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事跡
1965年於鞍山業餘大學畢業,現任鞍山市建築工程局總會計師。五十年代,首先在鞍山建築企業推廣了材料餘額核算辦法,並結合建築企業的特點,編寫了《材料餘額核算辦法》,通過推廣後,使材料核算工作由繁到簡,提高工作效率四倍;結合建築企業的實際,編寫了財務管理和成本核算辦法,特別是制定了降低成本措施一百例。通過貫徹落實企業經濟效益明顯提高。六十年代,鞍山建築企業各項財務指標居全省的先進行列。在定額流動資金管理上,曾被評為全省的先進單位;於1984年,主編了《鞍山市建工局經濟責任制試行辦法》,並作為局系統貫徹經濟責任制的教材,通過全面貫徹落實,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別是創出三項全優工程。由於在財會工作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績,1984年被市命名為先進財會工作者,獲榮譽獎和物質獎。1984年在《遼寧建築經濟通訊》第4期雜誌發表了《對改革建築安裝企業臨時設施包乾基金的看法》一文;1985年在《鞍山經濟研究》發表了《關於改進施工企業,百元產值工資含量包乾的看法》一文,並被《遼寧經濟通訊》全文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