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勝區政府辦公室

2、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市委、政府和部門轉辦的督查事項。 2、負責區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籌備和記錄工作,及時辦理決議事項。 4、負責政府及政府辦公室檔案、材料、會標的翻譯工作。

部門職能

(一)負責起草、審核以政府、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起草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工作報告及其它綜合性材料,負責機關文書處理和檔案工作,檢查指導各部門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審核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人民政府的有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批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定。
(五)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及重大事項。
(六)對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執行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領導批示的情況進行督查落實或跟蹤調查,並將督查情況向區政府領導匯報。
(七)組織指導區政府各部門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並承擔部分建議和提案的答覆工作。
(八)負責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九)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需要翻譯的各類檔案和會議材料;辦理各單位公章、檔案、牌匾、會標、錦旗、獎狀的校譯和審查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搞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開展政府法制宣傳,起草、審核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辦理申請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的案件,受區人民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事務。
(十一)負責區人民政府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
(十二)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管理財務、車輛、物資,辦好職工的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
(十三)負責政府辦公室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管理區政務服務中心。
(十五)承辦黨和國家、自治區、市和區委、政府、人大、政協及上級信訪部門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負責處理領導批辦的信訪事項。
(十六)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李 鵬辦公室主任
主持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全面工作。
王忠強 辦公室副主任、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協助李鵬主任負責辦公室財務、接待、車輛管理、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愛國衛生、計畫生育、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結對包扶工作。分管財務室、車隊。
蘇志寬 辦公室副主任、信訪局局長
主持區信訪局工作。
孫 軍 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李鵬主任負責信息、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分管信息室、文書室。協調雷·斯仁副區長、千慧芬副區長、許明亮副調研員、趙伊平副調研員的分管工作。
鐵 柱 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李鵬主任負責區人民政府法制、外事工作。分管法制辦、外事辦。協調馬保榮副區長的分管工作。
屈光榮 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李鵬主任負責區人民政府應急、督查工作。分管應急辦、督查室。協調高占勝副區長、梁清海調研員、楊埃清副調研員的分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法制室(對外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
1、組織起草和審核以東勝區人民政府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檔案;清理本級政府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及時提出廢止或修改意見;承辦上級下發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2、審核區人民政府報告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以政府名義發布的有關政府法制方面的文稿;審查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區人民政府備案的行政措施檔案。
3、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協調處理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之間的行政執法爭議和糾紛。
4、代表本級政府監督檢查政府各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執法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依法辦理由區人民政府複議的行政複議案件。
6、受區人民政府委託,承擔行政訴訟以外的應訴工作。
7、為區人民政府領導、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8、指導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政府法制工作、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9、組織培訓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應訴人員,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督查室(對外稱區政府督查室)
1、督查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市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檔案、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2、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市委、政府和部門轉辦的督查事項。
3、督查區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有關會議、決議事項、重要檔案和各項計畫的貫徹落實情況。
4、負責督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提案事項。
5、負責督查新聞傳播媒介反映出來的涉及本地區經濟、文化生活等重大問題。
6、負責區長專線電話接聽工作,及時處理反饋民眾提出的有關問題。
(三)秘書一室
1、負責起草區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檔案和其他文稿。
2、負責區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籌備和記錄工作,及時辦理決議事項。
3、催辦區人民政府領導批示事項的貫徹落實。
4、注重調查研究,掌握基本情況,當好領導的參謀與助手。
5、負責印章、介紹信的使用管理。
6、負責檔案的保密工作。
(四)秘書二室
1、負責檔案的列印、收發、登記和檔案傳閱工作。
2、負責檔案、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3、負責檔案的保密工作。
4、負責政府及政府辦公室檔案、材料、會標的翻譯工作。
5、負責政府辦舉辦的大型會議的組織落實工作。
(五)信息室
1、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整理、編髮和向上級機關報送信息。
2、組織區內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為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3、編髮各類刊物,為政府領導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4、負責組織全區各單位信息報送工作並進行考核。
(六)應急辦
1、督促落實區應急管理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2、擬定、組織和實施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劃和應急預案。
3、督促檢查鎮、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和執行情況,並給予指導。
4、督促檢查鎮、街道辦事處、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專業機構的突發公共事件檢測、預警工作情況,並給予指導。
5、接受和辦理向區應急管理委員會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
6、匯總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各種重要信息,進行綜合分析,並提出建議。
7、承擔本級政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應急指揮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
8、檢查協調指導各鎮、街道辦事處、政府有關部門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事後恢復和重建工作。
9、組織擬訂安全常識、應急知識的宣傳計畫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演練計畫,報政府批准後督促落實。
10、區應急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外事辦
1、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的決定、指示。
2、草擬外事工作規章制度、工作計畫、總結及以外事辦名義發出的各種文電。
3、開展調查研究,為區黨政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4、管理、指導、監督、協調全區外事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全區重大涉外事務。
5、負責承辦全區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及邀請來華事項的審報、審核工作。
6、負責接待來我區考察、訪問的國賓、黨賓、駐華使節及其他重要外賓;統籌安排區黨政領導的外事活動。
7、配合公安、安全等部門做好外國專家、外國記者在我區工作、活動及採訪期間的管理工作。
8、負責向有關部門提供外宣材料,統一對外政策和對外表態口徑;配合有關部門審核重要涉外文稿。
9、負責全區涉外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10、負責全區僑情調研,掌握僑務政策、法律法規在本區的貫徹執行情況,擬訂相關工作規劃,檢查、督促僑務政策、法律法規在我區的貫徹執行。
11、負責全區僑務對象的僑務身份認定和申報工作。
12、負責處理和接待華人、華僑,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的來信來訪工作。
13、負責對貧困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
14、承辦華人、華僑申請來東勝區定居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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