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領導
局 長 楊懷志
主持局行政工作,局行政業務工作主要負責人;分管科室及單位:辦公室、財務科。
副局長 黃水平
分管執法監督、老城改造、信息化建設;分管科室及單位:老城改造綜合辦公室、執法監督科、房屋執法中隊。
副局長 丁 浩
分管住房保障、物業管理、商品住宅維修基金、危舊房修繕改造、房屋綜合整治、檔案、文物古建築保護等工作。分管科室及單位:物業管理科、房屋修繕和改造管理科、住房保障中心、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中心、房屋測繪所、房屋調查成果管理中心、房屋檔案室。
副局長 唐可農
分管住宅建設計畫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新建住宅建設配套費的徵收和使用等管理工作。分管科室及單位:房地產市場監管科、住房建設監管科、住房配套管理科、住宅建設發展中心、一門式視窗受理。
行政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意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2、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區住房保障和住房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編制本區住房保障、住房建設、住房竣工及配套設施等發展規劃;
會同區有關部門對本區住宅設計標準以及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標準等進行編制和調整,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推進國家住宅產業技術標準和行業規範的實施,綜合協調、推進本區住宅產業現代化及節能省地型住宅產業發展;
負責住宅及相關項目擴初設計的審核,參與住宅基地詳細規劃方案的審核以及土地招標拍賣掛牌檔案中相關建設指標的確定。
4、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區住房保障體系,組織實施住房分配製度改革,編制各類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5、負責本區住宅質量、性能管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審核發證工作;
做好對住宅開發企業、工程監理機構的資質受理和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行政許可的初審。
6、負責本區各類房屋測繪、房屋權屬登記、房屋權屬檔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統一的房屋權屬信息系統並實施管理;
負責商品房預售的行政許可,負責房地產、房地產他項權利和其他權利登記的行政確認。
7、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並組織實施本區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
按許可權負責房地產業相關的開發經營行為、交易行為、交易資金監管和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
負責房屋建設工程轉讓的審核,負責房屋租賃、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的備案工作。
8、負責本區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負責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行政許可的初審,負責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工作,指導、協調業主大會的成立和召開,指導、協調、監督業主委員會的運作以及房屋應急維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指導、監督本區城區內居住區的綠化工作。
9、負責本區居住類房屋的改造、修繕和安全鑑定的行政管理;推進舊區改造項目,負責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和私房歷史遺留問題及宗教房產代經管理;
依法決定強制修繕和代為修繕;
受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委託,負責直管公房資產的監督和管理;
會同區有關部門推進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
10、制定本區房屋徵收與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牽頭制定本區房屋拆遷規劃和年度拆遷計畫並監督實施;
負責房屋拆遷單位資格行政許可的初審,依法作出房屋拆遷裁決,依法決定對正在實施違法搭建、構築物的代為改正;
建立房屋徵收和拆遷監管信息系統;組織協調拆遷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
11、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物業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上海市房地產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依法處理各種房產權屬糾紛。
12、負責本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信息化建設。
13、負責本區房地產市場、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統計和分析,及時向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報送、提供發展動態和信息。
14、參與本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關資金的管理
;參與公有住房租金調整,負責廉租住房補貼和配租的行政給付,負責住宅建設配套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
1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負責辦理局黨組、行政公文,組織起草重要檔案、文稿和綜合材料;組織協調局黨組、行政會議;負責局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組織協調局外事、接待和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兩會”議提案和信訪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局黨政搞好政風、行風建設。
負責人:李 燕
2、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建、統戰、老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出國(境)管理工作。
負責人:趙仲春
3、 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預算編制和決算;負責局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各類規費的繳交和撥付管理;協調行政事業性收費物價管理;
負責綜合統計工作,並協調各類專業統計。
負責人:李建龍
4、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組織協調和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負責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
負責房地產市場的動態監測、分析和統計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資質、預銷售、交易、房屋租賃和相關主體及行為的監督管理。
負責人:張建國
5、物業管理科
負責物業服務行業指導、監督工作;指導房屋維修資金的歸集、劃撥、監管工作;
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工作;指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負責物業服務的信訪投訴管理;
負責物業服務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區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負責人:沈方林
6、房屋拆遷管理科
負責制訂房屋拆遷實施辦法;組織協調重大市政拆遷管理工作;
負責拆遷管理相關主體和行為的管理;負責核發拆遷許可證和拆遷裁決事項;
配合動拆遷信訪矛盾的協調化解工作。
負責人:顧藝軍
7、住房建設監管科
負責實施國家住宅產業技術標準和行業規範;綜合協調住宅產業現代化、節能省地型住宅發展的推進,推廣科技成果的套用;
負責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的審核與管理;負責住宅質量和性能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對住宅建設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人:馬力強
8、住房配套管理科
組織編制新建住宅各類配套設施專業計畫和投資計畫,並實施跟蹤管理;
負責新建住宅配套項目的徵詢、立項、可行性論證、設計審查、投資控制等管理工作;
負責核定包乾基地配套設施相關技術指標,並監督實施;協調新建住宅各類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負責住房建設配套費徵收和使用管理;指導協調各鎮新建住宅小區環境綠化建設管理工作。
負責人:金玉章
9、房屋修繕和改造管理科
負責舊住宅綜合改造、綜合整治及房屋修繕管理,組織推進舊區改造項目,並監督實施;
指導監督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負責優秀歷史建築修繕保護的行政管理,參與歷史風貌區建設項目的管理;
負責落實私房政策的實施和 “文革”前私房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負責私房落政房源、經費的統籌安排,指導協調各鎮私房落政工作;
負責宗教代經房產管理工作。
負責人:徐 穎
10、執法監督科
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法規、規章和綜合類政策的宣傳、解釋;
負責涉及房屋管理重大事項的舉報、控告、投訴的督辦以及對房屋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承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行政複議、聽證工作和行政訴訟應訴管理工作;
負責城鄉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指導和協調房屋測繪、登記工作並實施監督管理;
組織協調處理房屋權屬糾紛。
負責人:張大弟
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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