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傳樁

李傳樁,歷史人物,是中國清朝官員,於1793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李傳樁,歷史人物,是中國清朝官員,於1793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前任:
魯岱
台灣府經歷
1793年上任
繼任:
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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