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民政局

東營市民政局是東營市政府機構,位於東城遼河路北市地稅局對面。

地理位置

地址:東營市東城遼河路北市地稅局對面

郵編:257091

行政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東營民政 東營民政

2、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3、負責全市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審核報批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市以上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指導、協調優撫事業單位及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調整離退休費和護理費審批;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工作;協調、指導軍供站工作;參與徵兵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5、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推進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訂全市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

6、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指導鄉鎮敬老院建設;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7、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鄉鎮政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8、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承辦市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內縣(區)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承辦與鄰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9、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建設;指導、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監督落實社會福利生產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全市新建福利企業審核認定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10、指導、監督縣區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負責涉外、涉港澳台和華僑婚姻登記工作;負責涉港澳台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經營性公墓和等級殯儀館的審核報批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12、管理國家、省和市撥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郭立安

內設單位

Ⅰ 職能科室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精神文明、安全、保衛、督查督辦、會議組織、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草擬綜合性檔案和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導本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勞資管理、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2、市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3、優撫安置科(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與其合署,掛市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優待撫恤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負責全市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接收安置工作;指導退伍軍人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工作;參與徵兵工作。

4、救災科(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與其合署);

研究制定有關雙擁規劃措施,指導督促各縣區、各成員單位落實雙擁工作任務;了解和掌握全市雙擁工作的新情況,為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市重大雙擁活動的組織,督導各縣區、各成員單位落實擁軍優屬政策法規,協調駐軍部隊參加擁政愛民工程;開展國防雙擁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全市雙擁工作有關的會議;組織指導創建雙擁模範城(縣)活動的開展,並負責向省雙擁辦公室報告年度工作;協助解決軍地歷史遺留問題和現實軍民矛盾糾紛。

5、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區劃地名科與其合署);

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推進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訂全市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

6、區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建設;監督落實社會福利生產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全市新建福利企業審批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Ⅱ 直屬單位

1、東營市榮軍醫院;2、市救助管理站;3、市軍供站;4、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中心;5、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管理服務中心;6、市社會福利事業示範中心

行政審批

Ⅰ 行政許可事項

1、社會團體登記;2、社會團體登記(辦證);3、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Ⅱ 非行政許可事項

1、革命烈士評定;2、殘疾軍人補辦評定殘疾等級;3、殘疾軍人調整殘疾等級審批;4、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認定。

辦事指南

農村低保

事項名稱: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

辦理機構:各區縣民政局

收費標準:免費

辦理時限:90天

申辦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辦材料:戶主書面申請書、有關家庭成員收入以及家庭財產的相關證明。民政部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

辦事流程:農村居民家庭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村(居)民委員會對其家庭收入核實後,對符合條件的,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覆核。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經過覆核,對覆核條件的,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批。縣區民政部門通過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證,並報市民政部門備案。

標準規範:東營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1420元。

婚姻登記

內地居民結婚登記服務指南

一、受理部門: 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二、部門職責:

1、辦理婚姻登記;

2、補發婚姻登記證;

3、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4、撤銷受脅迫的婚姻;

5、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三、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四、登記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城市低保

事項名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

辦理機構:各區縣民政局

收費標準:免費

辦理時限:30天

申辦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辦事流程:城鎮居民家庭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符合就業條件未就業的人員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當先到有關部門進行求職登記,並由有關部門提供求職登記證明。社區居委會對其家庭收入核實後。

標準規範:東營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東營區、河口區每人每月330元;廣饒縣、墾利縣、利津縣每人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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