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0歲能文,乾隆三十年(1765)鄉試中舉,四十九(1784)年中第三甲18名進士。初授刑部湖廣司主事,補四川司,總辦秋審。他辦案認真公正。當事人賄以千金,他堅拒不受,依法判決。有一太監告其弟媳,楊頀按條律判案,該太監不服,告到時為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和珅處,和珅意有所徇,要楊頀判該女子發配邊遠地區為奴。楊頀不畏權勢,據理力爭,始終不改。
嘉慶四年(1799)和珅被劾下獄,楊頀升為員外郎,充律例館修撰。仁宗稱其操守有行,令解餉40萬兩赴四川軍營。川、陝督撫上書薦其才,楊頀被授陝西延(安)榆(林)綏(德)兵備道。他到任後,平息教民之亂,撫恤難民,制止亂抽兵丁民夫,鼓勵耕種,恢復百業。後調甘肅平慶涇固(轄平涼、鞏昌、慶陽、涇州、固源府)鹽法道。
嘉慶九年,升安徽按察使。逮捕了六安州土匪劉成巨進行法辦。十三年,遷江寧布政使。當時淮、揚發大水,楊頀乘小船到災區訪問疾苦,在急浪中幾次險些翻船,災民感激不盡。但因山陽知縣王仲漢冒賑案發,以失察被去掉職位。後皇帝詔令其查賑,楊頀認真負責,平日實心辦事,留河工效力。因此再獲起用,歷淮安、江寧知府、江寧織造、蘇松糧道,按察浙江、安徽四署、安徽布政使、江蘇巡撫、江蘇布政使,累官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北。二十一年,擢浙江巡撫。未幾,坐臨海民毆差釀大獄,降四品京堂;復不俟代去任,降禮部郎中。引疾歸。道光五年(1825),重宴鹿鳴,加四品卿銜。卒,年八十五。
史籍記載
楊頀,字邁功[1744-1828],江西金溪人。乾隆四十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從一品。總辦秋審,執法平。內監訟其弟妻,頀按律杖贖守夫墓。和珅方總刑部,意有所徇,駁詰之,頀面爭。和珅叱曰:“司員敢爾!”頀厲聲曰:“司員主稿,知為刑獄得其平耳!何叱為?”和珅不能奪。及珅敗,擢員外郎。仁宗召見,嘉其有守,命解餉四十萬兩赴四川濟軍。川、陝大吏交章論薦,授陝西延榆綏道。時三省清厘叛產,撫恤難民,事方殷,詔責疆吏慎選公正大員如頀及劉清者任其事。頀周曆田野,綜核不苟,民漸復業。巡撫秦承恩檄府縣募民補伍,頀曰:“農工商賈各有其業,若預選送營,曠日失業,與抽丁何殊?”議乃寢。調甘肅平慶涇固鹽法道。嘉慶九年,擢安徽按察使,捕六安州匪劉成巨置諸法。十三年,遷江寧布政使。淮、揚大水,乘舴艋歷災區訪問疾苦,渡湖幾覆,災黎感之。尋以失察山陽知縣王仲漢冒賑,坐褫職。詔頀查賑認真,平日實心辦事,留河工效力。復起用,歷淮海道、浙江按察使、江蘇布政使。二十一年,擢浙江巡撫。未幾,坐臨海民毆差釀大獄,降四品京堂;復不俟代去任,降禮部郎中。引疾歸。道光五年,重宴鹿鳴,加四品卿銜。卒,年八十五。
職銜
職銜 任期 出處
刑部四川司主事(四川司主事) 嘉慶2年-嘉慶?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廣西司員外郎(刑部廣西司員外郎) 嘉慶4年-嘉慶?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陜西分巡延榆綏兵備道(延榆綏道) 嘉慶5年-嘉慶?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甘肅平慶涇固鹽法道(甘肅平慶涇道) 嘉慶9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安徽按察使 嘉慶9年-嘉慶13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江寧布政使 嘉慶13年-嘉慶14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同知 嘉慶?年-嘉慶?年 續碑傳集,2冊21卷,163
淮安府知府 嘉慶16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江寧府知府 嘉慶16年-嘉慶?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淮海道 嘉慶17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浙江按察使 嘉慶17年-嘉慶19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江蘇布政使 嘉慶19年-嘉慶21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江蘇巡撫(署) 嘉慶21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湖北巡撫 嘉慶21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浙江巡撫(代) 嘉慶21年 清史稿校注,9冊210卷,6793
浙江巡撫 嘉慶21年-嘉慶23年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05379號
主客司郎中 嘉慶24年-嘉慶25年 清國史館傳稿,3643號
歷史評價
為官40餘年,愛民如子,以清正著稱。所任之地大都財賦名區,卻不貪枉,拒受寧波海關辦公銀8千兩。仕途中雖有起伏,仍得仁宗“才可大用”及“才識過人”的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