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A.
正文
美國第16任總統(1861~1865)。1809年2月12日出生在肯塔基州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自幼從事體力勞動,成年後當過僱農、船夫、小商店夥計,也做過鄉村郵務員和土地測量員。林肯沒有受過系統的教育,但是通過自學,涉獵了有關法律、文學、修辭學及歷史等方面的書籍,尤其是專攻法律。1836年成為律師。1834~1840年 4次被選入伊利諾州議會。1838年因公開反對奴隸制,成為州議會輝格黨的領袖。
1847年,林肯當選為美國國會眾議員。他的主張和活動代表北方資產階級的利益。他反對奴隸制度,但不是廢奴主義者,他反對立刻解放奴隸,更反對解放奴隸而不給奴隸主以賠償。因此,在反對奴隸制問題上他屬於溫和派。1856年加入共和黨。
在1860年的總統選舉中,共和黨獲勝,林肯當選為總統,1861年3月4日就任。不久,南方奴隸主發動叛亂,挑起美國內戰。1862年 5月林肯頒布《宅地法》,規定公民繳付10美元登記費,可在西部領取160英畝土地,耕種5年後歸其所有。
林肯為了早日恢復聯邦的統一而積極策劃和領導戰爭,但他最初不敢觸動南方奴隸制度。1862年 9月22日,由於戰況不利和人民運動的壓力,林肯發表了預告性的《解放宣言》草案。這個宣言標誌著林肯從反對奴隸制度轉變為廢奴主義者。
1862年末,他不顧保守分子一再施加的壓力,拒不收回關於解放奴隸的決定,並在1863年1月1日發表正式的《解放宣言》。後來林肯又竭盡全力促使國會兩院通過憲法第13條修正案。該修正案規定在合眾國領土上永遠禁絕奴隸制。
為了把反對奴隸制的戰爭進行到底,林肯調動了一切可用的力量。1863年,他堅決徵召黑人入伍,使成千上萬的黑人走上戰場,為戰爭的勝利作出了巨大的貢獻。1864年,他起用U.S.格蘭特為聯邦軍總司令,這對於內戰的最後勝利起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1864年11月林肯再次當選為總統。K.馬克思代表第一國際中央委員會致函祝賀。
1865年4月14日晚,林肯在劇院裡被維護奴隸制的狂熱分子J.W.布思開槍打傷,翌晨逝世。
參考書目
C.桑德堡著,雲京譯:《林肯傳》,東方出版社,北京,1987。(C. Samdburg, Abraham Lincoln,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Inc.,New York,1970.)
Allan Nevins, Lincoln;a Contemporary Portrait,Doubledy,New York,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