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772~841)

李翱(772~841)

李翱認為對抗佛教的成佛理論,必須有一套成聖人的理論。 李翱認為,成為聖人的根本途徑是“復性”。 他認為“弗慮弗思,情則不生”,“心寂不動,邪思自息”。

李翱(772~841)

正文

李翱(772~841)中國唐代哲學家文學家詩人。曾從韓愈學古文,是韓愈倡導復興儒學運動的重要合作者。生於唐代宗大曆七年,卒於唐武宗會昌元年。字習之,隴西(今甘肅武威一帶)人。早年家貧,貞元十四年 (798)登進士第,官至山南東道節度使。諡文。著作有《李文公集》,其中《復性書》代表他的哲學思想。
李翱在政治上和思想上都追隨韓愈。他敢於抨擊弊政,提出改稅法、寬租賦等措施,主張緩和當時正在加劇的社會矛盾。
李翱與韓愈採取同樣的反佛立場,認為佛教徒“不蠶而衣裳具,弗耨而飲食充”,不從事生產,而衣食無憂,消耗物質財富,激化社會矛盾,對封建統治者不利。他還認識到排佛只採用粗暴辦法收不到效果,應當“以佛理論心”,接過佛教的心性理論,充實儒家的心性學說。李翱認為對抗佛教的成佛理論,必須有一套成聖人的理論。他把最為推崇的儒家典籍《中庸》的性命學說和佛教的心性思想結合起來,形成一套成為聖人的唯心主義理論體系,稱為復性學說。李翱認為,成為聖人的根本途徑是“復性”。他和韓愈不完全相同,主張性善情惡說,認為“人之性皆善”,“百姓之性與聖人之性弗差”。但是,聖人能保持先天的本性,百姓卻為七情所惑,由此而形成聖凡的差別。“水之渾也,其流不清,火之煙也,其光不明”,人的情慾就象泥砂和煙霧一樣,掩蓋了水火清明的本性。“沙不渾,流斯清矣;煙不郁,光斯明矣;情不作,性斯充矣”。泥砂沉澱,煙霧散去,就會水清火明;清除情慾,“善”的本性就會充分顯露。人們只要去情復性,自覺消除不滿封建統治的情慾,做到“妄情滅息,本性清明”,就能成為聖人。
對於怎樣才能復性問題,李翱強調要“視聽言行,循禮而動”,做到“忘嗜欲而歸性命之道”。他認為“弗慮弗思,情則不生”,“心寂不動,邪思自息”。復性方法就是要徹底排除外物的干擾,使人進入“寂然不動”的靜止狀態。這樣人心便“廣大清明,昭乎天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無所不知,無所不通。這種人就可超凡人聖,不僅可以治國平天下,還可以參贊天地,化育萬物。李翱的這種唯心主義思想對後來的宋明理學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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