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87年畢業於全國法院幹部法律業餘大學。現任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院長。
主要業績
25年來,從書記員、審判員、庭長到院長,一心撲在工作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忠於職守,堅持不為名利所惑,不畏權勢所壓,不被親情所累,剛直不阿,秉公執法。在複查一起故意殺人案時,頂住各種壓力,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將錯判無期徒刑的案件依法改判無罪,以對法律的忠誠捍衛了公平的天平。審理了一例水產養殖場訴化工廠排放污水導致青經死亡的案件,獲得了有關資料和數據,從而對案件作出了公正的判決,使雙方當事人均心服口服。擔任庭長期間,所在庭連續被評為先進集體,並先後榮立集體三等功5次,個人也2次榮立三等功,並被評為全省優秀女法官和全國優秀女法官,1999年被授予"全國十大傑出女法官"和全國"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1999年被授予浙江省優秀共產黨員和浙江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