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份烈士

李有份1923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0年被害。

出生於一個教師之家。7歲就讀於縣城國小。10歲輟學回家務農。1920年家境有所好轉,遂考入新寧縣乙種工業學校。畢業後,又考入湖南省立甲種農業學校。1923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7月,受中共湖南區委派遣,以省農運特派員身份回到新寧開展工作。先後組建各級農民協會200多個,發展會員上萬人。同年9月,當選為縣農民協會執行委員。年底,當選為中共新寧特別支部組織委員。1927年“馬日事變”後,帶領縣農民自衛軍轉移到山區堅持武裝鬥爭。1928年秋,農民自衛隊長叛變投敵後,離開家鄉外出尋找紅軍。途中被敵人逮捕,押往長沙,判刑七年。1929年9月,轉押新寧監禁。1930年8月,因通過一個爭取過來的看守送信與獄外聯繫,被敵人察覺,遭受多種酷刑,腳趾和手指全被砸爛,手腕和腳骨被打斷,始終沒有出賣同志。同年8月27日,被殺害於新寧縣城南門分水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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