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桿管理法

標桿管理法

1985年,美國生產力與品質中心正式提出標桿管理的定義:標桿管理是一項有系統、持續性的評估過程,透過不斷地將企業流程與世界上居領導地位之企業相比較,以獲得協助改善營運績效的資訊。

簡介

美國企業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面對日本產品以其高品質、低成本的優勢進入市場而喪失自身的競爭力,因此想通過一套完整而有系統的過程,學習日本或世界級公司成功的經驗並作為引導企業變革的基礎,美國施樂公司即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公司。此種有系統而完整的學習卓越公司的過程即成為標桿管理的基礎。
1985年,美國生產力與品質中心正式提出標桿管理的定義:標桿管理是一項有系統、持續性的評估過程,透過不斷地將企業流程與世界上居領導地位之企業相比較,以獲得協助改善營運績效的資訊。

關鍵原因

在進行標桿管理時,其成功的關鍵因素有:在與他人比較前,先了解自身的流程;儘量使標桿管理集中並簡化;掌握良好時機以進行確立法則、訓練,並使相關人員多加參與;不論可能與否,讓員工、客戶與供應商充分參與,可激發其更高的價值;徹底收集內部量化資料,以提供公平合理化的比較基礎;與標桿管理者合作夥伴公開分享資訊;確定自己有一些資訊,可以和標桿管理夥伴進行交換;為標桿管理合作夥伴及客戶人員的實地訪查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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