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南宋官吏]

李韶(一一九七~一二六八),字元善,號竹湖,吳縣(今屬江蘇)人。李彌遜曾孫。寧宗嘉定四年(一二一一)進士,調南雄州教授。遷主管三省架閣文字,以上疏諫濟王獄,出通判泉州。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累遷起居舍人。出知漳州。嘉熙四年(一二四○),遷戶部侍郎。五年,再遷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淳祐二年(一二四二)知泉州。十一年卒,年七十五。事見《宋元學案補遺》卷一二,《宋史》四二三有傳。

人物生平

李韶(1197~1268年),字元善,號竹湖,連江縣城人。生於南宋慶元三年(1197年)。自幼聰慧過人,5歲便能賦詩。嘉定四年(1211年)與其兄李寧之為同榜進士,初任南雄教授,後調慶元。任教授時,丞相史彌遠曾薦士欲充學職,韶持正不給。祭酒袁燮要求劃給學宮隙地供其建房,亦被韶拒絕,燮因為此事更加的敬重他。韶就任右正言、侍御史間,勤於朝政,對政見常有獨到見解。且忠直敢言,為一般人所難企及。如徐清叟、杜范以諫被斥,韶為之爭辯;魏了翁罷督予祠,韶獨奏請留用。宦者陳洵益,竊弄權威;女冠吳知古,在宮掖招權納賄,韶均敢論其罪。朝廷群臣對他敢向惡勢力鬥爭的精神,表示震驚和起敬。嗣知漳州府,任上捐學田,創虎渡石樑,有恩德澤,被民譽稱為“李生佛”。後遷禮部侍郎。漳州人追憶昔日他的先祖李彌遜侍郎亦出守該郡,乃贊誦曰:“方千里內一太守,二百年間兩侍郎。”李韶歷戶、禮、吏三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復遷寶華閣直學士,出知泉州,治郡所至,俱有廉聲。淳祐五年(1245年)召擢禮部尚書。後因直言規勸未酬其志,遂十上奏章乞求離任回鄉,回鄉後累召不赴。

韶為人公正廉潔,忠誠謹厚,不溺於聲色貨利,皇帝贊其有愛君憂國之心,遂畫竹扇賜韶,並手書:“有節天容直,無心道與空。”因而自號直空老人。平日默坐一室,門無雜賓。鹹淳四年(1268年)病逝,享年71歲。謚“忠清”。初葬儒洋,後改葬於州梅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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