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數

語出:

(1).根本之道。《莊子·天下》:“明於本數,係於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

(2).原定數目。 宋 王安石 《乞制置三司條制》:“民納租稅數至或倍其本數。”

解釋:

1.根本之道。

2.原定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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