烈,而且舊黨內部也各立門戶,黨同伐異,所以詩人呼籲消彌黨爭、重用人材。這首詩正是詩人內心不平之氣的反映。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故人昔有凌雲賦”一句,借司馬相如的故事來寫老友的才華橫溢。但接下來“何意陸沈黃綬間”,筆鋒一轉,這一句以疑問形式出之,更能表現憤懣之情,它是慨嘆,但更是責問,是對執政者的譴責。這一句既寫出了人才的遭受埋沒,也是暗寫友人的亦官亦隱。首聯將高才與不遇相對比,一是“凌雲”,一是“陸沉”,有轉折跌宕之勢。

中間兩聯對“陸沉黃綬”加以生髮。“頭白眼花”本應是兒孫繞膝、安度餘年的時候,此時卻還要奔走仕途。待到“兒婚女嫁”之後,才可望掛冠歸去,終老家山。“兒婚女嫁”用《後漢書·逸民列傳》中向子平的典故,寫友人的為官,實是迫於生計,非其本願,見出他不慕榮利的品格。“心猶未死杯中物”,飲酒的豪興尚不減當年,但“春不能朱鏡里顏”,春天能使萬物復甦,但不能恢復他青春的紅顏。豪興猶在,盛年不再,頸聯又是一個轉跌,在豪放曠達中含無限感慨。即以“心猶未死”一句而論,貌似放達,內里卻有種種牢騷抑鬱。詩人一反中間二聯裝點景物的傳統,以拗硬之筆,寫奇崛之態。頷聯以“頭白眼花”對“兒婚女嫁”,在上下相對中,每句又自成對偶,有著往復迴環的效果。頸聯卻奇峰突起,以不合正常節奏的散文句式構成對偶,原來每句前半部分雙音節的兩個音步變成了“一——三——三”的節奏,這樣就成為:“心——猶未死——杯中物,春——不能朱——鏡里顏。”讀來拗崛頓挫,生動地傳達出牢騷不平的情懷。這種奇句拗調,力盤硬語,構造奇特。

尾聯則為友人向執政諸公籲請,希望他們從中斡鏇,讓他能在近鄉之處做一個地方官。”肯,即“肯不肯”,出語宛轉,但仍包含怨憤不平之意。“割雞”則呼應首聯的才高位卑,表現出詩人組織的綿密。

詩人入仕之後,強烈地不滿現實政治,尤其對那班暴發的新貴投以蔑視,而對被埋沒的才識之士則傾心相交,視為知音。在正因為詩人與他們遭際相似,品格相類,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所以描寫其形象也就分外真切。詩中人物的貧賤自守、兀傲奇崛、放曠不羈、憤世嫉俗,也正是詩人的自我寫照。詩人為其坎坷遭遇大鳴不平,抗議世道的不公,實是借他人之酒杯,澆自己之塊壘。這首詩像一幅寫意人物畫,筆觸簡練,風格奇拗。作為律詩,這首詩無論在風格還是在語言上,都顯出詩人的獨創性。

名家點評

·方東樹《昭昧詹言》卷二十:起敘事往復頓挫。後半雖衍,而有遠趣。

作者簡介

黃庭堅(1045—1105年),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進士。曾任秘書省校書郎等職。後要遭貶摘,卒於貶所。“蘇門四學士”之一,其詞當時與秦觀並稱。有《山谷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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