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適用於防治腫瘤放療、化療引起的噁心、嘔吐。
臨床套用
口服:1mg/次,2次/日。靜註:3~6mg/次,於放療或化療前用。每日最高劑量不應超過9mg。
不良反應
患者對本品耐受性較好,主要不良反應為頭痛,發生率為10%~1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有便秘、嗜睡、腹瀉、AST和ALT暫時性升高等;也曾觀察到血壓變化,但停藥即消失,一般不需處理。未發現錐體外系反應及其他嚴重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慎用於下列情況:中、重度肝損傷,先天性長QT綜合徵或存在發生QT間期延長風險(電解質異常、大劑量蒽環類治療)的患者。
因本品減慢消化道運動,消化道運動障礙者慎用。
本品僅限用於化學藥物引起強烈的噁心、嘔吐。不應與其他藥物混合於同一溶液中使用。
用藥禁忌
對本品或有關化合物過敏者禁用。胃腸道梗阻者禁用。小兒、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禁用。
藥
物相互作用
1.地塞米松可增強格拉司瓊的藥效,降低不良反應。
2.與利福平或其他肝酶誘導藥物同時使用,本品血藥濃度減低,應適當增加劑量。
3.與甲氨蝶呤合用會導致毒性相加,有聯合套用格拉司瓊和高劑量甲氨蝶呤化療導致心律失常(如QT間期延長、心動過緩)的報導。聯合用藥時應密切監測心電圖,尤其是對已經接受多療程甲氨蝶呤化療的患者。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