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則勒

格則勒

格則勒是維吾爾族詩歌的一種形式。 傳統的“格則勒”絕大多數以愛情為題材。優秀的古典詩人常借“芳草美人”的描述,表達自己對真善美的追求,寄託自己的人生抱負。

格則勒

正文

維吾爾族詩歌的一種形式。“格則勒”一詞源出阿拉伯文,原意為“調情逗愛”,也可徑譯為“情詩”。這種詩體是隨著伊斯蘭文化傳入維吾爾地區,而被移植於維吾爾詩壇的。最早見於記載的,是生活於13至14世紀之交的散文作家拉布胡茲在其所著《先知傳》中插入的《春歌》等。15世紀,在阿塔依、魯提菲、納瓦依等著名詩人的耕耘下,“格則勒”詩體從內容到形式都趨於豐富、完美,成為歷代維吾爾古典詩人抒情篇什的主要體裁。所有的古典詩人無不都在“格則勒”詩體上展示了自己的才華。
“格則勒”是一種韻律嚴謹的格律詩體,每兩行為一聯,每首三至十二聯不等,多數為六至八聯。首聯兩行同韻,以後隔行押韻,一韻到底。音律採用“阿魯孜律”,長短音節組合、變換,以求音調的鏗鏘和諧。每首的尾聯,要求出現作者的名字或筆名。
傳統的“格則勒”絕大多數以愛情為題材。優秀的古典詩人常借“芳草美人”的描述,表達自己對真善美的追求,寄託自己的人生抱負。間或也用這一形式直接抒發自己的政治、社會觀點。蘇菲派神秘主義詩人們則以這種體裁表達對真主的摯愛和對來世的憧憬。現代詩人擴展了“格則勒”的表達內容,不僅用它來表現愛情,而且用以表達對祖國、人民的摯愛之情;題材包涵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他們在繼承傳統形式的基礎上,推陳出新,語言亦有所革新,摒棄了不為人們熟悉的阿拉伯、波斯語詞藻,使用現代文學語言,使廣大人民更為喜聞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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