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上金

李上金(?-690年),唐高宗李治第三子,母親是宮人楊氏。素節在南龍門驛被殺害,上金得知後相當恐懼,遂上吊自殺。唐中宗復位後,恢復上金的官爵,並以義珣為嗣澤王。後被葬在乾陵陪葬。

人物生平

李上金(?-690年),唐高宗李治第三子,母親是宮人楊氏。高宗剛即位時,封上金為杞王;永徽三年(652年),讓他遙領益州大都督;乾封元年(666年),封為壽州刺史,又歷任過漉州刺史。因為武后厭惡他的母親,連帶討厭他,而相關人士知道這件事,為迎合武后心意而找了一個罪名削去上金的官位與封邑,將他安置在澧州。

過了很久,於永隆二年(682年),武后佯裝心情愉快,上表讓上金與鄱陽王李素節都能上朝聽政,同時加授當年曾得罪她的蕭淑妃之女義陽公主宣城公主夫婿官職。後來封上金為沔州刺史、素節為岳州刺史,不準他們再干預朝政。嗣聖元年(684年),上金、素節、義陽公主與宣城公主奔高宗之喪,同年封上金為畢王,又改封為澤王、蘇州刺史;垂拱元年(685年),改封為陳州刺史;永昌元年(689年),授太子左衛率,改封為隨州刺史。

載初元年(690年),武承嗣要求周興誣告上金與素節謀反,於是將他們兩人召回洛陽後交付御史台處理。後來素節在南龍門驛被殺害,上金得知後相當恐懼,遂上吊自殺。死後,他的七個兒子流放顯州,其中義珍、義玫、義璋、義環、義瑾、義璲都死在當地,僅剩義珣存活。唐中宗復位後,恢復上金的官爵,並以義珣為嗣澤王。後被葬在乾陵陪葬。

史書傳記

舊唐書·列傳第三十六

澤王上金,高宗第三子也。永徽元年,封巳王。三年,遙授益州大都督。乾封元年,累轉壽州刺史,有罪免官,削封邑,仍於澧州安置。上金既為則天所惡,所司希旨,求索罪失以奏之,故有此黜。永隆二年二月,則天矯抗表?巳王上金、鄱陽王素節許同朝集之例,義陽、宣城二公主緣母蕭氏獲譴,從夫外官,請授官職。以上金為沔州刺史,素節為岳州刺史,仍不預朝集。嗣聖元年,上金、素節,義陽、宣城二公主聽赴哀。文明元年,上金封畢王,素節封為葛王。又改上金封為澤王、蘇州刺史,素節許王、隆州刺史。垂拱元年,改陳州刺史。永昌元年,授太子左衛率,出為隨州刺史。載初元年,武承嗣使酷吏周興誣告上金、素節謀反,召至都,繫於御史台。舒州刺史、許王素節見殺於都城南驛,因害其支黨。上金恐懼,自縊死。子義珍、義玫、義璋、義環、義瑾、義璲七人並配流顯州而死。神龍初,追復上金官爵,封庶子義珣為嗣澤王。

先是,義珣竄在嶺外,匿於傭保之間。及紹封無幾,有人告義珣非上金子,假冒襲爵。義珣不能自明,複流於嶺外。開元初,封素節子璆為嗣澤王,繼上金後。十二年,玉真公主表稱義珣實上金遺胤,被嗣許王瓘兄弟利其封爵,謀構廢之。今上由是削璆王爵,復召義珣為嗣澤王,拜率更令。因是,諸宗室非本宗襲爵,自中興已後繼為嗣王者,皆令歸宗,削其爵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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