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紅

楊振紅,女,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專業秦漢史、簡帛學。生於黑龍江省虎林縣,祖籍浙江諸暨。1981至1988年就讀於北京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學士、碩士學位。2000年至2005年就讀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歷史系,獲博士學位。1988年至今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工作,現任歷史研究所學術委員會委員、秦漢魏晉南北朝史研究室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副主任、《簡帛研究》主編,兼職青海師範大學特聘教授、“崑崙學者”,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文物與博物館中心導師,中國秦漢史學會常務理事。

基本信息

主要研究著作

1、《出土簡牘與秦漢社會》(獨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2、《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卷》(林甘泉主編,合著,經濟日報出版社1999年版);3、《中國風俗通史·秦漢卷》(彭衛、楊振紅著,上海文藝出版社2002年版);4、《中國婦女通史·秦漢卷》(彭衛、楊振紅著,杭州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主編:1、《中日學者論中國古代城市社會》([日]井上徹、楊振紅主編,三秦出版社2007年版);2、《簡帛研究》二〇〇四至二〇一一(卜憲群、楊振紅主編,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至2013年版)。

主要研究論文

1、《兩漢時期的鐵犁和牛耕的推廣》,《農業考古》1988年第1期;2、《漢代自然災害初探》,《中國史研究》1999年第4期;3、《秦漢“名田宅制”說——從張家山漢簡看戰國秦漢的土地制度》,《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3期;4、《月令與秦漢政治再探討——兼論月令源流》,《歷史研究》2004年第3期;5、《從〈二年律令〉的性質看漢代法典的編纂修訂與律令關係》,《中國史研究》2005年第4期;6、《秦漢律篇二級分類說——論〈二年律令〉二十七種律均屬九章》,《歷史研究》2005年第6期;7、《龍崗秦簡諸“田”、“租”簡釋義補正——結合張家山漢簡看名田宅制的土地管理和田租徵收》,《簡帛研究二〇〇四》,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8、《漢代算車、船、緡錢制度新考——以〈史記·平準書〉為中心》,《文史》2007年第4期;9、《秦漢官僚體系中的公卿大夫士爵位系統及其意義——中國古代官僚政治社會構造研究之一》,《文史哲》2008年第5期;被翻譯成日文:《秦漢官僚システムにおける公卿大夫士の爵位體系とその意義——中國古代の官僚政治社會構造研究の一》,載《大阪市立大學東洋史論叢》2008年12月第16號;10、《漢代法律體系及其研究方法》,《史學月刊》2008年第10期;11、《從新出土簡牘看秦漢時期的田租徵收》,《簡帛》第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秦漢簡中的“冗”、“更”與供役方式——從〈二年律令·史律〉談起》,《簡帛研究二〇〇六》,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13、《徭、戍為秦漢正卒基本義務說——更卒之役不是“徭”》,《中華文史論叢》2010年第1期;14、《改革開放以來的秦漢史研究》,楊振紅、徐歆毅撰,《文史哲》2010年第4期;15、《韓半島出土簡牘及韓國慶州、扶餘木簡釋文補正》,楊振紅、[韓]尹在碩撰,《簡帛研究二〇〇七》,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16、《從出土秦漢律看中國古代的“禮”、“法”觀念及其法律體現——中國法律之儒家化說商兌》,《中國史研究》2010年第4期;17、《從出土“算”、“事”簡看兩漢三國吳時期的賦役結構——“算賦”非單一稅目辨》,《中華文史論叢》2011年第1期;18、《吳簡中的吏、吏民與漢魏時期官、吏的分野——中國古代官僚政治社會構造研究之二》,《史學月刊》2012年第1期;19、《從清華簡〈金縢〉看〈尚書〉的傳流及周公歷史記載的演變》,《中國史研究》2012年第3期。

獲獎情況

1.《出土簡牘與秦漢社會》獲第四屆郭沫若中國歷史學獎三等獎(2012年),第一屆李學勤中國古史研究獎三等獎(2013);2.博士論文《出土簡牘與秦漢社會》獲2007年度全國優秀博士論文提名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博士論文二等獎;3.《中國婦女通史·秦漢卷》(合著)獲第四屆中華優秀出版物圖書類一等獎(2013年);4.參與撰寫的林甘泉主編《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卷》獲第二屆郭沫若中國歷史學獎二等獎,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三屆優秀科研成果獎專著類二等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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