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國[瓊台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書記]

李向國[瓊台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書記]

李向國,1955年9月出生,漢族,海南澄邁人。全日制大學學歷,農學學士學位,助理研究員,1976年1月參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職瓊台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2017年8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7年12月,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對瓊台師範原黨委書記李向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李向國(右)李向國(右)
1976年01月至1978年9月,任海南澄邁中學民辦教師

1978年09月至1982年7月,在華南農學院學習;

1982年07月至1988年12月,任華南農業大學林學系政治輔導員、校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1988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省教育廳組織人事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師範教育處處長、師資管理處處長、高等教育處處長;

2008年03月至2015年9月,任瓊台師專黨委書記(副廳級);

2015年09月,辦理退休。

2017年08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7年8月,據海南省紀委訊息:原瓊台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李向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涉嫌犯罪

經查,李向國任瓊台師範黨委書記期間,該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設立“小金庫”並使用“小金庫”款項,李向國分別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李向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學校與他人合作的項目中,嚴重不負責任,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學校與他人合作項目以及桂林洋新校區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法處理

李向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向國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