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浪帶方郡遺蹟

樂浪帶方郡遺蹟

據中國史書記載,西漢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置樂浪郡、玄菟郡、真番郡、臨屯郡,史稱“漢四郡”;始元五年(前82年)樂浪郡合併其餘3郡;東漢建安九年(204年)割樂浪郡南部置帶方郡;西晉建興元年(313年)樂浪、帶方郡為高句麗所攻陷。通過考古工作,已在朝鮮半島北部地區發現包括城址、墓葬在內的漢四郡時期的遺蹟及大量遺物,有的遺物且有銘文,為研究這一段歷史樂浪郡址出土的“樂浪禮官”瓦當和文化提供了具體的材料。

樂浪郡城址

樂浪郡治址位於平壤南郊大同江南岸土城裡的台地上,平面不規則,東西約長700米,南北約長600米。1935和1937年在城址東部發現柱礎石、甬路、井和下水道等建築遺蹟。城址內出土的遺物相當豐富,歷年採集所得的有磚瓦、封泥、陶器和銅鐵器等。瓦當上除常見的雲紋以外,還發現有“樂浪禮官”、“樂浪富貴”等銘文。特別是在封泥上,除“樂浪太守章”和“樂浪大尹章”之外,朝鮮等23縣的令、長、丞、尉的官印都有發現。證明這裡曾是當時的樂浪郡治址。蟬縣治址位於平安南道龍岡郡城峴里,城略呈長方形,東西約1500米,南北約1300米。城東北遺有東漢元和二年(公元85)的蟬神祠碑,碑銘內容為蟬長向山川之神平山君祈求百姓安寧五穀豐登。這是朝鮮半島最早的石刻,也是確定蟬縣址的依據。

帶方郡城址

帶方郡治址位於黃海北道鳳山郡石城裡,城略呈長方形,東西556米,南北730米。城址內出土有東漢到西晉的紀年磚,如光和五年(182年)、泰始七年(271年)、泰始十一年等。城址北面發現的墓磚上有“使君帶方太守張撫夷磚”的銘文,為斷定帶方郡治址提供了證據。帶方郡所屬昭明縣治址位於黃海南道信川郡土城裡,呈長方形,東西長500米,南北寬200米。城址附近的墓磚上,有“太康四年三月昭明王長造”的銘文,表明這裡是昭明縣故址。長岑縣治址位於信川郡鳳凰里,這裡發現“守長岑縣王君,君諱鄉,年七十三,字德彥,東萊黃人也。正始九年三月廿日,壁師王德造”的長篇銘文,表明了長岑縣故址的所在。其他尚有許多同時期的土城遺蹟,但由於缺乏直接的證據,還不能肯定其所屬縣治。

樂浪墓葬

上述郡縣治址附近的墓葬,一般稱為樂浪墓葬,以樂浪郡治址南面的墓群最為有名,這裡墓葬總數在2000座以上,多有方台形墳丘。經過正式發掘的有50餘座。墓葬的結構主要為木槨墓和磚室墓兩種,分別代表不同時期。木槨墓是帶墓道的土坑豎穴,用木材構成槨室,有單室和雙室之分,一般容納兩棺,也有一棺或多棺者,隨葬品排列在棺槨之間。槨室的周圍有的還積石積炭或用磚包圍,槨室上面用土逐層夯實。比較典型的是王光墓和彩篋,前者單室雙棺,出土的木印上刻有“樂浪太守椽王光之印”,表明了墓主的身份。後者雙室三棺,因出土有以孝子傳為題材的人物彩畫漆篋而得名,同出的一枚木簡上書有“縑三匹,故吏朝鮮丞田肱謹遣吏再拜祭”,表明墓主也是樂浪郡的官吏。各墓出土的帶銘文漆器達57件,多數有紀年,上自西漢始元二年(前85),下到東漢永元十四年(102),所出銅鏡的形制、紋飾也表明這些木槨墓的年代基本上屬於這個時期。另外,漆器的銘文中還有廣漢郡或蜀郡等字樣,表明了它們的出產地點。

磚室墓為穹窿頂,有單室和雙室之分,後者前室兩側往往附有耳室。墓室內一般容納兩棺。墓磚銘文的紀年,較早的有魏嘉平二年(250)、景元元年(260),稍晚有西晉的泰始、鹹寧、太康、元康、建始、泰安、建興等年號,甚至還有東晉的永和九年(353)和元興三年(404)等紀年。這說明樂浪郡和帶方郡於建興元年 (313)被高句麗攻陷之後,磚室墓的使用還繼續了一個時期。

石槨墓葬

此外,還發現有石槨墓,較有代表性的南井裡119號墓建有前後二室,用石塊砌成方錐形的券頂,同後來的高句麗墓葬相當接近(見朝鮮三國時代遺蹟)。由於遭到盜掘,遺物所存不多,僅有五銖、大泉五十等漢錢以及漆器、陶器的碎片。這些遺物或可證明,早在樂浪、帶方郡時期,石槨墓就已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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