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逸民,浙江省龍泉縣人。一九二五年入黃埔軍校學習,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一九二七年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四師教導大隊政治指導員。參加過南昌起義。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第三分校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情報部第一局局長,西北公學副校長。解放戰爭時期,任冀熱遼軍區政治部宣傳部部長,北平軍調處執行部第二十六小組代表,牡丹江省建設廳廳長,東北人民政府財經計畫委員會常務委員兼秘書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公安部隊政治部副主任,軍委直屬政治部主任,解放軍報社總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文化部部長,總參謀部政治部顧問。晚年任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革命史組副組長,對革命鬥爭史的撰寫、收集、審閱,做了大量工作。
成長經歷
1904年出生於地主家庭。15歲,李逸民讀初小,編在4年級,後到麗水師範附小讀書,畢業後考入麗水師範,後又到上海師範大學中文系深造,教員有茅盾、田漢、陳望道、邵力子等。李逸民開始接觸馬克思主義。在上海大學黨組織的領導下,他參加了“五卅運動”,經歷了“五卅慘案”。
李逸民1925年進黃埔軍校第4期,在政治科。李逸民在黃埔軍校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畢業後,曾留校編輯《黃埔日刊》,負責校聞版和文藝版,宣傳馬克思主義和革命思想,團結教育進步同學,同國民黨反動分子進行鬥爭。國民黨“清共”時,李逸民用背包帶套住窗外的梧桐樹順樹幹溜下去逃出虎口。
革命生涯
1927年擔任國民革命軍第十一軍第二十四師教導隊政治指導員兼黨支部書記,帶領教導隊廣大黨團員和民眾參加南昌起義。南昌起義部隊在湯坑傷亡嚴重,李逸民帶一個連守一個山頭,僅餘40餘多人。他在警衛周恩來、賀龍、葉挺、劉伯承、聶榮臻等開完會後,在向海陸撤退的路上被打散。李逸民回到上海,找到黨組織,擔任中共江蘇省兵運委員會委員,繼續從事革命鬥爭。1928年被國民黨逮捕,判無期徒刑。李逸民在單人監獄裡關了五年多,幾乎喪失了講話的機能。他在獄中堅持學習英語、古文、古史和馬克思主義書籍,《紅樓夢》就讀了7遍,《資治通鑑》讀了3遍。1937年秋被黨組織營救出獄,輾轉到延安。
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第三分校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情報部第一局局長,西北公學副校長。
解放戰爭時期,任冀熱遼軍區政治部宣傳部部長、北平軍調處執行部第二十六小組代表,牡丹江省建設廳廳長,東北人民政府財經計畫委員會常務委員兼秘書長。
主要成就
1962年,李逸民調任總政文化部部長。任職期間,他狠抓文藝創作,親自抓了《地道戰》、《地雷戰》、《抓壯丁》等影片創作。1964年,李逸民得知林彪要請江青擔任全軍文化總顧問,託病辭官,經周恩來同意離職。李逸民因離開了總政文化部,文革期間免遭迫害。1976年任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革命史組副組長,撰寫、收集、審閱革命鬥爭歷史回憶錄。愛好並擅長國畫、書法,其作品在軍內外有較高的評價。著有《獄中十年》、《李逸民畫選》等傳世。李逸民1955年被授於少將軍銜,獲三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
重要任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9月至1957年8月任公安部隊政治部副主任、中共公安軍委員會委員、公安軍政治部黨委副書記(1950年10月起)。1955年7月至8月兼公安軍幹部部部長。1957年8月至1958年12月任解放軍總參警備部副部長,1959年2月至1961年1月兼任總參謀部政治部主任,1960年11月至1961年1月任總直屬隊黨委書記。1959年3月至1961年2月任解放軍總直屬隊機關黨委第三副書記、直屬隊機關黨的監察委員會書記。1961年1月至12月任《解放軍報》總編輯兼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