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店鎮

槐店鎮

槐店鎮位於沈丘縣境西北部,沙潁河和蔡河交匯處,總面積29.34平方公里,是河南省人民政府首批命名的中州名鎮之一,於1999年被國務院命名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

基本信息

城市概括

槐店回族鎮位於沈丘縣境西北部,沙潁河蔡河交匯處,是中共沈丘縣委、縣人民政府所在地,轄10個辦事處、9個行政村,總面積29.34平方公里,人口11.96萬人。
槐店鎮李鳴鐘故居

槐店回族鎮不僅是沈丘縣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而且是豫東南與皖西北的交通要塞和重要的物資集散地,漯(河)阜(陽)鐵路、洛(陽)界(首)公路、項(城)界(首)公路和及漯(河)阜(陽)高速公路橫穿東西,商(丘)臨(泉)公路縱貫南北,交通運輸四通八達,基礎設施完善,商貿繁榮,更兼有“清真名寺”,是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槐店回族鎮河南省人民政府首批命名的中州名鎮之一,連續六年被評為全區發展鄉鎮“十強鄉鎮”,連續五年獲“全市社會治安模範鄉鎮”,並於1999年被國務院命名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

經濟條件

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改革政策指引下,槐店回族鎮黨委、政府帶領全鎮人民團結奮進,以建設“工業大鎮、農業強鎮、商業重鎮、財政富鎮”為目標,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加工、製革、礦山配件、紡織、造紙網業、畜牧養殖、交通運輸等多業並舉,多種經營方式並存的良好格局,帶動全鎮經濟的迅速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日益壯大。2001年,全鎮個體工商戶3896個,民營企業1700多家,上規模的近百家,從業萬餘人。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產值占全鎮鄉鎮企業產值的60%以上。農業特種種植、養殖形成規模,形成了以豐產河、高營為中心的花木繁育專業區,面積達800多畝;以小王樓、馬樓為中心的棚菜生產專業區,面積達1500多畝;以大王樓為中心的蛋雞飼養專業區,養雞場200多個,蛋雞存欄量14萬隻;以馬樓、海樓為中心的牛羊繁殖專業區,槐山羊存欄4000多隻;以高營為中心的生豬飼養專業區,生豬存欄達8000餘頭。
2002年,該鎮企業總產值達4.6億元,銷售收入4.51億元,貢獻國地兩稅1514.8萬元。商業、財政、金融工作運行良好,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均為全縣之首。
目前,槐店回族鎮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事業全面進步,鎮政府制定了以“經濟發展為中心,實施科技興鎮”的戰略和各種優惠政策。
槐店鎮的郵編為:466300

歷史沿革

槐坊原為古項子國故地,屬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曾為古代治所,歷經興廢。後隨著“洪洞”回族移民的遷入,逐漸形成中原散居回族的一個聚居點———槐店回族鎮。
“槐坊”即舊槐坊廳,作為地名,見於清乾隆十一年刻本《沈丘縣誌》卷三·建置志·集店條目,志書中記載槐坊是當時全縣所轄29個集店中的大集店,又稱槐坊集或槐坊店。清末設散廳,治稱槐鎮或槐坊鎮,民國後期俗稱槐店集。今名:槐店回族鎮,為沈丘縣人民政府駐地。
關於“槐坊”一名的由來,近幾年書刊報紙多有涉及,但都不究出處,有的是“據傳”,有的則出於臆造,讓人無法詳辨。1992年5月,全縣在進行地名普查和命名工作中,關於槐店回族鎮的歷史沿革、地名介紹中竟未載回族歷史。筆者現就所掌握的資料、碑刻、文物,對照一些書刊文章及歷史史實,去偽存真,考證如次。

一、追根溯源古項城

“槐坊”的由來,與項城的建置沿革有關,“槐坊”今為沈丘,歷史上卻是古項子國及項城縣發祥地。縣誌載:“西周時系古項子國國都。春秋,魯僖公十七年魯滅項。戰國,楚頃襄王二十一年遷都於陳,廓項以為別都。秦置項縣,治於古項子國都。漢、三國、魏、晉,項縣均屬豫州,曾為三國魏豫州治所。南北朝,東魏置秣陵縣屬揚州丹陽郡,州、郡、縣均治於古項子國都。隋、開皇初改秣陵縣為項城縣”①。至明宣德三年(1428)項城廢治時,該地作為縣級以上行政駐地已歷時2200餘年。
縣誌中記述春秋魯僖公滅項國一事《左傳》有載,但《公羊傳》《彀梁傳》記:是齊恆公於三十九年(公元前647)滅項,當時與項國毗鄰的有陳、頓、沈、歷、胡、蔡諸國。楚廓項以為別都,是因為公元前278年楚都紀郢(今湖北江陵西北)失守,遷都於陳(淮陽)。梁改揚州為殷州,後齊改為信州,後改陳,唐武德四年(621),復置瀋州於項城,屬河南道。關於今沈丘縣城歷史上曾是項城縣治所一事, 《辭海》有詳註:“項縣,春秋時項國,後屬楚,秦置縣,治今河南沈丘(槐店回族鎮)”,“項城,漢置南頓縣,明移置項城縣,故址在今沈丘縣”。說明了今項城市的版圖,是明代遷治後劃分的,是原南頓縣的轄區。今沈丘縣版圖大部分屬於原項城縣。

二、回民的遷入及槐坊的由來

 關於槐枋地名的由來,則與明初洪洞大槐樹回族移民及古項城縣治所的廢移有著直接關係。
早在元代就有穆斯林在此留居。1234年元太宗窩闊台與宋聯軍滅金,命路府州縣置達魯花赤,以探馬赤軍鎮戍中原,波斯人穆罕默德·阿李所率探馬赤軍被征簽駐守在淮陽、沈丘(項城)、魚同城一線。其中四個營隊駐紮項城(今槐店回族鎮),並在四營中間開鑿一口四沿井,專供穆斯林官兵飲用和沐浴,古井至今保存完好,這批波斯人可以稱作是沈丘回族的早期先民。關於元代沈丘就有回民留居,有人對此有非議,認為無史可查。實際上早期回民是隨蒙古軍進入中原的, 《新元史》220卷:“察罕帖木兒,曾祖闊闊台,祖乃蠻台,父阿魯溫,遂家河南,為穎州沈丘人,”察罕帖木兒系出北庭蒙古王室。但《辭海》注:察罕帖木兒是畏吾兒人,“字廷瑞,曾祖時自蒙古隨軍入河南,家於沈丘”②。上述記載與穆罕默德·阿李率部駐屯沈丘一帶,在時間上大致吻合。察罕帖木兒府邸就在今安徽省臨泉縣城鎮,該鎮元代屬沈丘,當時稱(音咒)陽城③。大概由於城後屬安徽省的緣故,才有人否認今沈丘元代有回族留居,而今日的城鎮也是回族聚居的地方,且與沈丘回族有著宗親關係,雖居兩省,但往來密切。
明宣宗宣德三年(1428),作為項城縣治所的秣陵鎮被黃水淹沒,民廬殆盡,項城縣縣署遂遷原南頓縣殄寇鎮(今項城市秣陵鎮),並按原城區格局重建新治,治仍稱秣陵鎮。然舊城池則淪為廢墟,人煙廖落,殊失昔日之舊矣。至明正統六年(1441),黃河北懷慶府桑家坡穆斯林逃荒者在此棲身,他們原是西北棗林莊回民,明洪武、永樂年間不斷地被官府集中到洪洞縣南門外廣濟寺內樹身數圍、蔭蔽數畝的大槐樹下,發“憑照川資”,被遷往豫北懷慶府孟州諸地,這棵大槐樹就成了歷次移民的歷史見證。由於災荒移民又南逃至此,發現此處有穆斯林居住和一座至元清真古寺,則圍寺而居。因他們源自“大槐樹下移民”,又圍教坊(清真寺舊稱教坊)而居,故把此地稱做“槐坊”,意為住在教坊區的大槐樹移民後裔。至今在當地回民中流傳有俚語:“問我老家在何處,山西洪洞(音童)大槐樹。”“寧往南走一千,不往北挪一磚”。據《馬氏宗譜》記:“吾宗馬氏世居山西洪洞縣,三遷以至項城之南頓”“初居南頓石橋口,河北懷慶府孟縣桑家坡人”④。“馬氏為陳巨族,始自洪洞,又遷南頓、槐坊諸處”⑤。道出了沈丘明代回族的來源及遷入原因。
清代又有數批回民遷入,據《重修清真寺碑記》載:“清世祖順治十年,山右棗林莊及河北荊結瘩回民又相繼遷來。”“山右”指山西,“河北荊結瘩”指今河南省新鄉市封丘縣荊鄉回族鄉。明初移民進入河南有三處中轉站,即彰德、懷慶、開封。荊鄉回族屬明初洪洞移民的後裔。另外,流傳於當地回民中的一些傳說也可驗證洪洞大槐樹移民的歷史史實。
今豫東一代的回族馬姓與漢族魯姓、回族海姓與漢族王姓,都各自承認他們是同宗同祖,至今馬魯、海王家譜輩份不亂。據說這也與大槐樹移民有關,明廷對移民有一條法令,即同姓同家不能遷到一地。移民們便採取更改姓氏的方法矇騙官府,把一姓改為兩姓或多姓,沈丘的馬魯一家,海王一家即是如此,這樣同姓同家就可以遷往一地了。但馬魯、海王為何變成兩個民族,據王幼僑《河南地方與人文志略》記述“回民之居豫者,多系陝甘漢人”。但此說有待考證。
明孝宗弘治十年(1479),割穎、陳、項三縣邊地,復置沈丘縣,槐坊處於沈、項、陳三縣邊隅。

三、槐坊形成後的建置沿革

地理上槐坊處於蔡河入的交匯處,沙穎河中游,便於商貿往來,加之回民有從商的習慣,一時間這裡商賈雲集,店鋪林立,漕運興旺,逐漸恢復了古項昔日的繁華,成為豫東皖北商貿重鎮。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在槐坊建分縣衙門,設散廳建制,置槐坊廳(與縣平級),析槐坊周圍十里以內原屬沈丘、項城、淮陽管轄區域併入散廳版圖。
民國成立後,廢散廳,區域復歸三縣分管。民國17年(1928),在原槐坊廳區域上,劃設特別行政區(即省直特別鎮),成立公安局。公安局直屬河南省保全處,下設三個分局,一分局管理項城地段、二分局管理淮陽地段、三分局管理沈丘地段。民國28年(1939),改公安局為警察局。民國32年(1943)2月,河南省第七區專員公署由秣陵鎮遷入槐坊,10月初遷往淮陽。1947年2月設鎮,屬界首縣。1948年5月,豫皖蘇行政公署在此建槐店市⑥。1949年3月撤市設沈丘縣第五區。1950年10月沈丘縣人民政府由城關鎮移駐槐店,把原屬項城、淮陽與沈接壤地段及飛地、插花地併入沈丘縣版圖。1951年3月,建立槐店民族鎮(包括槐店回民自治區和海樓回族鄉)。1958年後,分別設槐店鎮和槐店人民公社兩個建制。1980年槐店人民公社更名北郊鄉,1983年4月槐店鎮改建槐店回族鎮,即今沈丘縣縣城。

四、“槐樹”與“坊”之辨析

《沈丘考》一文對槐坊的由來如此註解:“槐店又叫槐坊店,據傳因西門外蔡河邊有一棵古槐而得名。”這當然可定為一說,因她屬於傳說。 《河南日報》在中州名鎮專欄《槐店溯源》一文中講,其由來是“根據漢朝裁種的一棵老槐樹,取名槐坊店”,這種說法讓人感到有臆造之嫌。其一,明宣德三年以前,項城治所稱秣陵鎮,源於舊秣陵縣。漢代至明代項城地名沿革已有史志定論,並無“槐坊”一名。其二,沈丘歷史上是水患多發區,以“善淤善決善徙”聞名的黃河,元朝曾有20多年任其泛濫,致使河南大片土地淪為沼澤,人煙絕跡。縣誌資料:“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黃泛為害境內尤重,陳、穎二州大被其害。”“明洪武三十一年(1393)黃河南徙,舊城(今槐店)塌於水,民舍沖沒殆盡”。“明宣德三年(1428),黃河決,舊縣(今槐店)城廓民廬沖塌殆盡,縣治遷殄寇鎮”⑦。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6月16日,黃河自開封決口,入穎水,在張灣(今沈丘縣城利民街)漫溢,逃亡者眾⑧”。僅明、清兩代,黃河南泛達83次,其中明代47次,清代36次。在城陷河坍之時,要保住那棵漢朝的古槐或是蔡河邊的老槐樹是不大可能的事。依此確證,槐坊與漢代及蔡河邊的槐樹是牽扯不到一起的。
《河南地名漫錄》 :“槐店原名‘槐坊店’,‘坊’是封建社會小手工業者的作坊⑨”;這裡未列地名出處,只對陽平聲“坊”作字解,未免有些太牽強。“坊”在這裡讀陰平聲,與“教坊”有關, 《中國回族大詞典》解:“教‘坊’由唐、宋時代的蕃坊逐漸演化而成。約從明代初期至明中葉,伴隨著回族共同體的形成而日趨完善。與明代城鎮的坊廂行政單位大致吻合”。因此,“坊”在這裡是指回民居住的街坊或村坊。與“作坊”、“油坊”之類毫無干係。
沈丘縣城東關大什字至元清真古寺是該縣現存不多的文化古蹟之一,已有725年的歷史。“文革”以前,寺院種有不少槐樹和棗樹。這反映出西北移民有喜植槐樹、棗樹的習俗。故“槐坊”地名與洪洞大槐樹回族移民有著不可分割的歷史淵源。

五、“店”與“鎮”之甄別

以上所列幾處文章都提到“槐店原名槐坊店”,即槐坊店之簡稱。但筆者所見到的一些文物及碑刻,多使用“槐鎮”和“槐坊鎮”,說明“店”與“鎮”之間存在著某種區別。
1994年,沈丘縣定縣標為“三羊開泰”,是根據清代一幅《三羊開泰圖》所定,因為這幅畫的作者就是本縣學者、大阿訇李東運(李少游關東、高麗、台灣諸地,通曉中、阿、波三種文字),他是清末名嗓穎、陳二州的畫家,這幅畫的落款是:光緒癸巳之秋沙穎槐鎮東運於東門裡李舍木君齋;“三羊開泰圖”五個字是槐坊廳同知(相當於知縣)袁五倫所書。李東運與袁五倫是至交,一個善畫,一個善書。落款中的槐鎮是廳治。
北郊鄉李安莊村南李氏塋園內,立有一通清代墓碑,碑刻副文處刻有:“清初自河北荊結瘩遷於槐坊鎮”。碑刻中的槐坊是“鎮”而不是“店”。1992年在槐店回族鎮政府機關西側的西清真寺舊址上,挖掘出一通民國18年10月中旬立的碑刻,這是馬樓村回民為躲避匪患,在城內避居期間建寺時立的碑,碑題為:“馬氏闔族公立:槐坊鎮馬樓清真寺碑記。”證明民國早期這裡的地名仍是“槐坊鎮”。抗日戰爭爆發後,國民黨炸開花園口,槐坊處於黃河包圍之中,槐坊作為商貿重鎮逐步衰落,淪為集店,俗稱“槐店集”,加之河床北移,街市不斷往河中坍陷,鎮區逐年往北縮小,時離北護城河永安門橋已不足1華里,自東門橋至西蔡河,東西街長也只有3華里。新中國成立後,歷史還她以應有的地位,步入了新的歷史發展軌道。
追本溯源,槐坊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名稱和叫法。明項城遷治前稱秣陵鎮,遷治後稱舊縣、舊城。隨著洪洞大槐樹回族移民後裔的到來,移名槐坊集、槐坊店、槐鎮、槐坊鎮,直至今日的槐店回族鎮。
考論中原回族散居地———槐坊,是要人們正視回族在中原大地上的歷史地位,起到察地情、別域界、鑑往知來之作用。並以此推動地域民族文化建設,促進地域社會進步和民族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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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①⑦⑧ 《沈丘縣誌》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第64頁、第117頁、第18頁。
《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9,第2700頁。
③(音咒)陽,漢置縣,唐貞觀初廢。今為(音童)城鎮,屬安徽省臨泉縣。該鎮離沈丘縣境僅兩公里,距沈丘縣城(槐店回族鎮)35公里。
④清鹹豐十年修《馬氏宗譜》,現藏於項城市南頓回族鎮馬義魁家。
⑤《項城縣誌社會稿》1989年油印本,第3頁。
⑥中共周口地區黨史工委編《黨史通訊》1987(2),第9頁。
⑨尚景熙著《河南地名漫錄》,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第174頁。邱樹森主編《中國回族大詞典》,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第980頁。

名勝古蹟

李鳴鐘故居”當地人稱之為李公館,1950年10月沈丘縣人民政府由老城鎮(沈縣集)移治槐店回族鎮(舊為槐坊廳)後,中共沈丘縣委就設在了李公館(2000年9月被列為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4年3月由周口市恆瑞置業有限公司在此周邊開發步行商業街,故居現有沈丘縣文物所管理)。對於李鳴鐘當年為何不把豪華府邸建在自己的出生地蔡莊(今屬項城)或是縣城、省城,而是建在與蔡莊相距40里且當時屬沈項淮三縣分管的槐店(槐坊鎮),在民間流傳有三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說法是李公館原址購置前是黃家菜園,李鳴鐘是蔡莊人,槐店又是蔡河入潁處,蔡水養菜地風水好。但蔡莊人有不蓋樓的習俗,雖李公館建的是三進庭院,甍垂鳳翼,紋檐繩桷,交窗作合,粉牆黛瓦,卻見不到一間樓房,緣由就是上樓相當於菜(蔡)起莛子,有衰老之義,這也就是過去蔡莊人不蓋樓房的原因所在。第二種說法是沈丘在抗日戰爭時期,是周口境內唯一一處沒有淪陷的國統區,當年這裡是五戰區第15集團軍何柱國和青海騎兵師馬彪的防區,他們都由西北入駐中原,李從軍時屬西北軍系,軍中舊交甚篤,所以這裡是他戰時避亂的最佳處所。第三種說法是他與回民有關,槐店有一支“牛犢子”李姓回民與他同宗。

歷史名人

李鳴鐘,字曉東,出生於1886年,河南沈丘人。 1909年畢業於陸軍隨營學堂辛亥革命時在馮玉祥營任排長。灤州起義失敗後,隨馮到陝西。
1916年授步兵上校,1917年任步兵團長,並授陸軍少將。1921年升任步兵旅長,兼歸德鎮守使,並晉授陸軍中將。1922年任第11師第21旅旅長,豫東鎮守使。1923年11月,授將軍府剛威將軍。1924年任第8混成旅旅長;10月任國民軍第1軍第6師師長。
1925年1月至1926年1月任綏遠都統、善後會議議員,授陸軍上將銜,兼任西北國民軍西路總指揮。在任期間,選賢任能,嚴懲貪官污吏,整頓財政;修路種樹,創辦五族學院、包頭二中、職業學校、女子師範、全區圖書館、古物陳列室、通俗講演所、平民學校等;建平民醫院、老幼救濟院、妓女濟良所
1926年任甘肅軍務督辦,未赴任。後任京師警備代理總司令兼警察總監。1927年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
1928年任鄭州市市長;3月,任第2集團軍總指揮,後又任西北政治工作委員會委員長;9月,任河南省政府委員,國軍編遣委員會委員兼遣置部主任。
1930年任鄂豫邊區綏靖督辦。1931年任第22路總指揮,第30師師長,後任軍事參議院參議。
1948年2月,任監察院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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