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縣民族事務局

(八)、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推薦、選拔、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九)、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參觀、訪問事宜,協調參與民族工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協助開展有關少數民族的對外宣傳工作,參與辦理有關少數民族涉外事宜。 (十)、指導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和民族圖書的出版發行工作,宣傳民族理論、民族與文化和民族知識。

機構簡介

柳城縣民族事務局成立於1984年11月,當時全稱為柳城縣民族事務委員會,柳城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於1998年3月由縣教育局併入縣民族局。2002年,我縣進行機構改革,柳城縣民族事務委員會更名為柳城縣民族事務局,與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辦公。人員編制核定為4人,現有在職人員5名,設局長1名(縣民語辦主任由縣民族局局長兼),主任科員1名,大學、專科學歷5人。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區、市關於民族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當好縣委、縣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等專門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民族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三)、負責起草有關民族事務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指導全縣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自治條例,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等民族政策、法律法規等情況。
(四)、協調處理好民族關係,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維護各民族的團結。
(五)、參與研究制訂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和相關措施。
(六)、協同財政部門監督和管理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指導和協調民族特需品生產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審核民族用品定點企業申報,民族用品定點企業技改貼息貸款申報、民族用品定點企業優惠利率申報等。
(七)、承辦有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的相應事務,指導開展少數民族傳統節日活動,落實相關民族優惠政策,促進少數和民族各項事業的發展。
(八)、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推薦、選拔、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九)、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參觀、訪問事宜,協調參與民族工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協助開展有關少數民族的對外宣傳工作,參與辦理有關少數民族涉外事宜。
(十)、指導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和民族圖書的出版發行工作,宣傳民族理論、民族與文化和民族知識。
(十一)、加強對縣機關民族工作的聯繫和指導,承辦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民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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