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李摯萍,女,1965年4月生,廣東省茂名市人。1986年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律學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9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在中山大學獲行政管理專業博士學位。自1989年起一直在中山大學法律學系任教,教授,主要從事環境法、經濟法等領域的教學研究。
主要研究成果
一、論文類
1.《公民環境權的實質和地位再探》,《中山大學學報》2004年第1期。
2.《美國排污許可制度中的公共利益保護機制》,《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
3.《論可持續發展戰略與金融法律制度的融合》,《東南學術》2004年第2期
4.《論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學術研究》2003年第12期。
5.《試論法對人與自然關係的調整》,《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2期。
6.《〈京都議定書〉與溫室氣體國際減排交易制度》,《環境保護》2004年第2期
7.《論經濟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融合》,《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1期
8.《論環境保護中政府與社會的結合》《經濟法制論壇》 2003年第2期。
第2期。
9.《可持續發展—經濟法的理論更新和制度創新》,《學術研究》2001年第2期。
10.《論政府採購制度的綠化》,《南方經濟》,2002年第5期
11.《中國地方的環境政策和法律—以廣東省和廣州市為例》(境外),《名古屋大學法政論集》第189集,2001年9月出版。第三作者。
12.《加入WTO後我國控制外國污染轉移法律對策的調整與完善》,《環境保護》2000年第12期。
13.《論公民環境權的實現》 《中山大學法律評論》(1999)第一卷。
14.《行政機關調處污染賠償糾紛時對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載於《環境糾紛處理的理論與實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出版。
15.《略論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主導地位》《法學評論》1999年第3期。
16.《我國環境法基本制度的總體評價和未來走向》《現代法學》1998年第1期。
17.《論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對完善我國環境法的影響》《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8年第2期。
18.《關於完善環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的若干法律問題探討》《環境保護》1999年第4期。
二、著作類
1.《經濟法的生態化—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法律機制探討》,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獨著。
三、科研項目類
1.《污染處理產業化和市場化的政府管制法律問題研究》,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五”規劃項目。主持人。2004年7月2005年7月。
2.《生態危機與法律變革》,國家“十五”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01年1月-2004年1月,主要參加者。已完成。
3.《扭轉南中國海環境質量惡化趨勢研究》,子項目主持人,聯合國環境署和全球環境基金項目,2002.6—2003.12。已完成
4.《廣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修訂研究》,主持人,廣州市環境保護局委託項目,2002.4-2003.4。已完成
5.《廣州市污染物總量控制與排污交易制度研究》,主持人,廣州市法學會委託項目,2002.12-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