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洋

元代以來中國古籍對大陸疆域以外海洋的合稱。對東﹑西洋的範圍的劃分有個認識發展過程﹐其概念因時代﹑載籍不同而有區別。13世紀末﹐徐明善的《天南行紀》和周達觀的《真臘風土記》已提及“西洋”之名﹐成書於元大德八年(1304)的《南海志》是迄今所知最早同時提及東洋﹑西洋的著作。依該書所記﹐元代的東﹑西洋應以中國雷州半島-加里曼丹島西岸-巽他海峽為分界。加里曼丹島和爪哇島及其以東的海域﹑地區為東洋﹐其中爪哇島﹑加里曼丹島南部﹑蘇拉威西島﹑帝汶島直至馬魯古群島一帶被稱為大東洋﹐加里曼丹島北部至菲律賓群島被稱為小東洋。西洋指加里曼丹以西至東非沿岸的海域和地區﹐其中又以馬六甲海峽為界而分為大西洋和小西洋。今南海西部謂之小西洋﹐印度洋當即大西洋。這種劃分自元代至明代中期沒有多大變化﹐鄭和下西洋時所說的“西洋”﹐實際包括了上面提到的大﹑小西洋。但汪大淵的《島夷志略》等則以西洋名國﹐專指印度南部一帶。
明末清初﹐東﹑西洋的範圍與概念又有變化。明張燮成書於萬曆四十五年(1617)的《東西洋考》總結了長期以來舟師﹑水手的航海經驗﹐明確提出應以加里曼丹島北部的汶萊一帶為界﹐來劃分東﹑西洋﹐《明史》基本上沿襲其說。這一時期東洋的範圍逐漸東移﹐原來的小東洋被稱為東洋﹐而台灣﹑琉球一帶則被稱為小東洋。至於元代稱為大東洋(爪哇島至馬魯古群島一帶)則被改稱為西洋的範圍。同時西洋的範圍亦漸西移﹐原來的大西洋(今印度洋一帶)被稱為小西洋﹐印度沿岸的果阿等地因被稱為小西洋國﹐而大西洋一詞則逐漸用以稱呼今歐﹑美之間的廣闊海域或地區。
隨著東洋﹑西洋範圍分別向東﹑西兩方推移﹐明嘉靖年間(1522~1566)開始出現南洋之名﹐專指中國正南方以外地區和海域。鄭若曾等所撰之《籌海圖編》﹑《海運圖說》已把今東南亞一帶稱為南洋。此後﹐由於東西方交往的增多﹐中國地理科學水平的提高﹐清末大東洋﹑小東洋﹑小西洋等名稱即漸廢棄不用。鴉片戰爭以後﹐東洋往往專用於稱呼日本或其附近的海域和地區﹐西洋則成為今大西洋一帶的專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東洋﹑西洋及南洋等名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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