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之

李靜之(1901—1989),原名李海晏,字靜之,河南省方城縣人。幼讀私塾,民國8年考入南陽中學,民國13年肄業於南京國立東南大學,民國17年考取北京大學研究生,主攻中國文學史。

基本信息

民國20—21年先後任教於瀋陽第三高中、開封高中,民國23—30年先後任河南第六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及河南省建設廳主任秘書,不久,辭去政府官職,在南陽創辦《前鋒報》,自任社長。為不受國民黨官方牽制,資金完全自籌,不接受官府的津貼。在任《前鋒報》社長期間,兼任南陽私立景武高中校長,廣聘優秀教師,嚴格教學制度,宣傳進步思想,為南陽培養了一批人才。民國37年6月,他協同中共代表方敬之去信陽作策動華中“剿總”副總司令、第五綏靖區司令官、河南省主席張軫的起義工作,對張軫的起義起了積極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李靜之一度擔任河南省教育廳秘書,後一直在民革河南省委員會工作,任民革委員兼宣傳處長,在編寫《河南民革》、宣傳黨的統戰政策、教育民革成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84年後,他任民革中央委員會顧問、民革河南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政協河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河南省統戰理論學會副會長等職,對統戰工作作出了重大貢獻。1989年病逝。(《南陽地區志》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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