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簡介
東莞師範附屬國小創辦於1932年,她與東莞簡易師範學校同時誕生,距今已有76年歷史。當時校址設在虎門寨蓮花書院附近,是一所縣辦東莞簡師下屬國小。辦學初期,一至六年級每級一個教學班,共約300人,第一任校長由簡易師範校長馬梧塵兼任,江梅蓀主任主持學校工作。抗戰期間,先後由鄧時樂、鄧時立兄弟及倫學圃兼任校長,教師多數是從簡易師範畢業的高材生留下任教。
1945年從虎門遷入莞城舊東莞印刷廠附近辦學。1951年再遷校到莞城龍頭第一關附近的李氏宗祠,即現在校址。文革前由莞師校長兼任附小校長,屬東莞師範管轄。文革後併入莞城鎮,曾命名為東方紅國小,當時師生軍訓、操練、課堂教學曾聞名於東莞縣後又命名莞城第二國小。
1980年復辦莞師附小至今,是市屬學校,直屬市教育局領導。五十至七十年代,莞師附小是一所低矮破舊的磚瓦平房,82年——90年著手改建部分校舍。隨著教育事業不斷發展,從97年至今由市政府、市教育局先後撥款450萬元,全面改建校舍,並根據市教育局葉沛濤局長指示,把附小建成小巧玲瓏、環境幽雅、設備優良、教育教學起示範作用的綠色校園。
學校管理
我校以“三個面向”為指針,堅持依法治校,依章治教,素質育人的原則,進行立規章、配設備,抓科研,促教改的辦學目標管理,構建了亭園別致、花木爭榮,洋溢著詩情畫意的校園文化,營造了寓教育性、知識性、藝術性於一體,陶冶師生高尚情操的育人環境。
我校堅持治學嚴謹,全面發展的方向,素質教育初見成效。歷年來為城區各中學輸送了大批優質的國中生源,廣泛得到了社會各界人士同聲讚譽。
在新千年來臨之際,我校被評為一所校舍園林化、育人規範化、設備標準化的市一級學校,連續六年被評為城區衛生先進單位,九七年被評為市直工委文明單位,今年又被評為市文明單位。
教學設施
現在,學校的現代教學設備日臻完善。目前學校設定了功能齊全的千兆校園網路,配套了現代的教學設施。校內約1032名學生,24個教學班分別配有電腦、54英寸背投彩電和實物投影機各一台。此外,還設有電腦室、多媒體電教室、自然實驗室、多功能舞蹈室、藏書室、展覽室等多個功能場室。
師資素質
師資素質日漸提高。目前學校在編教師有67人,其中高級教師職稱占42%,大專學歷以上的占94%。“師德高尚,治學嚴謹,銳意創新,教師育人”已成為老師們的行為準則。
課堂教學確立”自主、合作、發展“的主攻目標,搭建了師生情感溝通,民主探索,共同發展的教學平台,致力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老師們經過努力學習,積累探索,不斷總結了經驗。
近幾年,他們分別在國家、省、市刊物發表的教學經驗和論文近百篇。全校學生也形成了“尊師重教,刻苦學習,博覽多思,自強進取”的良好學風。
近幾年從教師的課堂教學,課件設計到師生演講、音樂、舞蹈、書畫、田徑等項目,先後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競賽活動,多次獲得國家、省、市級獎項。優美的文明校園,為師生創造了一流的育人環境,良好的辦學條件,為社會培育高素質人才打下了紮實的基礎。
目前莞師附小正沿著“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創特色視窗,辦示範學校“的目標邁進。我們堅信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領導和關懷下,在師生們共同努力下,東莞師範學校附屬國小的明天一定能不斷奏出新樂章。
領導班子
蔡柱權
中共黨員,特級教師,東莞師範學校附屬國小校長,市國小數學教學研究會會長。他一貫來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敬業愛崗,治學嚴謹,敢於創新,積極投身教育、教學工作,科研促教,科研促學。堅持以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思維為核心,訓練為主線,育人為目標。曾被評為市教書育人優秀教師,市優秀青年,市師德建設先進個人;市教育工作委員會、市直屬工作委員會“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市“十佳”教師稱號、省“南粵教壇新秀”稱號。撰寫的論文曾獲全國、省、市論文一、二等獎。多次輔導老師獲國家、省、市級獎項。
黃 菁
中共黨員,市政協委員,國小美術高級教師。華南師範大學函授本科畢業,現任我校副校長、工會主席。教學上,大膽創新,勇於探索,多次承擔校內外公開課,並精心指導年青老師。她輔導的學生各類美術書法比賽屢獲獎項;她撰寫的《活動中顯“自信”,體驗里尋“自主”》《提高小學生美術課堂興趣》、《學會說話,輕鬆溝通》等論文分別榮獲省、市多個獎項獎。2001年榮獲“南粵教書育人優秀教師”稱號。
林少暄
中共黨員,現任學校教導主任,從事數學及信息技術教學工作。參加工作以來,愛崗敬業、虛心學習,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致力推動學校的數學教學改革及信息化建設工作。曾獲全國義務教育課程實驗教科書國小數學實驗工作優秀教師、廣東省第五屆國小數學優質課評比活動一等獎;撰寫的教研案例和教學設計均獲市一等獎。
辦學理念
辦學目標:把附小辦成校園美、設備好、校風正、素質高、規範加特色的全市視窗式國小
培養目標:培養合格加特長的學生,五會: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健體、學會生活、學會發展
教學目標:"兩優"--優教、優學
學校校風:尊師、守紀、勤學、創新
學校紀律:紀律嚴明、行為規範
學校教風:師德高尚、治學嚴謹、銳意創新、科學育人
學校學風:尊師好學、勤奮靈活、博覽多思、自強進取
學校班風:誠實友愛、奮發向上
學校校訓
愛: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科學、熱愛學校
新: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創新探索、創新精神
嚴:紀律嚴明、作風嚴謹、要求嚴格、訓練嚴實
實:對人誠實、工作踏實、教學紮實、效果求實
活:課堂活躍、方法靈活、知識活用、身心快活
美:心靈美、語言美、行為美、儀表美
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工作,全面提高辦學質量,早日達成市、省、全國一流學校的目標,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東莞師範學校附屬國小。學校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城區新風路185號。
第三條 本校資產權屬國有,受市教育局領導管理。市人民政府督導評估。實行校長負責制,教代會民主管理。
第四條 校風:尊師 守紀 勤學 創新
教風:師德高尚治學嚴謹 銳意創新 科學育人
學風:尊師好學勤奮靈活 博覽多思 自強進取
班風:誠實友愛奮發向上
第五條 校紀:紀律嚴明 行為規範
第六條 校訓:愛 熱愛祖國 熱愛人民 熱愛科學 熱愛學校
新 更新觀念 思維新穎 探索求新 創新精神
嚴 紀律嚴明 作風嚴謹 要求嚴格 訓練嚴實
實 對人誠實 工作踏實 教學紮實 效果求實
活 課堂活躍 方法靈活 知識活用 身心快活
美 心靈美 語言美 行為美 儀表美
第二章 學校組織機構管理
第七條 學校設校長一人,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由市教育局任命並備案。學校設黨支部書記一人,根據黨章規定做好黨務工作,支持校長充分行使職權,對學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決策。
第八條 建立以教師為主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監督。教職工代表大會擁有審議權、批評監督權、評議推薦權,以及在學校許可權和上級規定範圍內對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問題決定權。
第九條 設立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由學校黨支部、學校行政、級組長、科組長、教師等代表組成,作為學校的審議機構。
第十條 學校設教導處,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視工作需要而定,下設德育組、少先隊部,年級組、學科組、後勤組,職能部門的幹部實行民主推薦,校務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再聘用。
第十一條 建立學校行政會議制度,研究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安排學校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教師管理
第十二條 教師管理是學校管理的核心部分,在學校管理中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對教師的管理應遵循知人善用原則、激勵原則、使用與培養相結合原則、最佳化原則、民眾性原則等。
第十三條 教師管理的內容包括教師聘用、培養和考核。
第十四條 在實施教師聘用制時,按“自願、擇優”原則,校長和教師均有雙向選擇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被聘用教師與學校簽訂聘書,聘書具有法律效力,由雙方和市教育局留存,聘期一般為一至五學年。
第十五條 學校對教師的培養主要為師德和業務兩個目標。
對教師培養的師德目標為: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具有奉獻精神,品德高尚,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對教師培養的業務目標為:新分配的師範院校畢業生,應參加“師徒結對活動”,要求在兩年內儘快熟悉教育教學業務;中青年教師,要精通一門學科,掌握現代化教育技術和信息技術,能通過教育科研來解決教學實踐中的問題,並做到教有專長,在學校教學中發揮骨幹作用;老年教師,要求掌握必要的現代教育技術和信息技術,能用教育科研方法和教學經驗去指導教學實踐。
學校對教師培養面向全體教師,對教師參加各類培訓學習提供適當的物質和時間上的保證,並經常給予幫助和引導。
第十六條 學校對教師的考核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採用自評、年級組評、考核小組相結合的方法。
學校對教師的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內向考核小組反映,考核小組再次審議後作出答覆。
第四章 德育管理
第十八條 德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加強德育工作的管理,使學生達到“六點”要求:遵守紀律,不打不鬧;舉止文明,講究禮貌;尊敬師長,不欺老少;助人為樂,互相關照;誠實友愛,不騙不盜;愛國愛民,為國報效。
第十九條 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德育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經常掌握分析學生的思想動態。要充分發揮學校行政、少先隊和年級組長、班主任、科任教師的作用,管理好這支德育工作隊伍。
第二十條 對德育工作要注意“五個性”,貫串“三個中”,做到“四個化”,堅持“五個定”。即注意工作的科學性、持久性、趣味性、針對性、實效性;把德育貫串到學校的管理、教學和各項活動中;做到德育工作經常化、制度化、系列化、多樣化;堅持德育工作定期匯報、定期研究、定期交流、定期總結、定期評比的制度。
第二十一條 認真上好思想品德課,做到“兩保證”,“五個一”。 “兩保證”即保證時間和質量。“五個一”即講清一個概念,聯繫一個實際,明確一個道理,進行一次教育,收到一定效果。
第二十二條 加強進行“四有”“五熱愛”教育,進行艱苦奮鬥的教育;努力學習的教育;文明禮貌,遵守紀律的教育;良好意志和品格的教育;民主與法制觀念的啟蒙教育。
第二十三條 深入開展學模範活動,以模範為榜樣,不怕困難,樂於吃苦,熱愛祖國,多作貢獻,做到學英雄事跡,繼先烈遺志,樹一代新風,做一代新人。
第二十四條 加強班主任隊伍的建設,班主任要經常進行家訪,堅持做細心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良好的班風,對成績顯著者,學校給予獎勵。
第二十五條 少先隊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徑,要按隊章的要求,切實抓好少先隊的組織建設,發揮其作用,要有計畫、有目的地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適合少年兒童的愉快活動,對成績顯著的優秀輔導員、優秀隊幹部和隊員,學校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充分發揮“三結合”教育的作用,定期召開家長會和辦好家長學校,做到德育工作一體化,齊抓共管。
第五章 教學管理
第一節 教學工作管理
第二十七條 教學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學校管理活動的重要部分,是學校一切工作的中樞,是維持學校教育機制正常運轉的樞紐;教學工作的優劣從根本上決定著學校的教育質量。
第二十八條 教學工作管理包括教學常規管理、教學質量管理、教研組建設管理、教務工作管理等方面內容。
第二十九條 教學計畫制定要依據國家頒布的課程計畫、教學大綱和教育工作條例等指導檔案,並結合學校的具體實際,計畫要切實可行。
教學計畫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學校的各項教學活動都應按照擬定好的教學工作計畫進行。
第三十條 通過督促和檢查,發現計畫中的優缺點,對教學計畫實施、檢查作出總體分析和評價,總結要與計畫相對應,既要肯定成績,也要指出缺點和教訓。
第三十一條 備課是教師上課前的準備,是上好課的關鍵,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備課要做到:備大綱、備教材、備學生、備教法、備學法,以個人備課為主,結合集體共同研究。
第三十二條 課堂教學是教學的基本形式,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傳授科學文化知識,培養能力,造就人才的重要陣地。教師必須嚴肅、認真地上好每堂課。
第三十三條 課後作業是教學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對鞏固課堂知識和培養技能,有著重要的作用,課後作業的種類按時間分,有預習作業、課外作業;按內容分,有書面作業、口頭作業、實踐作業和閱讀作業等。
第三十四條 課外輔導是課堂教學的一種補充形式。它能使教學適應個別差異,是貫徹因材施教原則的重要措施。
第三十五條 學業成績檢查、考試與評定是根據教學目的測試教學效果,對教學過程進行調節控制,幫助教師改進教學,激勵學生提高學業成績的一個重要教學環節。
學生學業成績評定要以對學生平時學習過程評定為主。期末學業成績評定選用小學生全面素質報告書,並採用等級評定。
第三十六條 教學質量管理是學校教學的中心工作,要樹立正確的質量觀,堅持用全面的和發展的觀點來看待教學質量。對教學質量的評定方法有:教師自檢、單元檢測、同行評議、校領導檢查、期末測試等。
進行教學質量檢查是對工作成效的驗證。檢查的方法有:聽課、匯報、調查、座談會、家長會、考試分析、作業分析、教學筆記或教案分析等。
學校應對教學質量進行分析,找出問題的原因,從而提出改進教學和管理的措施和辦法,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
第三十七條 課外教學活動管理是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發展學生個性,培養學生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素質發展的重要環節。
第三十八條 教研組建設管理是提高教學業務素質和學校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
教研組要深入開展紮實有效的教學研究活動,並做到一般性研究和專題(課題)研究相結合。
健全對教研資料的管理,計畫、經驗文章彙編、教研活動記錄、聽課筆記、教學質量材料、外地教學研究信息收集、教研組教師的教改建議都要歸檔整理,將資料作為深入研究的實踐依據。
第三十九條 教務工作管理是學校能正常開展教學工作的重要保證。教務工作主要包括學生學籍管理,教師業務檔案記錄,訂教學資料,編排課程表、生活作息時間表,安排教師調課、代課和教師月考勤等核算工作。
第二節 音體美衛勞管理
第四十條 音、體、美、衛、勞教學是學校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渠道,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途徑。學校通過音體美衛勞教學,陶冶學生的高尚情操,培養學生的美好情感、強健體魄,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促進學生非智力因素的協調發展。
第四十一條 體育工作是學校整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學校整體管理制約,並接受體育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體育工作管理內容包括體育課教學和課外體育活動管理、體育器材設施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校衛生工作管理,受國家衛生管理和學校管理的制約,並應和國家衛生管理、學校管理同向同步和諧進行。管理的內容包括學習的衛生、活動的衛生、勞動的衛生、生活的衛生。
第四十三條 勞動教育是全面發展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管理內容包括學生自我服務勞動、手工勞動、公益勞動、生產勞動。
第四十四條 學校美育管理內容包括學校育人環境建設、學校三風(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音、美教師隊伍建設和功能室建設、學生健康審美觀的培養。學校美育管理應正確處理和協調學校美育與德育、智育、體育、勞動、技術教育的關係;正確處理和協調學校美育、社會美育、家庭美育的關係;正確處理和協調美育與學校校風、教風、學風的關係。
第三節 教科工作管理
第四十五條 教科工作管理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保證了學校教育科研工作順利進行,有利於提高教師的教科研能力和教學效益。
第四十六條 教科工作管理包括信息收集、課題管理、論文選寫、教科工作評估。
第四十七條 各學科要征訂好每年的教育教學報刊、雜誌,定期組織信息交流會,出好校報、教師論文集、教改專刊,每位教師每學期收集一定數量的、實用價值的教學信息。
第四十八條 學校要有一定數量的基礎課題和全國、省、市課題,做好立項課題的實施、檢查、總結、鑑定及推廣工作。
第四十九條 各學科應有計畫地組織教改實驗,審定各教研組科研計畫,定期召開教研組長會議,研究布置教科研工作;有計畫、有目的地組織教研組的活動,指導、督促各組總結和交流教學經驗,指導鼓勵教師選寫教育、教學論文;有組織地組織教師的教育理論學習。
第五十條 教師每學期應選寫一定質量的論文,並能在報刊上發表或在各級各類教學成果比賽中獲獎。
第五十一條 教科工作評估結果作為教師學期考核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四節 年級組和班級工作管理
第五十二條 年級組工作管理是學校對教師和學生管理的一種基本形式。它包括年級組人員編排、管理和考核。
第五十三條 班級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以優良班集體創建為主要內容,努力形成班風正、學風好、合作意識強、戰鬥力強的班集體。班級管理中成績突出,被評為優良班集體的與教師年度考核相掛鈎。
第五十四條 班級工作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班級工作力量的構成與組織,班級集體的組織、培養和健全,班級活動的組織管理,個別教育工作的加強以及工作的計畫、實施、檢查、總結與評估等。
第五節 檔案工作管理
第五十五條 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象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都應該收集、整理,並根據歸檔範圍,分文書檔案、教學檔案、科技檔案、後勤檔案、音像檔案、實物檔案等六大類建立檔案。
第五十六條 學校及部門擬訂的工作意見、計畫、調查報告、會議記錄等材料應每學期末上交歸檔,教育、教學活動所形成的意見、規劃、成績記錄等材料也應該在每學期末上交歸檔。
工作總結、學籍管理中《學生學籍冊》、《健康卡》、報表、《班主任手冊》等材料在每學年末上交歸檔。
第五十七條 查閱檔案,一般應在檔案室進行;調閱檔案,事先應填好《調閱檔案登記表》,事後應按時歸還。
學校教職工的人事檔案,會計檔案以及不能公開的檔案不出借,如有特殊需要,經校長室批准,可以提供查閱或者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
第六章 總務工作管理
第五十八條 總務管理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保證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所需的物質基礎、工作條件、生活條件而實施的組織管理工作。總務管理人員要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努力做到服務育人。
第五十九條 總務後勤管理內容包括校產管理、師生生活福利管理、校園環境與安全管理。
第六十條 校產管理內容包括增添和維修校產設備,做好固定財產的管理入冊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同時做好實物記帳保管工作和實物報損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條 師生生活福利管理內容包括食堂衛生、安全和用膳工作,教師寢室管理及師生生活福利工作。
第六十二條 學校環境與安全管理,包括校內外的規劃、修建、衛生工作,校園保全工作與安全工作。
第七章 財務管理
第六十三條 學校財務工作是整個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計畫和財務決算的管理、教育事業經費的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基本建設資金管理。
第六十四條 財務計畫的管理應根據本校的事業發展計畫,每年編排一次財務計畫(預算)。計畫要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體現學校當年各項工作的任務和方向。編制計畫時,要分清資金渠道,堅持“量入為主,留有餘地,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六十五條 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是學校財務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應在做好年終財務清理工作的基礎上進行,核對年度財務收支數字,清理本年財務應收、應支;決算預算撥款;清理往來款項;清查財產物資,進行收支數字的對帳等工作。
第六十六條 學校的教育經費是國家為學校開展各項工作提供的物質保證,應合理安排,正確使用。
第六十七條 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管理好預算外資金,使其充分發揮作用。
第六十八條 為了有效地使用基本建設資金,必須嚴格根據基本建設計畫辦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的程式辦事。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六十九條 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務會議討論,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七十條 學校修改章程,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並報原登記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七十一條 根據本章程制訂的學校內部細則,各項管理制度,與本章程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自報送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准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於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