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頭村遺址

村頭村遺址

村頭村遺址,位於虎門鎮村頭村,堆積層厚1―3米,文化層計有五大層,出土遺物十分豐富。1989年6月29日,村頭村遺址被列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簡介

村頭村遺址位於虎門鎮村頭村西的大山園,面積約一萬平方米。因廣(州)深(圳)高速公路要通過遺址,經國家文物局批准,由廣東省考古研究所和東莞市博物館組成的發掘隊,分兩期對遺址中高速公路用地部分進行了發掘、清理。先後費時一年多,發掘面積共3375平方米,約占遺址總面積的三分之一,是目前廣東省青銅時代早期遺址發掘面積最大的一處。


遺址堆積層厚1―3米,文化層計有五大層,疊壓清楚,除表土外,第二層主要是距今300年前明代晚期的遺存,中間發現有春秋時期的堆積及東漢晚期的兩座墓葬。第一期發掘的屬先民的垃圾堆,主要是吃用後的遺棄物。第二期發掘的屬先民的居住區,在一千平方米的揭露面積就清理出近三百平方米的居住面,從住屋的地板及有規則的柱洞等遺蹟看來,當時是用樹幹支撐的草棚。象這樣大範圍居住面的發現,在廣東省境內為首次。

出土文物

出土遺物十分豐富,陶片數量之多為全省之冠,石器、骨器、角器多達一千多件。在青銅時代早期文化層中的石器有斧、有肩有段石錛、梯形錛、鑿、錐、戈、矛、鏃、環、璜、戚,還有加工石器用的礪石和捕魚用的豬腰形網墜等;陶器有釜、盤、豆、罐、環紡輪等;用牛、鹿等動物的骨和角製造的箭頭、錐、鏢、環、珠、笄等。陶器紋飾有方格紋、曲析紋、葉脈紋、雙線方格紋、雙線雙格凸點紋、梯子格紋、弦紋、繩紋、雲雷紋等十多種。另外,在明代,村落遺址中出土了銅鏡、青花碗、墨硯、珠飾等珍貴文物。

考古意義

村頭村遺址的發現與清理,對確立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早期青銅文化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在種類繁多的出土遺物中,陶器以其形制、花紋、陶色構成了珠江三角洲地區這一時期考古學文化陶器群的典型特點,為今後國內外考古學家研究珠江三角洲地區古代文化,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實物資料。
1989年6月29日,村頭村遺址被列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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