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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由市政府辦公廳綜合各區(縣)人民政府(下稱“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委、辦、局(下稱“市級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指標統計附表、附圖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檔案內容
2014年是上海市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十周年。上海在認真總結十年來工作經驗和成熟做法的基礎上,以2014年為新的起點,堅持把信息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和自身建設的重要抓手,深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和國務院要求,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公眾期盼,較好完成了國務院辦公廳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有效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謀劃部署,著力推動工作開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親自推動行政權力、財政資金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四次審議政府信息公開議題。楊雄市長反覆強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以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有關要求為起點,按照“兩高、兩少、兩尊重”的要求,堅持依法行政,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加大信息公開步伐,努力實現行政審批標準化、行政權力清單化,切實提高行政透明度。市政府李逸平秘書長多次對信息公開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指導市政府辦公廳制定本市年度工作要點,確定重點公開領域。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多次帶隊,對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市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建立季度通報制度,定期提示進展情況,並加強工作調研,破解難點瓶頸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圍繞目標要求進一步分解細化任務,確定進度安排,通過開單子、列項目、排節點、明責任,增強工作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市呈現出主要領導親自推進部署,責任部門措施務實有力,經辦人員工作積極主動的良好局面,各項任務進展順利,成效明顯。
(二)深化主動公開,切實增強公開實效。各級行政機關堅持把主動公開作為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方式,不斷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依法、準確、及時地公開了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信息、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以及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房屋徵收補償等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信息。進一步擴大公眾參與,查處非法客運、修改房屋租賃辦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等民生政策在制定前廣泛徵求公眾意見。推行決策公開,閔行、奉賢等區舉辦區長網上辦公,徐匯、寶山、松江、崇明等區縣公開了政府常務會議或工作會議信息。加大重大政策的解讀力度,在“高考改革方案”、“單獨兩孩”等政策出台時同步發布新聞稿和解讀稿,做到政策解讀“零時差”。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熱點。福喜問題食品事件、“12·31”外灘陳毅廣場擁擠踩踏事件發生後,堅持公開透明原則,迅速發布事件進展情況和調查報告、處理結果等信息。針對某醫院收治伊波拉病例的不實傳言引發的恐慌情緒和謠言,迅速回應網民提出的問題,正面引導網路輿情。
(三)規範申請辦理,提升信息服務水平。進一步規範完善依申請公開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藉助全市信息公開工作平台,實現標準表單、標準化流程和全過程監控,保證各類申請能夠依法受理、按期辦結。暢通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渠道,除網上系統、電子郵件、書面信函、傳真等方式外,部分區縣政府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市民服務中心等處設立集中受理點,一些部門在行政辦事大廳設立申請點,提供“一門式”服務。黃浦、普陀等區進一步拓展申請渠道,開發移動客戶端申請功能。各級行政機關在辦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更加注重與申請人溝通聯繫,提供協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釋惑工作,減少因申請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對於申請量較大,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及時納入主動公開渠道。虹口、閘北等區將公眾申請集中的用地批文、建設用地批准書等信息在入口網站主動公開。堅持問題導向,細緻梳理依申請公開中存在的不規範情況或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通過整改建議書等制度,促進信息公開與依法行政良性互動。
(四)完善工作機制,努力夯實公開基礎。建立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全市性培訓範圍進一步擴大至市級政府派出機構和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市級機關、區縣政府積極開展分級分層培訓,分別組織了委辦局、街鎮分管領導、辦公室主任等專題培訓。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各級行政機關在公文發文單上設定公開屬性欄目,對確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要說明理由,部分單位將該要求嵌入到辦公自動化系統中,對未確定公開屬性的公文,系統不予流轉,對來文未提出公開屬性建議的,實行退文處理。加強信息公開發布協調、保密審查等工作機制建設,補充了網站、微博、微信等渠道的發布工作制度,強化信息發布事先審查和事後檢查,防止違規發布涉密或不宜公開的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更新完善機制,進一步細化主動公開目錄,研究專項信息公開目錄。黃浦、普陀、金山等區和市規劃國土資源局探索制定街道辦事處公開目錄、房屋土地徵收和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信息專項公開目錄。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市政府重點工作和各單位黨政領導班子績效考核範圍,進一步加強社會評議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上海市市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7.9萬條,同比上升45.7%。其中,市級機關12.7萬條,區縣政府15.2萬條。至2014年底,本市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4.1萬條。
(一)主動公開範圍
1、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共發布13件政府規章,其中,新制定《上海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辦法》、《上海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上海市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規定》、《上海市公共場所外國文字使用規定》、
《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辦法》等7件,另有6件涉及已有規章的修訂或廢止。公開了《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試行辦法》、《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上海市商業保理試點暫行管理辦法》、《上海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即時清理規定》等行政規範性檔案。圍繞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制發了一系列檔案,包括行政規範性檔案法律審查規則、相對集中行政複議權實施辦法、文化市場開放項目實施細則、中外律師事務所互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實施辦法、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實施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會計專業人士擔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試行辦法等。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公開了《關於上海市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商業網點布局、公共體育設施布局、養老設施布局等專項規劃,建設健康城市、發展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綠色建築等行動計畫。發布《關於編制上海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意見》,繼續深化公開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信息。同時,隨著“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開展,本市堅持開門編規劃,積極開展建言獻策活動,利用微博微信等多個平台收集市民意見,注重獲取專業研究力量支撐,進一步提高規劃編制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更新《統計數據信息發布計畫》,公開了《2014上海統計年鑑》、《2013年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和月度、季度統計數據,確保數據發布的權威性與準確性。加強統計輿情跟蹤監測和溝通解讀,減少對統計數據的誤讀、誤解。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熱點問題,加大國民經濟運行、房地產市場、網際網路金融、高校畢業生就業、養老等公眾較為關注領域的統計分析力度,及時公布分析成果。
4、財政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預算信息公開步伐明顯加快,政府預算在實現預算、執行、調整、決算全程公開的基礎上,公開內容首次涵蓋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預算”,市本級公共財政收支決算首次實現全部支出細化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穩步實施部門預決算公開,96個市級部門公開了部門預算,93個公開了部門“三公”經費預算,69個行政單位(含參公事業單位)公開了單位行政經費統計信息。進一步增強重要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及時公開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新增機動車額度拍賣收入、彩票公益金等資金的籌集、分配及使用情況,以及本市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情況等信息。向社會公布了70項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結果信息,有53項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和中央補助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在市、區縣、鄉鎮聯動公開。公開了18項市級財政專項資金評價結果信息,推動了市級部門自評價結果的套用和公開。深化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信息公開,市和區縣均公開年度重點審計項目計畫和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整改報告。市級層面公開了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對口支援新疆喀什四縣2013年發展資金和項目跟蹤審計結果、機構養老績效情況等3個專項審計調查結果、25項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以及20項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首次公開25項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結果。各區縣加大公開力度,公開了約200項單項審計(調查)結果。
5、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價格服務信息。公開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依託行政事業性收費發布平台,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主體、收費依據等信息。公開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調價的有關檔案和信息,通過整合信息資源,開設專欄,集中公開重要商品價格、重要公益服務價格、主副食品價格、價格監測、超市商品價格、中介服務收費等涉及公用事業、教育醫藥等民生類服務信息。發布上海市定價聽證目錄,召開居民管道燃氣價格、出租汽車運價結構調整聽證會,公開聽證方案等相關信息。
6、政府採購信息。及時公開年度集中採購目錄、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及招標業務代理機構名錄、評審專家名錄、品目分類目錄;公開招標公告、中標公告、成交結果等招標投標信息;規範非招標及電子集市採購信息公告內容,在“上海政府採購”網實時公開全市每一筆電子集市採購成交結果。公開投訴處理決定公告等爭議處理信息。
7、行政權力信息。加強行政審批評估最佳化和動態清理,2014年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844項,全部通過市政府檔案形式公布。全面清理區縣政府、鄉鎮街道、管委會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發布市、區縣、鄉鎮三級行政審批目錄(2013年版)。全面推開市級行政審批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編制、公布工作,對行政審批辦理的依據、條件、程式、數量、期限等公開內容進行規範。制定《上海市行政審批批後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發布了2014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綠化市容局、楊浦區,以及金山區的部分部門公開了本部門、本級政府的行政權力清單,市發展改革委公開了政府定價事項清單,市國資委公開了管好資本、服務企業履職清單。穩步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貫徹《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推進工商部門向社會公示全部行政處罰信息。浦東新區制定《關於浦東新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主動公開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適用一般程式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加快推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信息公開,市物價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農委、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海洋局、市審計局、市工商局、市統計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林業局、市交通委、市糧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公開了已制定的裁量基準信息,把鎖在抽屜中的裁量權放到了桌面上。
8、城市建設和重大建設項目情況。制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重大工程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規範信息披露。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除公開項目審批、核准、招標、中標等信息外,公開了項目備案、土地儲備、項目節能審查等內容。繼續開展建設工程招投標後評估公開工作,公開了2013年建設市場評標後評估情況。進一步健全征地信息查詢制度,加大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力度,推行“陽光徵收”。浦東、虹口等區探索建立徵收類信息查詢機制,在徵收項目完成後,依託街道、鄉鎮政府或在舊改指揮部增設信息查閱點,向公眾提供常態徵收類信息查詢服務。全面推進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對象、分配過程、分配結果公開。
9、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方面情況。深化學校招生信息和高校財務信息公開,地方高校均主動公開了招生章程、招生計畫、考生資格、錄取結果、招生諮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加大特殊類型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的公示力度,推動上海師範大學、上海套用技術學院、上海金融學院等部分高校主動公開學校財務信息。連續十年開展區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和網站建設評議工作,推進實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陽光工程”。建立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許可證信息、上海市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查詢系統,為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做好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每季度公開本市吊銷醫師執業證書人員名單,及時更新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名錄,編制並公開《上海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彙編(2014年)》。結合行業管理,對醫療衛生服務單位進行工作督查,積極推進醫院、血站、疾控機構信息公開。
推進社會保障信息公開。及時公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經濟狀況認定標準、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辦法等救助調整政策,全面公開基本養老金、最低工資、就業困難補貼、工傷傷殘津貼和護理費、醫保支付等有關社會保障待遇調整的最新標準,每季度公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戶數、資金等匯總情況。
推進就業信息公開。以市級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就業促進機構為龍頭,通過專業網站經常性發布事業單位人員招錄信息、人力資源市場供需信息。選擇市場熱點和難點問題,以重點行業、重點崗位、重點區域和重點人群為切入點,深入分析並發布人力資源供需數量、結構和變化趨勢,為個人求職擇業、企業招聘用工提供具有參考價值的市場變化信息。及時公開政府補貼培訓項目的目錄和補貼標準。
10、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應對等情況。加強制度規範建設,發布《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建立預案公開制度;印發《上海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管理辦法》,規範信息報告工作;制定《上海市應對突發事件應急徵用補償實施辦法》,保障被徵用單位或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最佳化網頁版面,實時發布氣象預警、交通路狀、捷運客流等信息;開通“上海應急”微信公眾號,及時傳遞應急管理動態。穩妥應對捷運靜安寺站自動扶梯倒行傷人事故、“11·3”洋山東海大道大客車側翻事故等突發事件,迅速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等信息,加強輿情回應與引導。
11、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監管信息。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分區縣發布每小時實時空氣品質指數,每月發布上海市空氣品質和地表水水質狀況,發布飲用水源地保護信息,發布2013年上海市環境狀況公報。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要求,全文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影響評價批覆檔案等,實現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公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信息。完善“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欄目,建設“核與輻射安全”欄目。
繼續做好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公開。在市和區縣全面公開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調查報告。建立預警預防信息發布和事故應急處置救援信息公開機制,及時發布安全生產突發事件信息預警和災難性天氣、汛期、高溫期間相關突發事件防範與預警信息,擴大預警預報客群範圍。加大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性質嚴重的非法違法行為和可能釀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曝光力度,公開了第一批8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嚴重違法失信單位,報導了市掛牌督辦的4項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長寧、浦東等區公開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信息。
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加強網上非法售藥整治、醫療器械整治等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工作,發布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每季度匯總公開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逐步擴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調查處理信息公開範圍,及時發布問題食品藥品控制信息和重點案件查處的階段性結論。加大對性質嚴重的非法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公布了4批食品生產和5批藥品生產“黑名單”,涉及4家企業、22名責任人。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公告、消費者提示等安全服務類信息公開。發布《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質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推進市、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共供水企業公開水質監測和檢測結果。
(二)主動公開途徑
積極發揮政府入口網站作用。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中國上海”公開市政府及市級機關檔案近2000件,發布“上海要聞”近9萬篇。推進網站互動功能,“中國上海”舉辦線上訪談18期,全市政府網站開展網上徵詢700多次。改版視頻新聞欄目,提升用戶使用體驗,使政府信息傳播更加可視、可讀、可感。建設基於本市政府網站群的智慧型服務系統,並對政府網站實現可見性最佳化,使網站信息處於搜尋結果的前列,提升信息服務水平。完成所有政府網站的首頁無障礙改造,28家實現全網改造,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服務。
加強新媒體信息發布渠道建設。組建各部門聯動參與的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矩陣”。其中,“上海發布”發布各類信息約3萬條,在多家第三方機構發布的影響力榜單上名列全國省區市第一。繼續完善重大會議微直播模式,跟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一周年新聞發布會,取得良好社會反響。注重將便民服務功能延伸至移動端平台,在微信設定“市政大廳”欄目,開設政務辦事查詢功能,深受市民好評。
加強新聞發布工作。市領導多次接受中外媒體採訪,參加市政府記者招待會和新聞發布會,並相繼走進廣播電視直播室,參與“市長熱線”和“對話市長”系列訪談節目,發布政務信息,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充分塑造黨和政府“主動公開、引領輿論、溝通大眾”的良好形象。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36場、新聞通氣會11場,其中涉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5場,就2014版負面清單及相關政策進行集中宣傳。統籌協調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各類媒體資源,使主流聲音和權威準確的政務信息在網路領域和公共信息傳播體系中廣泛傳播。
繼續發揮政府公報、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公眾查閱點、政府熱線等主要公開渠道的作用。按每月2期發行市政府公報,每期20萬份,共發布各類檔案164件。全市215個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均承擔信息公開職能。“12345”市民服務熱線共接聽電話154萬個,其中為市民提供信息服務占50.7%。
各級行政機關結合工作特點,創新公開方式。如推出移動門戶,開發信息公開APP客戶端,建設數位電視信息發布平台等,增強公眾獲取信息的便捷性。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上海市各級行政機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4萬件,同比上升26.3%。其中市級機關收到8179件,區縣政府及工作部門收到16025件。從申請渠道看,網路、當面、信函是主要申請形式,申請量分別為9373件、8734件、5984件,所占比重分別為38.7%、36.1%、24.7%。另外,以傳真形式申請113件,占0.5%。
在市級機關中,申請量列前5位的是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政府辦公廳、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區縣政府中,申請量列前5位的是浦東、黃浦、閘北、虹口、靜安。總體上,申請主要集中在房地規劃、徵收補償、社會保障、戶籍管理等方面,中心城區的申請量明顯高於郊區縣。
(二)申請處理情況
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4130件(含上年度結轉申請,另有部分申請按照《條例》和《規定》順延到下年度答覆)。其中,除去“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補充”等情況,在可以答覆是否公開的情形中,實際公開比例為89%。
在答覆中,“已主動公開”1737件,占總數7.2%,“同意依申請公開”8696件,占總數36%;“同意部分公開”332件,占總數1.4%,三者合計占總數44.6%,同比增加1.7個百分點;“不予公開”1331件,占總數5.5%。
其餘12034件中,“信息不存在”4345件,占總數18%;“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3590件,占總數14.9%;“告知作出更改補充”3215件,占總數13.3%;“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884件,占總數3.7%。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各級行政機關按照市財政局、市物價局《關於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檢索、複印、郵寄等成本費用總計9079.5元。
同時,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領取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以及確有經濟困難情形的人員,依法減免了相關費用。
四、複議、訴訟情況
上海市各級行政機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1043件,同比上升28.9%。其中,市政府受理258件,當年辦結230件(含上年結轉)。在當年辦結的複議申請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190件,申請人自行撤回申請終止審理14件,駁回2件,糾錯24件,糾錯率為10.4%,同比增加4.2個百分點。
本市各級法院共一審審結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件761件,同比上升32.1%。其中,判決敗訴36件,糾錯率為4.7%,同比減少0.1個百分點。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和進步,但對照國家要求和公眾期望,還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主要是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需要進一步加強,公開途徑和方式有待進一步最佳化,依申請公開的辦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等公開基礎尚需進一步完善。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依法治國作出了全面部署,對深化信息公開,推進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2015年,本市將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進一步加大《條例》施行力度,以公開行政權力為重點,深化公開內容,以提升公開效果為目標,轉變公開方式,以完善工作機制為主線,夯實公開基礎,以標準化、制度化建設為抓手,提高工作規範化水平,著力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動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更廣領域、更大範圍、更高層次上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