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北周平陽縣伯]

李彥,男,漢族,出生於梁郡下邑,職位是太府中大夫、儀同大將軍。

李彥 ,字彥士,梁郡下邑人也。祖先之,魏淮南郡守。父靜,南青州刺史。彥少有節操,好學慕古,為鄉閭之所敬憚。孝昌中,解褐奉朝請,加輕車將軍。從魏孝武入關,兼著作佐郎,修起居注。加寧朔將軍,進號冠軍將軍、中散大夫,遷平東將軍、太中大夫。大統初,除通直散騎侍郎。三年,拜安東將軍、銀青光祿大夫、太保,轉太傅長史、儀曹郎中、左民郎中。十二年,省三十六曹為十二部,改授民部郎中,封平陽縣子,邑三百戶。十五年,進號中軍將軍,兼尚書左丞,領選部。大軍東討,加持節、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掌留台事。魏廢帝初,拜尚書右丞,轉左丞。

彥在尚書十有五載,屬軍國草創,庶務殷繁,留心省閱,未嘗懈怠。斷決如流,略無疑滯。台閣莫不嘆其公勤,服其明察。遷給事黃門侍郎,仍左丞。尋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賜姓宇文氏。出為鄜州刺史。彥以東夏未平,固辭州任,詔許之。拜兵部尚書,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仍兼著作。六官建,改授軍司馬,進爵為伯。

彥性謙恭,有禮節。雖居顯要,於親黨之間,恂恂如也。輕財重義,好施愛士。時論以此稱之。然素多疾而勤於蒞職,雖沉頓枕席,猶理務不輟,遂至於卒。時年四十六。謚曰敬。

彥臨終遺誡其子等曰:“昔人以窾木為櫝,葛虆為緘,下不亂泉,上不泄臭。此實吾平生之志也。但事既矯枉,恐為世士所譏。今可斂以時服,葬於磽塉之地,勿用明器、芻塗及儀衛等。爾其念之。”朝廷嘉焉,不奪其志。子升明嗣。少歷顯職。大象末,太府中大夫、儀同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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